投资者买了可转债之后市场处于几年的长期熊市,此时如果击穿下调转股价的临界点,上市公司不下调转股价怎么办呢?两种情况,一达到了回售价的临界点,直接回售给上市公司收回本金和利息;二股价介于下调转股价临界点和回售价临界点之间,这时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耐心的等待,今天我要说的是第一种情况。
举例:A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回售条款,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100元加当期利息回售给本公司。
上面这个例子已经把回售条款的核心思想说得很明白了,我就不做过多的说明。在这里我只想说明的是,下修转股价条款是上市公司的权利,也就是说当股价低于下调转股价的临界点时上市公司可以下调转股价也可以不下调,而回售条款是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也就是说达到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时上市公司必须还本付息,因此回售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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