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真好

作者: 子厘 | 来源:发表于2016-06-10 23:44 被阅读86次
    活着,真好!

    抽空看完了余华的《活着》,看完之后心情无比沉重。用心读一本书,仿佛跟着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他人生中的百转千回,跌宕起伏,情难自已时忍不住落泪。

    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真的是多灾多难,年轻的时候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结果最终把家产输光,气死了父亲,导致整个家族败落。从纨绔子弟到落魄浪子,生活的大逆转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开始留心身边最重要的亲情。为了生存,为了活着,他吃了很多苦。上街去买药的时候因为与人产生了一些冲突而被抓去当了壮丁,这一去就是两年,还好死里逃生捡回了一条命。

    碰到土地改革时,当时买下他家房屋的地主被抓去枪毙,他又侥幸捡回了一条命。说起来,人生也是奇妙,我们总是后来回头看时,才会知道有些事情是福祸相依的。正所谓“塞翁之马,焉知非福”,福贵在后来的垂暮之年回想起这些事来,也在感叹人生中的一时风光算不上什么,谁也没办法预测未来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反而,能够平平淡淡的活在这个世上才是最好的幸福。

    福贵的后半生在读者看来怎一个惨字了得。儿子十三岁那年在医院抽血被抽死了,女儿在同一家医院因为难产大出血也死了,接连着白发人送黑发人,那种悲痛我们怎能体会,那种眼泪流干的绝望我们又怎能知晓?可是女儿死后不久,相依为命了一辈子的结发妻子也接着离开了人世。妻子离开后,整个家里就只剩下女婿和刚出生就失去了母亲的小外孙和他相伴了。好景不长,女婿因为一次工作意外撒手人寰,留下了他和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就在我觉得故事就要接近尾声的时候,福贵的小外孙因为吃豌豆噎死了。折腾了大半辈子,福贵送走了所有与他亲近的亲人,只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

    正因为主人公命运如此悲惨,这部作品才会给我们如此大的震撼。它告诉我们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

    福贵走到生命的尽头,经历过如此多的磨难与痛苦,还能像讲故事般的将自己的一生娓娓道来,而并没有逃避过去,逃避回忆。虽然经历了多次痛苦的生离死别,有亲情,有友情,但他苦难的经历里也充盈着幸福和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他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得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谁的生活中没有苦难和挫折呢?谁能保证一辈子顺风顺水,一帆风顺呢?可是苦难与挫折,痛苦与打击是我们逃避现实的理由吗?每年高考结束之后总是会看到考生自杀的新闻,让人无奈与心寒。当一个生命选择用终结的方式来回应现实的不如意,所有的语言都太过苍白,所有的评论都画蛇添足。

    生命一定是会遇到种种不幸或者苦难的,这种不幸可能是家庭变故,可能是生离死别,可能是千夫所指,可能是谤誉加身,这时候我们该如何看待?我们该何去何从?

    《活着》用故事本身告诉我们,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所活着。

    庄子在老婆去世的时候,没有痛不欲生,反而“鼓盆而歌",他说我们本来也不存在,死亡也就是回归大自然,该来就来,该走就走。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人生就是这样,充满着未知与变数。既然我们都会走向死亡,何必那么匆匆呢?何必那么草率呢?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日子,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日子。”对于生命,我们应当珍惜。

    所以,活着,是对生命最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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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14e0d7044e4c:平淡的看待生命中一切的苦难,对未来永远抱有希望。
      • 2f0a0e41cdac:前段时间读的,读完你的书评感觉才像真正读懂这本书
      • 若子留年:活着前段时间刚看 余华的小说真的很有画面感 故事的内容很感动 本以为主人公最后都是团员的 可是却只剩下了富贵对生活的豁达
      • 硪清高自傲:你这么一说,我也好想看EI
        子厘: @硪清高自傲 很好看的一本书呢!

      本文标题:《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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