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子路无宿诺。”
孔子说:“根据不完整的供词就可以判决诉讼案件的,大概只有仲由吧?子路从没有说话不算数的时候。”孔子想表达的也许是子路办事能力强,决断力很强,威望也很高。
当今社会,如果法官只听片面之词就把案子断了,就是太轻率了。我们提倡依法治国,每一个案子,都要一层一层、抽丝剥茧地理清事实真相。
12.13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一样,没有什么高明之处。我更看重的是有没有让诉讼案件根本不发生的方法。”
中国传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治理的重点是教化。通过一辈又一辈流传下来的传统,劝人向善,使老百姓对礼敬服,自觉遵守基本的道德标准。所以打官司在中国人看来是引起纷争的表现,破坏了以和为贵的传统价值观。
然而现代化发展的大潮早已使我们进入法治社会。在今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必要且高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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