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呆鳥.Lucanus
每到放学的钟点,各种培训机构发传单的人准时守候在校门口。为了获取学生的姓名和家长的联系方式,这些销售人员在发传单时会携带吸引小学生眼球的小礼品。
我的女儿特别稀罕领取这些小礼品,为此给爱人招来许多骚扰电话。看着女儿把玩那些小玩意,做母亲的忍不住要数落她一番。
今天中午我去接彤和舟。刚接上舟,只见彤嚷嚷着从不远处向我跑过来,手里挥舞着一件小饰品。也不等我问她是怎么一回事,她急切地告诉我:“我报孟晓彤的假名,又把妈妈的手机号改了一个数字,从发广告的人那领来的。”
“你为什么要用欺骗的手段来获得礼品呢?”我想看看她如何回答我,一直以来,我们都教育她要做个诚实的人。
“我只是想领这个小东西而已,为了不挨妈妈的骂,我只好提供假名字和错误的电话号码啰。再说这样做,并不会给他们造成什么损失。”她解释的天衣无缝,我竟然点点头表示认可她的行为。
这是彤,一个十岁女孩的心计。她说的好像完全占了理,可我又隐约感觉哪里不对劲。我忽然想起刘皇叔的一句名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是我不晓得如何对彤把这个道理说透,她的行为算得上“小恶”吗?如果遇到自家的孩子有这种行为,你们会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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