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徒步,我读过两本书。
第一本是18年读的“人生所有经过的路,都是必经之路”。
这本书是鬼脚七16年从五台山徒步2000公里到峨眉山之后撰写的自传。
当时读这本书是又爱又恨。
爱它看待当下快节奏生活的观点,爱它丰富的佛家典故和思想,爱它是因为我也有类似的徒步经历。
但反之作为自传,因为直接表达对事物的认知和观点,总会在某些时候某些地点引人争议,即便在书中开诚布公的面对质疑,还是让人不可避免的闻到一种招摇过市的味道。
其次就是本书“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是小说题材,以第三人称叙事为主。
故事起于英格兰的一座小镇,哈罗德刚刚结束了几十年如一日的工作,与妻子莫琳过着看似平淡悠闲的退休生活。
然而一切都在那天早上被突如其来的一封信打破。那是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好友的遗书。哈罗德悲恸难言,在邮寄回信的路上,压抑了几十年的情感终于冲破了桎梏,决定徒步去看望奎妮,故事也由此正式展开。
徒步与朝圣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搞不清楚徒步和朝圣之间的关系。
人们对徒步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就像被称为朝圣者的哈罗德一定得是徒步去看望奎妮的而不是自驾。
步行是苦行
我曾遇到过一些旅行者,他们环中国,环东南亚,世界各地到处跑。有人徒步,有人自驾,有人骑行,也有人乘公共交通工具。当这样一群人坐在一起的时候,徒步的人可能不是最出众的,但一定是最神秘的。
提起远距离步行,大多数人会想到三藏取经和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的典故。先人用双脚丈量大地,成就后世的昌容,但同时也让世人看到了他们渡过的苦难。
没错徒步是苦难!
抛开路上的天灾人祸,仅说这远距离的步行便如同一场肉体的革命。
脚掌的水泡隆起一个又一个,肌肉被撕裂成一段又一段,背包带深陷在僵硬的肩膀上,烈日当头汗如雨,电闪雷鸣带雨行。
若是没个缘由何必来遭这般苦难。
多方思量之下,徒步被升华,徒步者亦变得神秘起来。
我清晰的记得17年318的路上,那个在旁人饱含热情的眼神中,一遍又一遍质问自己的少年。
莫不是有什么伟大的初衷被遗忘在某个角落?
徒步的乐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徒步变得陌生而遥远。
随着时代的进步各种代步工具层出不穷,步行显而是其中最次的选择。
人们习惯了更高效的交通方式,也失去了步行的乐趣。
人人都知徒步苦,但徒步一点都不苦。
肌肉撕裂不久后痊愈变得更加强壮,水泡变成茧子更好的保护足底。
雨后见彩虹,烈日知泉甘。
徒步是最原始的生物行为,它可以让人们无限接近自然,融入自然。
一个人安静的行走在荒野,穿过河流,翻过高山,观行云虹影,闻时雨雷鸣。
这一刻仿佛恢复了生物对自然的感知,花鸟鱼虫四时变化清晰可见。
这一刻仿佛抵达了无何有之乡,天地间再也没有斑驳之色,一切始于自然的也归于自然。
当我们选择离开城市,离开现代社会的那一刻,注定要开启一场异世界的流浪。
在那里没有人在意你的身份,你的标签,你的过去。
空气中没有肆意横飞的的诱惑,欲望被降到最低点。
动物的本能慢慢复苏,好奇心喷涌而出,人们变得耳聪目明。
于是,幸福纷沓而至。
书中有段话是这样描述的
在原野上孤独行走时清晰如明镜的事情,此刻在丰富的选择、喧闹的街道和展示着林林总总货物的玻璃窗前,却渐渐模糊了起来。
我喜欢徒步旅行,我知道肉体的疼痛是暂时的,也是微不足道的,四年后的现在和未来的日子里,我只会记得那沿途一望无际的美景和那颗平静而柔软的内心。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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