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作为中国《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的第一个典型案例,促进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创新生态的营造,也推动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开放与竞争,而且本案不仅仅是传统的反垄断界定相关市场,由于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引入了经济学中双边市场问题。
单边市场与双边市场
单边市场是传统的企业和顾客单一的商业关系,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顾客购买产品和服务,企业会根据价格需求弹性进行定价获取利润,如果产品或服务的需求富有弹性,那么定价低一些,因为客户对价格敏感,提高一点价格就会大量流失客户,反之,价格会定的高一些。当下很多互联网公司,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差别定价。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平台这一模式逐渐引人重视,开始普及成为常态。简单来说,双边市场包括三个参与主体,平台企业和两方不同的用户群体,双边市场区别于单边市场最重要的特点是平台两边用户群体之间的关系。平台通过一定的定价策略向双边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促成交易,而且,双边用户中任何一边用户数量越多,就对另一边用户吸引能力越强,基于这种关系的市场形态成为双边市场。
红衣教主的战斗人生
2017年的奇虎360借壳“江南嘉捷”,回归A股,创造连续18个涨停板,周鸿祎93亿美元进行私有化豪赌成功,一时风光无两。
战斗时是周鸿祎的常态,不是在征战,就是在征战的路上,会战realname和CNNIC,再从客户端做浏览器插件,最后做流氓软件。当市面上流氓软件泛滥,这位大佬亲自合上他打开的潘多拉盒子,做起免费杀毒软件。一路高歌向前,但互联网一生有三个问题无法回避:生、死、腾讯。最终,他遇到了腾讯。
拉开大战序幕
红衣教主的战斗气质与生俱来的,没有战争也要创造战争,就像是孙悟空,即使不去取经也一样没少打架。2010年10月,360率先挑起事端“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2010年11月,腾讯安耐不住进行反击《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爱我还是爱他?你只能选择一个!一场大战拉开序幕。
360败诉
粤高院认为QQ保镖破坏了QQ软件完整性,宣称能够保护用户安全,诱导下载,用户使用后QQ部分功能无法使用,一键修复功能将QQ安全中心界面替换为QQ保镖。QQ保镖具有阻止QQ加载特定模块、加载扫描模块功能,诱导用户以360安全安全卫士替代QQ安全中心,破坏了QQ软件相关服务安全性并对QQ软件整体具有很强威胁性。免费平台与广告增值服务相结合的商业模式是互联网业常见的经营方式。QQ保镖干扰了腾讯的正常经营活动,违反了诚信实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QQ保镖宣称QQ在运行过程中,会扫描电脑里的文件,容易误导用户产生误解,认为使用QQ会造成自己隐私泄露,属于商业诋毁,并且QQ安全监测初始打4分,修复后100分,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正当市场竞争是竞争者通过必要的付出进行的诚实竞争,不付出劳动或者不正当利用他人已经取得的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属于食人而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60行为,属于有计划、有步骤的引导、帮助用户安装360安全卫士,宣传QQ保镖安全好用,引导安装,继而提示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未安装360安全卫士属于危险项目,修复后,QQ保镖取代QQ安全中心。本质上属于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360以技术创新为名,专门开发QQ保镖对QQ软件进行深度干预,本院难以认定其行为符合互联网自由和创新之精神,故对此360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反垄断法界定
《反垄断法 》第17 条第2款: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市场界定的指南》:
1.界定范围:
包括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
2.界定相关市场的依据:
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
3.界定方法:
假定垄断者测试(SSNIP测试)
经济学的局限性
反垄断法已经发展出了一套成熟的界定方法,如上所述,主要利用经济学方法,但是,经济学最基础的是价格定律,所有的反垄断经济学工具都是要根据市场的既往价格信息进行推论。可是现在的即时通讯客户端都是免费的,成熟的方案根本无法适用。
即时通讯服务市场中,参与主体包括平台、用户以及广告商,平台向双边用户提供服务,平台上的海量用户对广告商产生吸力,平台为广告商搭建桥梁。但是,实际判决中否认即时通讯是双边市场,将广大用户的支付当做浏览广告的时间,这样,就变成了一个单边普通市场。
新经济的竞争是激烈而快速的,通过技术创新所获得的市场份额只是短暂的支配,企业仅仅是“脆弱的垄断者”。360和QQ之争明显的反映出双边市场理论对于反垄断法界定的冲击。
最后法院认为,采用假定反垄断者测试方法,从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进行分析,微博和SNS虽然本身不构成QQ的替代,但是单独的客户端构成替代,腾讯并不具备控制产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不具备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故不能认定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法制总是滞后于现实,并且及时双边市场理论尚无统一定论,经济学工具也出现断档,但是法院也要给出一个定论。法律的生命正是可以随着社会发展而做出调整,调整期间,难免出现司法困境,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更是困难重重,很难将具体事实转化为法律上的构成要件从而得出客观结论,虽然夹杂着很多价值判断,但是度的界定就是对法官的考验了。不论孰是孰非,这场战争却是侵害了广大用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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