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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结论时的坏习惯。
人类最常见的错误结论是这样一种结论:存在的便是合理的。在这里的是由生活能力推论到合目的性,由合目的性推导到合理性。于是一种看法令人高兴,那么它就是真实的看法,其效果就是善的,因而它本身就是善的,真的。在这里,人们赋予结果已令人高兴的、善的等有用意义的属性,然后又给予原因以同样善的然而在这里是逻辑上有效意义的属性。这些命题颠倒过来便是一件事,无法得以实现,无法维持,那它就是不合理的;一种看法,令人痛苦,令人焦虑不安的,它就是错误的。十分了解这种推论错误并且不得不深受其苦的自由精灵,经常受不住诱惑而做出皆然相反的结论。当然这一般来讲,同样都是些错误的结论:一件事情,无法实现,那它就是善的;一种看法,造成困苦与不安呢,它就是真的。
体会:最常见的一个澄清就是黑格尔这句话,存在即合理。这里合理不是对的意思,而是有原因的意思——存在即是有原因的。这和佛学里面“万法皆缘”神似。不晓得同为德国人的尼采为何会质疑这句话,我的猜测是黑格尔那句话可能的确是在德语里有双重含义,又或是尼采是针对最流行的误解进行批判。最后他有引出一个反命题也蛮有意思的——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有时候这个反命题还真是打动人心,虽然这只是主观感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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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逻辑的必要。
会使一个思想家感到绝望的事物中,包含着这样一种认识,即非逻辑对人类来说是必要的,许多善的事物均出于非逻辑。它如此根深蒂固的植根于激情中,语言中,宗教中,以及赋予生命以价值的一切事物中,以至于人们如果不可怕的损害这些美好事物,就不可能将其拔除。相信——人性会变成纯粹逻辑的人性——的人,实在是太天真了。但是如果可以不同程度地接近这个目标,那么就没有什么东西必须全部丧失了,甚至最有理性的人也需要不时恢复天性,也就是说恢复他对一切事物的非逻辑的基本状态。
体会:人是感性与理性并存,非逻辑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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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正的必要。
所有关于生命价值的判断都是非逻辑的展开的,因此是不合理的。判断的不纯,第一在于物质存在的方式(是很不完整的);第二在于在这种物质的基础上所达到的总和的方式;第三在于每一样个别的物质都又是不纯认识的结果,而且带着充分的必然性。例如,对一个人的了解,无论他离我多近,都不可能很完整,我们在逻辑上对这个人做出总体评价,所有评价都是草率的,而且必然是这样。此外,我们用于衡量的尺度不是固定不变的大小,我们有情绪波动,可我们却必须把自己当作一种固定的尺度,以便能公正评价任何一件事物同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许所有这一切的结果是人们完全不应该判断,但愿人们能够在生活中不必进行评价,不必有好恶!因为一切厌恶都同一种评价有关,一切喜好也是如此。一种想实现或摆脱某事却没有感觉到人们趋利避害要求的冲动,在人类这里是不存在的。我们从一开始就是非逻辑的,因而是不合理的存在,而且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这是人类存在的最大的,最无法解决的不和谐之一。
体会:我不同意尼采,我不需要做出客观评价,只需要做出主观评价。我可以改进主观评价的标准,使其越来越符合自我的实现、符合越来越接近的客观。评价代表一种立场,一种继续理性的不可避免的主观印象,这并非是完全非逻辑的。人类都有主观倾向,不和谐是必然的,无法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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