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怎么买衣服,又懒又怕麻烦的女人,一点也不精致。
可是,有一颗时尚开放的心灵就好。前两天在网上买了一件灰色的外搭,货到了之后各种嫌弃,不长不短,没啥特色。买的时候觉得便宜。
“便宜是个坑。”随手把它丢在一边,好心情烟消云散。
今天整理夏装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有一件碎花娃娃衫。胸前系绳子的那种。很便宜,穿了两三年。黑白碎花,配上这件灰色的便宜的羊毛开衫,竟然也挺漂亮。哈哈哈,即刻晒给朋友,得瑟一下。
逛街的时候顺便给爸买了双运动鞋,一双拖鞋。只要是和爹一起,就买不成东西,这不看,那不买的,好像不买就省下了钱。该买还是要买的,虽然衣服不在多,也得必备和舒适。
略微花点心思,就能达到物我两相欢,彼此不厌烦,好像也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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