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演化史

作者: 自在宽哥 | 来源:发表于2016-07-10 22:19 被阅读100次

现在想起来,爷爷那辈人最可怜。别说吃的,生逢乱世,又遇灾荒,能活条命就真是不易了。即使偏居山村,也少不了土匪流寇的骚扰。一年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地收点粮食,也是东躲西藏,还不见得能吃到自己嘴里。那时的地主,应该都是勤俭持家的典范,在一方土地,那是真正受尊敬的人物。

地主家吃的,通常也好不到哪里去,顶多也就是比别人家多吃几次白面条。彻彻底底的白面大馒头估计也没吃过几回,更别谈什么海鲜山货,大鱼大肉。我们家从我父亲往上溯三代,在农村行医,也算家传之学,小有名气。家道能与当地的小地主相当,到后来划成分,被划为中农。按道理也是地主传人,可在我父亲和母亲那里听他们津津乐道的美食,多的也不过是些新鲜的杂粮面。

杂粮面是个奇怪的东西。二十来岁的时候,特别不爱吃,老觉得噌牙,清汤寡水的也没味道。二十来岁的时候也不懂事,回家一看母亲做的杂粮面,就不高兴。四十岁一过,口味突然发生变化,竟然喜欢起杂粮面了,隔上一阵子,就喊着母亲做些浆水杂粮面吃。

二十年前,家族里一位省城的奶奶过世,发丧回老家。他们家算是继承家学,在省里出了两代名医。行医的人重孝道,家里条件也优越,丧事办的很隆重,我也算孝子贤孙的一员,随着浩大的队伍回了趟老家。在这之前,对老家的印象基本上就是从父母那里听说的。“刘家药铺”在母亲的回忆中可谓辉煌。在我的想象中,即使赶不上北京的“同仁堂”,起码也该是四合小院,门楼齐整。即至到了老家一看,真是大失所望,临街的一间小土屋而已!凌乱,黑暗,找不到丝毫令人惊叹的光彩。后继经营的堂叔,憨憨地笑着欢迎我们,远没有悬壶济世的名家风范。这就是传说中的“刘家药铺”吗!

然后,我就被一位堂嫂拉去她家吃饭。招待我的是当地最常吃的“浆水面”,一种野菜发酵之后做汤头的面食。这是一种极其古朴单纯的食物,足以反映当地物产的贫乏。浆水的作用在我年轻的时候看来,唯一的作用不过是有了些刺激味觉的酸味。否则,白水煮面肯定无法下咽。家庭主妇能给这平淡无奇的食物添加彩头的,就是擀一张薄如纸张,弹牙劲道的好面,再犁的匀称细致,一把一把地分摆停当,如战场布兵一般,然后滚水煮面,浇上事先炝开的浆水。增其色泽的是油炝的韭菜,再来点油泼辣椒,洒些盐,便是一碗酸爽宜人的好面。做饭就是套路,尤其家常饭,不会有太多的变化创新。如“浆水面”在我家乡这样的吃法,估计百年不止。通常不会有下饭的小菜,有也就是一小碟腌咸菜,充其量不过是吮咂些咸味而已。来一盘炒洋芋丝,虽非奢侈,毕竟要用不少的油,也能算是一道人人欢迎的大菜。堂嫂炒洋芋丝用的油就少,吃起来干渣渣的,像柴火棍。

其实,母亲说起老家的事,最多的还是挨饿。生在大山,拼命劳作,还不见得能衣食无忧,再别说天灾人祸。挨饿的岁月给这一代人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能活下来走到现在的,真的算命硬。

比起爷爷,父亲这一代人算是划时代的一代人。二十岁之前在农村,是农民,二十岁之后进城当了工人。这个转变绝对是一种革命,我们就被带到了城里。到了我的孩子,生下来就是城里人了。

根子上,父母还是农村人。到现在,母亲还是一口乡音。儿子经常模仿奶奶说话,逗得大家乐不可支。父亲临终前些年总是让母亲做老家的饭食,荞面棒棒呀,苞谷面发糕呀,还有查面散饭什么的。我的惊奇在于母亲对这些饭食的熟练操作,真正的了如指掌,游刃有余。关键是母亲总能像变戏法似地弄来这些稀奇古怪的杂粮面,以满足父亲的食欲。在那段时间里,我算是温故知新地领略了家乡的传统饮食。自然而然地,在饭桌上搞清了一个概念,什么是杂粮。生长期短,小麦收割之后,再种一季的粮食,就是杂粮。杂粮最大的特点不是好吃,是容易饿。原因就是易于成熟,长的不瓷实,好消化。直到现在,我才明白,父亲为啥老了之后特别爱吃杂粮。味道存之于记忆数十年,不可能抹去。对于身体而言,是易于消化,人舒服。

挨过饿的人,对食物有着特殊的感情。母亲但凡听到家里谁嚷嚷着说要减肥,就会嗤之以鼻地认为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在他们这一代人的经历里,见过饿死的,还不知道吃能把人吃坏。尤其那些为了臭美而不吃饭的愚蠢行为,更是不能接受的矫情。

母亲是位典型的家庭妇女,一辈子也没个正式工作,到后来进了城,家里的厨房就是她的岗位。年轻的时候没的做,真的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到现在,算是物质极大的丰富,去得最多的地方,了解的最清楚的地方,就是菜市场。

九十年代,哥哥姐姐开始陆续工作,母亲那时四十多岁,也就是我现在的这个年龄。随着母亲的热情高涨,家里的饭菜就有了很大的变化。当时我们住的还是活动板房,有一天放学回家,刚进院子,就被一股奇异浓烈的香味吸引。循着那美妙的味道,到家原来是母亲在做“兰州糟肉”。掰开刚出锅的馒头,夹两片糟肉,酥软滑嫩,齿颊留香。那是第一次吃糟肉,至今难忘。到了后来,再就没有找到那个味道了,不知道是腐乳的问题,还是当时是确实饿了。

那碗糟肉应该算是一个转折,从那以后,饭桌上的肉类开始多了起来。时不时还能吃到鱼。母亲的“红烧鲤鱼”做得好,鱼头当仁不让的归父亲处理,我们吃不干净 。母亲到现在还时常念叨,父亲打扫鱼头肉骨头,吃的干净,看着他吃都香。

总的来说,父母这一代人还算可以。年轻的时候吃了些苦,老了还算衣食无忧。一般的,也都有三四个孩子,养老也有依靠。精神生活虽然单调,但是易于满足,所以得到的快乐也就越多。不像我们这一代,还有我们的孩子,物质生活丰富了,却找不到快乐。至于吃的,到我这里,四十岁之前,凭着一副好身板,以酒肉为能,绝对就是胡吃海喝,只知道以口福为先,桌上有肉就不吃菜,全然没有一点科学养身的观念。现在想想,人是杂食动物,哪能像老虎狮子一样一天到晚的吃肉。只是吃肉就已经让肠胃负担沉重,再加上酒,也是毫无节制,关键是现在的食材安全几乎失控,身体怎么会不出问题。

看看历史,有个现象,很多开国皇帝寿命不长,为啥?苦心经营,劳累困顿,征战之余,大多也是酒色无度。大快朵颐,随心所欲,怎么会得永颐之年!毫无疑问,猎取口福是人生一大享受,何况世界之大,饮食文化灿烂辉煌。然而物极必反之处是无节制的饕餮使现代人深受其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从食不果腹到营养过剩,六十年时间,历经三代,才算有了合理的认识,也算是社会演变的一个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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