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识来认识商业
先来说三个身边的真实事例:
一:朋友的大学室友小A前几天刚刚遣散了自己创办公司的员工,这是他第二次创业了。就在这三年前,他还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在读博士,学习理工科的他一心想做“自由的商人”,实在熬不过只是书本的教程,放弃了马上到手的世界名校的博士学位,以及美国原本可以安逸的学术日子,就这么匆忙回国了。回国后,没有第一时间招兵买马实现自己多年的想法,而是一头扎紧南方一个有名的小城镇摆起了地摊,“我想知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样最原始的商业的本质是什么”——即使这样,还是没能挡住两次创业的失败,“天时地利人和,我想可能还缺点什么……”
二:前两年去大理周庄旅行,遇见小B,他的小狗叫“找钱”。周庄,全国闻名的扎染之乡,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大染缸,镇上的阿姑阿婆坐在阳光下手工制作。古老而又传统的手艺还在延续,而小B大学毕业后没有像同学一样家人一样坐在染缸前捆扎和染色,而是做成了全村对外销售的中转代理,“将我们世世代代传下来的手艺发扬光大,将我们全村的手工作品买到全世界,顺便赚点女儿上学的钱”,小B的愿望很大也很小。
三:小C和小D青梅竹马,五年前一起毕业后仗着家境还可以,没有直接工作,而是来了个全球穷游。一年后回来,在亚马逊开了个网点。在穷游时,全球有特色的手工艺作坊地址和联系方式现在成了进货的渠道,客户来自世界各地。当身边的人每天挤着地铁朝九晚五时,小两口每月月入上万月,小日子也挺美。
就像《认识商业》这本书开头所讲,“盈利是商业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而非学历、道德以及其他。故事一中的小A没有将“功成名就”作为自己的毕生理想,而是笃定“商人是一个伟大的职业,创造财富和通过商业扩展财富的职业信念是通向自由的最好途径”。正是这种商业意识的觉醒让美国在200多年前乘着“市场经济”之翼开始腾飞,也正是这种商业意识的觉醒让中国这只大象在30多年前在邓公的号召下开始起身奔跑。“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指出:“市场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将每个人的利己之心,转换为利人之行”,我们可以理解为,在市场经济中,只有为他人创造了价值,才能获得自己的利益,这或许就是小A放弃名校高学位而选择摆摊来体验的商业的本质。
故事二让我想到了三点,一是古典的作坊式的小商小贩在新一代年轻人身上体现为商业意识的觉醒;二是,正如《认识商业》中指出:“全球市场中真正潜在的工作机遇可能在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业也可以拥有大愿景;三是让我重新看到了一种企业家精神,“社会企业家精神就是指,人们使用企业原则去创立和管理一个组织,但目的并非是自身利益,而是协助国家改善一些社会问题”,小B“将世世代代传下来的手艺发扬光大”的愿景很伟大,同时将市场的需求和镇上同乡的需求进行对接,实现自己愿望的商业模式也应运而生。
故事三是很多人的理想,特别是漂泊在各个城市的“浮萍们”,不用挤地铁,不用看老板眼色工作,不用跪着生活,有爱情有面包,最重要还有自由,时间自由,精神自由——但我没有讲的是,这绝非一个碰巧成功的案例,就如《认识商业》这本书提到“成功的创业者至少拥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能辨识需求,并且满足它。”
三个故事讲完了,这让我又想起上大学时上经济学的课程,应试教育下的商业启蒙枯燥而又刻板,《认识商业》这样的书如果早十年拿到就好了,商业趋势、企业管理、人力资源运用、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等,上面三个故事只是商业的开始,远没有结束,但老外的商业教程是这么的通俗易懂,简单有趣,每一章节从“人物侧写”开篇,丰富的案例让“商业”如此生动,也让远离我们的常识又回来了,基于常识的真理是最宝贵的财富。
本文涉及书籍:
书名:《认识商业》
作者:威廉·尼克尔斯/吉姆·麦克修/苏珊·麦克修
出版社:后浪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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