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华灯初上,吃饱喝足,和女儿出去散步,真是一种无比美妙的享受。饭后百步走,要活九十九啊。白天再苦再累都没所谓了,好像那只是心甘情愿为此支付的一点微不足道的代价而已。
一路上,她那小嘴一直不停地唧唧呱呱,仿佛一只快乐自信的小鸟。无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想起什么,只要她觉得有趣儿,无不饶舌半天,像个率性狂妄的大人物一样指点江山,对世间万物作出属于孩子的天真评判。有时看她说得太绝对,或者太武断,幼稚自负得太不靠谱,我就故意和她抬抬杠,唱一唱反调,惹她生生气。要是放在过去,拂了她的意,她会嘟起小嘴,夸张地表示宝宝不高兴,现在她好像也能心安理得地承受了,偶尔还会换个角度动动脑子,修正自己的看法。呵呵,这都拜散步所赐。
《写给女儿的情书》之四:小狗与老狗今天她讲了一件好玩的事儿,值得一记。她说上次写作文,写去滨江路玩儿,写到最后,竟然写出“我们要保护牙齿”来了。哈哈!她说本来想写保护花草的,因为前几天去医院拔了一颗牙就写成保护牙齿啦。我好为人师的职业病发作,意识到她作文时不够专注用心,想批评她几句,可我被她快乐的幽默感镇住了,忍不住跟着她哈哈大笑,成了她幽默的俘虏。
后来看见街边停了一辆板车,板车上摆了很多小葱,小贩急声叫卖着:“小葱,小葱,六角一斤。”女儿问我:“六角钱一斤,你说贵不贵?”还不等我搭腔,她接着自问自答,“哦,我知道了,肯定便宜!”问她为什么便宜,她得意非凡地说:“因为买的人少嘛,当然就便宜喽!”嗯,说得好,记得只给她讲过“物以稀为贵”的道理都嘛……问她还有什么原因,她站住,偏了小脑瓜想了想,说:“因为别个想早点卖完了回家嘛!”
《写给女儿的情书》之四:小狗与老狗过去她不喜欢动,出去散步,总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像个老实巴交的跟屁虫。但我以为孩子就应该蹦蹦跳跳,那才活泼,活泼才健康,健康才可爱。为了让她活动起来,我故意在行道树较低的枝桠下矮着身子,做出跳起来摸,又差那么一点才能摸到的样子,没想到由此激活了她的运动因子。每次散步,她的保留节目就是一路跳过去、摸过去,有时还免不了惊奇地扯下几片树叶来。
今天我不大想动,她似乎也不想动,——也许晚餐吃得超量了吧——都慢吞吞蹒跚着,唯有言语交锋与思维赛跑。往回走的路上,我想让言语和身体一道运动,便开她的玩笑,说我带着一条小狗哩。她马上小手一缩,挣脱我的攥握,跑到前面去,回头大声嚷嚷:“我带着一条小狗哟!”接着好像发现了不对,立即改口纠正,把“小狗”换成了“大狗”。不等回到楼院,我已经成了她带着的“一条老狗”啦。
《写给女儿的情书》之四:小狗与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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