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是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完善的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说。该书以“唐僧取经”这一历史事件为蓝本,通过作者的艺术加工,深刻地描绘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主要描写了孙悟空出世,后遇见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僧三人,一路降妖伏魔,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所完善的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作为“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早就为中国读者所熟悉,《西游记》中人物形象也早就深入中国读者的心中。这本成书于400年前的书籍在中国文学史的地位是早有定论,对于作者吴承恩(约1500年—1583年),中国读者也是特别熟知的。但要说吴承恩穿越到现代社会,相信不少读者还是会匪夷所思,这是比《西游记》更魔幻的事情,吴承恩本身也不敢这样写啊。
近日,有网友发现,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竟成了起点中文网的VIP和签约作品,且显示有“吴承恩授权”、“起点中文网首发”等字眼。明朝作家的作品,是如何跨越400多年后“被授权”的?这确实令人费解令人匪夷所思。
网站打着的如意算盘是一目了然的,我这是作者亲自授权,是VIP和签约作品,要阅读,必须付费。这是吴承恩莫名其妙授权“签约”的客观原因,为了赚钱,让一个400年前的作者“起死回生”,网站的经营者可谓用心良苦、煞费苦心。
其实根据伯尔尼公约,作者去世后50年,作者作品的著作权就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成为公版书。我国《著作权法》也规定,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超过了这个时间,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而吴承恩身为明代的作家,自然也早已超越了这个期限。也就是说,任何出版社(当然也包括网站)对《西游记》的再出版,并不会触及法律。
一方面,拿一个死去数百年的作者的版权来说事,另一方面,我们对现在还健在的作者的版权却屡屡侵权,这就是目前中国版权保护现状。抄袭成风,盗版不止,一直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伤痛。余秋雨被盗版,琼瑶被抄袭,凡是著名作家凡是明星作者,满大街都可以看到他们的盗版书籍。著名文学翻译家王干卿先生以意大利文原版翻译的《爱的教育》在我国已衍生出100多个版本!这简直是国际奇观了。
郎咸平曾经说过:我们根本不晓得知识产权有多重要,对这个也不感兴趣,我们只对基础建设之类的东西感兴趣。可是你晓不晓得,就是因为我们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容许这种抄袭、仿冒的产业链的存在,,才毁灭掉了一个一年上万亿的文化产业,毁掉了一个一年过千亿的电影产业,同时也毁掉了几千万个高附加值的就业岗位,最可怕的是我们毁掉了像乔布斯这样的企业家在中国成长的可能性。
李克强总理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火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这都表明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充分重视。
我们与其拿一个400年的作者的版权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噱头,倒不如扎实做好保护现在还活着的作者的知识产权的工作,因为保护好他们的知识产权,给他们相应的保障和收益,才会焕发出他们更多的创作热情,激发他们更多的创作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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