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秦的故事-10
小秦的父母去世后,小秦在继承父母房产的问题上,遇到了很大麻烦。她居住的小区这套房,是她父母买的,房产证上是她父亲的姓名,可能她父母认为,就这么个独生女,房产会自然而然的由女儿继承,所以在世时,没有办理任何继承公证手续,这个失误给小秦造成的极大麻烦,全家人都未料到。
当小秦在家人的带领下,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立刻遭到有关部门的拒绝,理由是,小秦并非房产的唯一继承人,他们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父母不在世的证明。也就是要小秦提供,她的爷爷奶奶和姥爷姥姥都不在世的证明。而小秦的老家在广西,父母在解放初期就来到了北京,二老去世时已是80多岁高龄。因为二老的父母亲早已去世,他们在很多年前,就与家乡失去联系了。
由于年代过于久远,广西当地派出所很难找到老人父母的死亡的相关信息,为此,他们一家人先后去了广西三次,小秦的爱人去单独过一次,儿子单独去过一次,还有一次是小秦跟着家人去的。因为着急证明办不下来,加之路途劳累和水土不服,小秦在外地还犯过一次病。
总之,为办理有关证明,他们一家历尽了艰辛。小秦的儿子不满地说,我姥爷和姥姥在世时,怎么会这么糊涂呢?为了一套房,几千里地,几个来回,把咱们一家子折腾得够够的。不管怎么说,最终他们还是把继承事宜办妥了。小秦跟我讲述了办理继承的艰难,还提醒我说,刘姐,你可得吸取我的教训呀。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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