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尤兮
1.
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很多人,未必是我受亏。
鲁迅在自己的杂文集随感录三十八里如是说。
他说国人向来有点自大,但大多是合群的自大,没有个人的自大。鲁迅先生的文章向来有很深的社会现实讽刺意义,我不是很清楚的了解他所说的自大,但是对于合群却深有体会。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历史传承下来的传统,从小我们就会学习一些古语,如众人拾柴火焰高,墙倒众人推,团结力量大,枪打出头鸟。小时候坚定不移的相信这就是团结,是一种高贵的品质。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这就些话,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在我们刚刚开始认识这个世界的时候,就会被告知:生活中一定要和小伙伴们和谐相处,不要标新立异。在课堂上,老师总会表扬那个按着老师的思路把问题回答出来的人,而那个说出自己见解的人却会被批评,接下来就会被整个教室的人投来嘲笑的眼神。以至于这最初萌芽的一点勇气,被大家的目光所消灭,从此不敢在言不同之语。
久而久之,我们最初的那一点点尖角被磨平,淹没在清一色的海洋里。从此,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仿佛跟随大众我们才能不会被时代所淘汰,也能因此会获得无尽的向前的力量。
然而现实总是会无情的打你的脸!
记的我高中的时候,遇到一个很不合群的同桌。在我走进他的生活之前,对他嗤之以鼻,当时都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和他相处。
而事实上,他的生活并不是如我所想的一样枯燥无味,而是我所想不到的充满着激情与精彩。了解了之后才知道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的独特。
高一刚开学,我就注意到了这个同学。那天我刚好有作业没有做完放学就没有走,想留下来把任务完成。而那天刚好轮到他值日打扫教室,起初这件事我并没有注意到。而后来老班的一声吼叫吓了我一跳“你为什么不做值日就跑了,你不知道你今天做值日吗”,我抬起头看到他站在老师的面前低着头,不说话。老师的声音很大乃至她走了回音还在楼道回荡。
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和他也并不熟,但是还是帮他一起打扫了教室。有缘的人或许总会有什么东西牵引着对方走进你的世界。
直到我们成为同桌之前,我内心深处还是不喜欢这个人,但也说不上讨厌。虽然在一个班,也就算知道叫啥名的同学吧。
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是两种人。记的鲁迅先生写过一会句话:“猛兽总是独自行动,牛羊才成群结队。”他属于猛兽的队列,或许用这句话来形容他不妥,但是形容我却却绰绰有余,而我就是那牛羊。
那时的我从来不原意引起别人的关注或者说非常在意别人的眼光。每天吃饭要和两三个所谓的“死党”一起,要是哪天他们不在学校,或者谁有事耽搁了我一个人去食堂打饭我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走在路上都会脸红,心跳加速。仿佛自己就是时刻曝光在大众面前的跳梁小丑。所有的一颦一笑或者一个最细微的动作都会引来大家的嘲笑和鄙视。而事实上这一切都是自己的意淫,没有人会时刻关注着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关的人。
那时的我虽然凭借着初中良好的课程功底进入重点班,但是我有一块短板——那就是英语出奇的差。每次上英语课或者是每周的英语测验,都是我的锥心之痛。记的那时每周一次的英语quiz,我高一一整年没有一周不进行补考的,唯一有一次考了90分还因为给我改错了一个单词便成了89分,依然没有逃过补考的命运。
现在回头望当初的自己,真的是一个loser无疑。虽然明白英语是我的短板却还天真的以为可以像初中一样拆东墙补西墙,依然可以获得好的成绩,沉迷于看不清的现状的自我良好状态中。整天拉着班级里少有的几位英语水平跟我差距不大的同学调侃,嬉戏,仿佛这哥小圈子可以给我莫名的舒适感。然而其实他们中就算英语再不好的都比我好,他们是及格线周围的,而我是远远不能及格。
由于在重点班,大家都很努力的学习。明明看到的是同学之间讨论题目,我却投去鄙夷的目光,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做作”。直到最后大家的成绩都突飞猛进,而我不进反而退了。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他们不是我眼里的怪胎,我才是他们眼里的loser。
直到我遇到他,我高中时代的第二个同桌。就是那个刚到学校就因为值日的事被班主任训斥过一顿的男孩。
他姓商,下文叫他商同学。或许班主任早已看透一切,想让他来做我的同桌来唤醒我堕落的灵魂。
日久见人心说的一点都没错。
原来他不是我眼里的那个他!我们会在上课的时候探讨人生,但后来发现上课的内容他早就自学会了,而我还没有预习。他会在每天晚饭后最后一个进教室晚读,但是其当天晚上的单词任务量他早在一周前就已经完成。有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他在课堂上看文学作品被老师发现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被批评,罚到讲台的侧边站着听课。然而我知道老师上课的内容他早已学会,数学课本半数以上的内容他已经掌握。站在讲台上,他依然面不改色,好像在专心听讲又好像在想着什么新的点子。下一其中考的时候,不出所料他又是全班仅有的满分。
他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他的身边朋友不多,但是都是超级好的朋友。周末了,一起约着去台球室打两小时的桌球,再回到学校学习两个小时。在这两个小时里关闭手机,断绝干扰,安安静静的完成自己定下的目标。我们那会不允许带手机,但是他带了,只为了方便和朋友联系。下午一起吃完午饭,篮球场上尽情肆意的挥洒汗水一番,晚上回到宿舍洗个澡,看会书早早的进入了梦乡。
这是他周末留校的生活。在没有和他成为同桌的时候,我从未考虑过周末留校,现在想想都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真的没有任何的意义。
有意义的生活不需要听别人的评说,自己也会感到快乐和充实。而我之前一直用合群来掩饰自己的无能,还鄙视和我不一样的人。你在看着别人傻笑,殊不知别人根本不在意你的笑,想想还真是愚蠢。这又让我想到了鸦片战争时候,一群又一群的中国人都在争相着享受吸食鸦片带来的快感,都以为在享受的时候,列强打进来了,而这时候自以为在享受的群体再也没有了拿起武器抵抗的力量。这时候还会有人说:“我们不是不行,只是武器不厉害”。得了吧!给你坦克大炮,你那骨瘦如柴的身躯怕是也只有做炮灰的命。
真的很庆幸是他做了我的同桌,而不是别人。后来在他的影响之下我也慢慢的开始改变,尝试着不去在意别人的眼光,尝试着去做自己喜欢,想做的事。尽量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意义,虽然定力还有待修炼,但我快乐了很多,学习成绩也进步了很多。身边不再一群只知道嬉戏打闹的同学,而多了一份安静的独处。或许我也逐步变成了大众眼里的不合群的人了吧!
但是 so what!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只有找到真正的自己,才会遇到真正的朋友。带着面具混居于一群面具人中间,迟早摘掉面具大家互不认识。既然如此,何不一开始就撕掉面具,虽然会比较疼,但可以活得真实,遇见真实。就好像我遇见你一样——商同学。
人虽然是群居动物,但合群这个词,我细思极恐。
大雁因为合群可以减少飞行的阻力,狼群因为合群可以提高战斗力,大象因为合群可以降低迁徙的生命风险。而人类为了什么?
为了战斗力?
为了面子?
为了获得利益?
可能第三个理由会靠谱一点吧!这也应验了文章开头说的那句话!
而我所能确定的是弱者更喜欢用群体来标榜自己,来掩饰自己的无能!仿佛躲在群体里自己就可以变得强大,殊不知只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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