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像是最初开始恋爱的两个人,但是要保持稳定和谐的恋爱和长久婚姻的状态,单靠喜欢又是那么的单薄和无力。喜欢往往是一个人开始写作的一个原因和动力,但是要长期坚持下来单凭喜欢是远远不够的。
喜欢写作的人很多,能够坚持下来的其实并不多,成功的路上并不拥挤,写作终究是灵魂的独舞。我说的成功并不一定要青史留名或者众人皆知,人生的成功只有一种,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坚定地走完自己的一生。
有的人用执着诠释着对写作的喜欢。写作是一份神圣的职责,只有崇敬并全力付出的人,才能够让读者在文字中看到你认真的态度。
海明威是二十世纪的美国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作家,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人物,这在他的小说中有非常明显的体现。而海明威在创作的时候,有一个习惯是让大家非常奇怪的,那就是海明威是站着写作的,并且是单脚站立写作的。
曾经有记者在采访海明威的时候有提到过。海明威给记者的回答是,这样写作可以更快。当然,他说的快并不是速度快,而是他写出来的内容能够让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解,因为站立比较费力,他只会更言简意赅的说明自己的意图。海明威认为这样一来,他就不会在文中写太多废话,这和他冬天却穿着单薄的衣服来写作是一样的道理。另外,他觉得单脚站立写作可以集中精力,思考更多的事情,写作的效率也提高了很多。
当然有的人好像就是为写作而生的,写作仿佛人生的使命,让他欲罢不能,生命也只有在写作中呈现出蓬勃的生机。
即使在世界文学史上,曹雪芹也是熠熠生辉难以企及的文学大家。可是在生前在创作巨著《红楼梦》的时候,他却是在饥寒交迫中用生命书写。
曹雪芹亲历了家道急骤中落的变化,开始孕育着“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磈礧时”的宏大意愿。在倾注全部精力,一刻不停地埋头写作《红楼梦》的时候,生活已处于十分贫困的境地,曹雪芹过着“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的生活时,有时穷到“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
试看《红楼梦》第一回便写一寄居葫芦庙中的穷儒贾雨村,说他“自前岁来此,又淹蹇住了,暂寄庙中安身,每日卖文作字为生”。此处大概影射的是曹雪芹寄居萧寺,作文卖字,过午不食的落魄生涯。
如果对于文学仅仅是喜欢,曹雪芹完全可以靠着自己的多才多艺过上富足的生活,虽然回不到从前的家世显赫之时,起码不必为温饱发愁。但是生命中一种召唤,时刻在心中响起,这样的使命感和坚忍不拔的毅力最终成就了曹雪芹的人生,虽然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虽然他的著作并没有完成。
更多的人没有曹雪芹般的使命感,但是我们可以如海明威用一种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把喜欢的写作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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