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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留痕应成维权习惯

遇事留痕应成维权习惯

作者: 一日拱一卒 | 来源:发表于2019-04-29 23:15 被阅读0次

    据腾讯网报道,4月26日,网友曝料,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副局长在接待群众时出言不逊,称群众“听不懂话”,并让人调查发言群众是哪个小区的。网友一片哗然,消息评论也是一波接着一波,一边倒的对副局长的言行进行批评谴责,官方也很快做出回应,表态正在调查。

    可以想象,在该次接待群众会议上,该名小区的群众代表不仅在会上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诉求,说出群众的想法,更会被贴上“听不懂话”的标签,还会在会后接受“调查”,那种憋屈,那种无奈,是有冤无处伸的苦楚。也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网友爆料,没有人会知道接待会上发生了什么。

    在网络时代,有图有真相;无图,差评!成为两句网络最常用语之一,之所以网友相信有图才是真相,那是网络信息鱼龙混杂,口说无凭,相信谁呢?只有图文并茂的“铁证据”才是最令人信服。如果没有爆料,我们无法知道接待会的真实情况,即使群众代表有表达、有发声,可能也会被认为是一面之词,但是面对真实的视频录像,声情并茂,哪个会怀疑呢?短短的视频,暴露了干群关系紧张,公职人员办事简单化,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事实。正是有了爆料者的偷拍,让更多人看到了一个真实的接待会。整个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那个视频,如果没有那个视频,再怎么说也是口说无凭,只有人证、物证俱在才是真正有说服力的。在这个人人都是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客观上要求公职人员履行公职时要言出必行,尊重群众,真正为民服务,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而这本来就是公职人员本来应有的样子,显然那位副局长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副局长的言辞自然会有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或许这个爆料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能够改变那天接待会结果,群众代表的相关诉求能够得到满足或更好的答复。但是从该事件我们应该想一想这个问题,是不是人人都要随身携带一部记录仪,以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呢?面对各种碰瓷和事故责任划分等问题,车载行车记录议成为车辆的标配;散布城乡的各类监控、天网”工程成为还原事情真相,侦破案件的最为可靠的信息来源。可以说各种重要场合的视频、音频记录成为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数据信息。很多人就是因为没凭没据,吃哑巴亏,打碎牙齿往肚里吞的事情只能自认倒霉。

    同样,近期在网上一个关于刘强东与某女生的侵权纠纷吵得沸沸扬扬,吃瓜群众众多,其中重要一点就是,有图有真相,各种版本的视频层出不穷,都是各自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发布。影像记录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成为维权的重要信息载体,学会留痕,学会留影,已然成为日常生活新技能。就如那位副局长,她没有料到自己的言行会被偷拍,会被公之于众,如果知道有人在偷拍,偷拍者肯定会被现场揪出来,就不会有副局长称群众“听不懂话”的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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