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第一遍时,即写下两个字“传神!”把这个糟老头子写活了。脑海里,仿佛就有这样一个人物的形象。样貌糟蹋,形止无端,性格突出,是一个有点倔的老头子。
读第二遍,注意到它的写法不与寻常,似乎有点《槐花》的笔风。《槐花》一文仅头尾寥寥数笔写到槐花,中间主写的是养蜂人。貌似跑题,实际上,养蜂人跟槐花有内在的联系,养蜂人养蜂要采蜜,采蜜即采花,采蜜为的是生活,写的是槐花,实要说的是一种生活。
本文一千三百余字,开头两大段,六百余字,没有半个字提到“捡烂纸的老头”。
常规写法,为了扣题,进入快,第一段人物就出来了不是。
而《捡烂纸的老头》,开篇一半的篇幅没有写老头,写的是烤肉刘,烤肉刘开的一家回民饭馆。

第一段写饭馆主要经营些什么。有一般的家常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贵一点是黄焖羊肉。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有贵的,有便宜的,尽各人选择。
“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读着读者胃口就上来了,香味从字句中飘溢出来。
第二段,写食客。既然如此香的饭菜,生意自然好。来客不拘,三教九流,都可以有对胃口的菜食。譬如工人要五个烧饼,一瓶啤酒,二两白的。煤站副经理吃的是一盘炮肉。
“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生动,逼真,形象。在读者眼里这是怎样的一个馆子,来的些什么样的食客,馆子营业热闹的情形,就有了一个基本的定位。烟火气,生活化。
这半篇篇幅看似不对题,接着读第三段,第一句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
这就懂了,衔接联系上了,前面是为了人物——老头的出场作铺垫。
因为捡烂纸的老头每天都来馆子,是常客,大家都熟悉。
如果没有这样一个饭馆,上哪儿找这样的一个老头呢。老头的生活离不开饭馆。
“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自言自语(他可不在乎这个):‘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这一段简直把老头写活了。捡烂纸的,穿得很破烂,烂棉袄,烂麻绳。连着几个烂字,是一个穷苦农民,不讲究的形象。
写他吃,牙不好,还偏要吃硬硬的烧饼。是不是有点倔?
写他说话,自言自语,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完了,回见。有点不拘,粗放,人物性格跃然纸上。读着扑哧一笑。笑这个老头好玩,有趣,有点傻样。但又不失他的风度,礼节。知道说声回见。
为了突出老头的性格,丰满人物的形象,接下来写了一件具体的事,一个场景。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
其中有个小伙子与同伴低声说了一句什么话,老头觉得是在说他——是在笑话他吧,受到了歧视,侮辱。
老头当即不干了,高叫“出来,出来”,跑到店堂中,叫板,要找小伙子打架。
哈哈,这么一个糟老头子,随便那个小伙子也打不过的呀,不自量力,然而,就是有一股不服输的气,得把尊严找回来,打不打得过是另外一回事。
任他炸乎,“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这不是一个说乱来就乱来的老头。人家没理他,他似乎得着面子,适时下场。仍旧啃他的烧饼去。吃完了,寻口面汤,喝完了,走时不忘说一句,回见。
哈哈。宛若祥林嫂见人就说,“我真傻,真的!”
这个人太逗了,有点滑稽,忍俊不禁。恐怕那一桌小伙子见此也不为他生气,见他走了,都笑了,捂着嘴笑的,放声哈哈大笑的。
这里好比文章的高潮,热闹一阵,世事变迁,人走茶凉,忽儿一转,变得平静。文章在冷静中收尾。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结局很意外——没想到老头死了。
老头活着时,吃硬烧饼,向小伙子叫板,那么刚强,不想突然就死了。死了留下八千多块钱。这么个穷糟老头子,居然有这么多的钱。可以想象,他是怎样省吃俭用的,攒了多少年,大概是一辈子的积蓄。活着时穿那么破,也舍不得吃好的,或许老头喜欢吃烧饼,但烧饼总不比炮肉好吃吧。
我也很纳闷:老头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并没有交代老头有无亲人朋友,感觉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既然是一个人,攒那么些钱做什么呢?人都死了,留下那钱是为那般呢?
读到最后,感到作者对弱者对底层民众的一种悲悯情怀。最后一句诘问,也似乎表达了作者的一种人生态度和生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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