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几个大老爷们聚餐约饭,可是在开席之前先拿起了纸笔要签协议,这吃饭喝酒要先签协议,这是什么规矩?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操作,难道这是商丘的特色酒文化吗?
看了下他们的协议内容:本人自愿喝jiu,不存在强迫劝jiu行为,一切后果自负,承诺人......,签上字,画上押,按上手印。原来是为了规避风险提前未雨绸缪啊,不得不说这几个人是真的喜欢喝酒啊。
未雨绸缪避风险!
这要是不喜欢,哪能手写协议,挨个走流程只为了喝一口。不是真爱,哪能如此麻烦的操作,初看觉得这操作是不是有点麻烦,何必呢?细想之后才发现,很多时候嫌麻烦却在担风险,不是经常有怕啥来啥的事情吗?
就拿这喝一口来说,曾经有过一件事情让我印象深刻,有个小伙子花了很多钱接了一个快递站,辛辛苦苦刚走上正轨,在大家忙过一个大节点之后,小伙子想着犒劳一下大家组织了聚餐,辛苦那么久,吃点好吃的,jiu足饭饱之后,他先离开了,还专门叮嘱了大家都早点回去休息,可没想到里边有位快递员没喝够自己继续喝,结果后来突然倒地,最终不治,然后家属来索赔几十万。
这件事并不是个例,之前听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我想这几位应该也是因为这些才早做准备,不嫌麻烦地提前约定。
提早约定恐无效?
这些人约定的初衷是好的,只是忍不住发问,这约定有效吗?或者该说能被人承认吗?无事时一切好说,都是如亲人般的好友,可是那些反目的不都曾经有着肝胆相照的情谊。反目时撕得可不输仇人。
当然多数都是因为当事的某人已经没办法表达自己的意愿了,是以家人为代理人来,所以你们这当事人签的协议,如果将来真有问题,代理人是否承认呢?是不是应该让代理人一并签协议,或者应该公证后才有效呢?
不知道如果按照这个流程来,是否还有人愿意为了场jiu走一走呢?如果真得愿意,想来这才是货真价实得真爱吧!想想还是古人好啊,举杯邀明月的才情,醉里挑灯看剑的郁郁,都是喝一杯,喝出了流芳千载的诗句。那个时候的喝一杯应该没有这么多顾虑吧。
看来根源不在酒,在人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