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琳一大早匆匆赶去参加一个老同学的婚礼,高度近视加上资深路痴的情况下,本来找厕所的白琳“嘭”的一声将换衣间当成厕所门打开来,一眼看见了正准备换衣服的新郎。
模模糊糊看不清人,她只觉得新郎高高瘦瘦似乎还挺好看的,下一秒反应过来生怕人家新娘子抡着大刀跑进来抓奸,连忙急急道歉准备转身出去。
“白琳?”对方却突然叫住了她。
白琳心间一抖,顿时有些泪流满面。
是的,她突然想起,她根本就没记住她是来参加谁的婚礼来着。
今早同窗好友叫她去参加婚礼时,她正在忙着面前一堆的文件,听说是个自小认识的同学了,便摸摸腰包掂量着够不够,点点头便来了。
“我是沈土。”
白琳顿时便僵在了原地。
都说人生最尴尬的总是相逢,这么说来也不算很错。
白琳记性差得很,总是记不住人名,但沈土的名字早就成了潜意识的存在,根本不用再去思考。
对的,她和如今的准新郎确实有故事。
白琳自小在城里长大,沈土自小在乡村里长大,沈土初来到他们学校时,是个大胖子,还带着浓重的口音,普通话也说得结结巴巴,名字同样如人一样乡土之味十足。
自然的,他也成了喜欢欺负弱小的顽皮孩子们戏弄的对象。
按道理,未来女主的存在,应该是在这种非凡时刻正义地站在众人面前,将受欺负的男主护下,潇洒阻止单方面殴打。
然而,事实是,白琳喜欢写作,往往是众人离开之后,她在教室一角落沉醉地写着美好的故事小说,而沈土在另一边角落孤孤单单地受着欺负。
她是什么时候关注到沈土的呢?
大概是无意中在一个知名的刊物上看到沈土的名字,看到他写的文章里那些优雅的文字。
又或许是看到他在一次受欺负时,突然转身拿起后头的垃圾桶毫不犹豫地扣在了欺负他的男生头上。
甚至因为这件事情,白琳诞生了一个故事手稿,男主角就是以沈土为原型,写一个大胖子逆袭的故事。
搞笑的事,这个故事当真被刊登在学校日报里头,班里人都知晓写的是沈土,竟无形中慢慢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大家想着,也许人家是金子也不一定呢。
这个故事沈土当然知道了,沈土和白琳就是这么奇怪地开始了接触和认识。
许多共同的爱好和兴趣,很快地他们便熟悉了,白琳也渐渐发现,沈土确实是金子,他的品格修养与博学的知识,无一不吸引她。
他们之前神奇的没有谁开口表白,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在一起。
他们是班里最不被看好的一对,却是在一起最久的一对,整整的一个青春时光。
他们之间的爱恋,简单而平凡,一起吃饭,一起游玩,一起共同进步。
大概每一个女孩子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连自己的梦想也可以淡化掉。
他们两人写作能力都很好,但有时候推荐比赛的名额却只有一个,白琳总是会假装无意地将机会错失,然后留给了沈土去。
从市写作赛,再到省,再到全国比赛,沈土得过大大小小许多的奖,最后被特招进去了北方一所知名的大学。
白琳没能与沈土进去同一个学校,去往了南方一所大学,从此开始了分手率极高的异地恋。
相隔千里,无处寄托思念。
还没等白琳想好怎么来一段史上最成功的异地恋时,沈土便打来了电话。
“我们分手吧。”
白琳写过这句话很多很多次,却是第一次真正体会到这句话带来的疼痛。
她放下了电话,小心翼翼收藏起那破碎的梦。
其实她早就知晓的,他们在一起的后期感情淡了许多,沈土对她不说分手,只是因为她曾经无意或者有意的帮助。
时光匆匆过了这么多年,曾经的胖子如今已经长得玉树临风,看不出从前的影子。
沈土走过来,说:“白琳,之前实在对不起。”
白琳摸摸头,笑着摇头:“真的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这句话在后来多年里她才渐渐体会到。
谁会没个付出而又得不到的经历呢?
感情这东西,本来便不是商品的买卖,没有等价的交换,失去了便是失去了,再去强求也无济于事,有些执着,到底不过是不甘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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