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康德的观点,幸福与道德的区别是道德存在的基本前提,因为前者是他律的,而后者则要求自律。幸福或快乐属于假言命令,我讲诚实的目的是为了幸福或快乐而不是为了诚实本身,所以是他律的:而德性则属于绝对命令,我出于道德而遵守道德准则,没有别的目的,因而是自律的。我们不能想象道德建立在他律的基础之上,因为那样的话,我们都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所以,幸福和德性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康德把宗教附属于实践理性,从道德的角度建立起宗教和神学,他的宗教问题是从道德问题,是从至善概念引申出来的。这是基于理性本质的信仰,从道德的立场上确定信仰的必然性,道德的义务也就是神的命令,他使道德和信仰得到了统一,也使宗教和审美得到了统一。康德宗教观的成熟,是他审美判断力研究的有机延伸,也使他的美学思想和宗教思想前后关联,一脉相承。康德认为,如同认识的各种形式是主体先天具有的一样,人的自由本性、人的各种权利也是人先天具有的。人生来就具有自由、平等的特性,而且天生具有自己决定自己、自己根据既定目的采取各种行动的能力。这种德国化的天赋人权论是康德整个政治思想的体系和支柱。
1754年,康德发表了论文《论地球自转是否变化和地球是否要衰老》,对“宇宙不变论”大胆提出怀疑。1755年,康德发表《自然通史和天体论》一书,首先提出太阳系起源星云说。康德的星云说发表后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拉普拉斯的星云说发表以后,人们才想起了康德的星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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