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件睡衣,穿了二十多年,现在已经破旧不堪,不光是后领口剩下一根绳子挂着,连身子一侧已经一分为二,再穿着睡觉一边凉飕飕的漏风。
这件衣服原本被设计为外套,只是我穿旧之后将它贬为睡觉时才穿的衣服。这二十多年,被扔掉或被压橱底的睡衣不少,都是完好如新的,唯独这件衣服利用率极高,除了夏天,其他三个季节都在穿,现在破成这样仍然舍不得扔,自己都觉得诧异。好像这件衣服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越穿越柔软,松紧正好,厚薄适当,而且吸汗性极佳。让我不舍的,大概还有一份小姑娘时的情怀。
当年,我刚刚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出差时顺便去逛了小商品市场, 一眼看中了这件衣服,试一试刚好合身,再配了一条黑格子裙裤,照照镜子觉得很是好看,一下子由乡下灰姑娘变成一半城里人。以后出差经常穿这套,裙裤也比裙子方便,去市里出差可以租自行车骑。当然,我们出差是可以坐公交车的,我学前辈为了赚两块钱,自己辛苦点,租自行车骑,回单位用公交车票报销。除了下雨天,大夏天出差就穿着这套衣服骑行在通市各条大街小巷……
时间真是快啊,一转眼,工作已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从农村立足城市,从城市的二手房置换新房,新房又变成了旧房。物转星移,时间在流逝,白发在增长,这件衣服竟然陪伴了我二十多年,比我儿子的年龄还大!
扔掉之前想拍照留恋,可拍出来实在不上相,还是写文留一个念想吧。写完就扔垃圾桶,要学会断.舍.离,哪怕是件“物”。不然就和陆文夫笔下的李曼丽一样,每样旧物都舍不得扔,都有一段难忘的历史故事,到最后,收垃圾的都嫌弃呢!
水仙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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