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孩子一样写作

作者: 莫迪亚诺 | 来源:发表于2019-01-15 17:29 被阅读10次

    这不是我第一次写创作谈了。在文学这条路上,作为一个幼稚的小孩子,在写创作谈的时候,总是想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的文学观点或是创作心得,反正就是想说些什么,还想说得漂亮。其实,自己的那些文学观点,或是创作心得,早已是先辈们玩儿剩下的了,自己无非是把别人嚼过的东西再嚼一遍。现在回过头来再看那时所谓的观点和心得,倒是有些贻笑大方了。

    所以,今天我不想说什么文学观点,也不想说什么创作心得。我就说说这些年来,我自己的变化。

    五年多来,我写了一些小说,大多数是中短篇,题材也都差不多,主要写和自己同龄的年轻人。但这些小说的语言和叙述风格却不尽相同。这也是这些年来,我唯一没有定向的东西。可以说,我一直在寻找自己的语言和叙述风格。

    我的第一篇小说《并肩而行》,一个五六千字的短篇。那时候没看过几本书(现在看的也不多,只是那时更少,几乎没有。),只是玩票性质地写,所以常常在语言和叙述上不按常理出牌,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其中有一句我印象特别深刻,甚至现在想起来还有些自得其乐呢。

    “当我觉得时机恰到好处时,我决定买两瓶冷饮,而就在路的前方,也恰到好处地出现了一家冷饮店”

    我觉得这么写有些不讲道理,甚至有些无厘头,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真的不是你想买冷饮的时候就会出现冷饮店的,而且“我”买冷饮不是为了避暑解渴,只是因为时机恰到好处,甚至和天气以及身体需求也没有丝毫的关系。按照正常的逻辑,应该是由于天气太热,身体需要冷饮,然后是看见冷饮店,最后才想到买冷饮。

    现在我就不会这么写,现在我会倒着写。这就是阅读和生活带给我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从中得到了一些东西,但也失去了一些。有一段时间,我很想找到写第一篇小说时的感觉,但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像一个六岁的孩子那样去写作,又谈何容易呀!

    之后,我重读了余华的小说,那时简直对他翻译体的语言和叙事的风格痴迷到了忘我的地步。于是,我开始模仿那种语言和叙述风格。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也写了几个短篇,在此并不赘言。

    接下来我想说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作家,土耳其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尔罕帕慕克。

    在帕慕克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纯真博物馆》。在这里,我不想说这部大块头作品的语言和叙述风格,也不想说它的结构和文学意义,我想说说我从这部作品里看到的东西——琐碎的生活细节。

    这部长达四十多万字的作品,其实讲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在伊斯坦布尔,有婚约在身的30岁少爷凯末尔爱上了自己的穷亲戚十八岁清纯美少女芙颂,可两人的爱情来而复去,凯末尔想找回爱人的心,自此追寻了八年。

    在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中,在凯末尔寻爱的八年时间里,帕慕克到底是用什么填充和堆砌出了四十多万字呢?

    答案是,琐碎的日常生活。

     “与芙颂相恋的那一个半月差两天,我们共做爱44次。从芙颂消失那天算起,339天后,我终于再次见到了她。这之后的整整七年十个月,我为了看芙颂、吃晚饭去了楚库尔主麻。其间一共是2864天,409个星期,去了他们家1593次。在我去芙颂家吃晚饭的八年时间里,我积攒了芙颂的4213个烟头。我爱芙颂,也爱她爱过的,甚至是触碰过的一切。我悉数收集起那些盐瓶、小狗摆设、顶针、笔、发卡、烟灰缸、耳坠、纸牌、钥匙、扇子、香水瓶、手帕、胸针等等,将它们放入了自己的博物馆。”

    帕慕克就是用这些烟头儿、盐瓶、小狗摆设、顶针、笔……填充了这八年时间。他几乎用数学的方式证明了究竟什么才是爱,也几乎将富家少爷凯末尔写成了恋物癖。

    就连帕慕克本人也说,这是他对众生显示出最大耐心与敬意的一部小说。

    看了这部作品以后,我也开始关注起了琐碎的日常生活,我开始在小说里事无巨细地写我看到的一切,桌子上的灰尘、垃圾桶里的纸巾、杯中勺子上的苍蝇……这在我之前的小说里是没有的。

    后来,我又看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可以说,杨玲翻译的这部作品颠覆了我对小说语言的看法。

    举例说明:

    “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曾在战争正致残,是儿童摄影师,也是医生交情最深的象棋对手,此刻已经靠氢化金的烟雾从回忆的痛苦中解脱了。”

    我觉得,这才是好的小说语言。

    之后,我又模仿着这种语言风格写了一个短篇,就连标题也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这种句式,可见我对这部作品的喜爱程度。但父亲看过我的小说之后,似乎并不太满意,他觉得我之前小说语言的幽默感和灵性没有了,他说,那些才是我最重要的东西,那些是真诚的。

    我认真思考了父亲的话,然后回到自己房间翻看最早写的那些小说。不得不说,五年之后看五年前写的小说,那感触真是有五年的差距。我突然觉得父亲说得很有道理,那时写的小说虽然不够成熟,但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真诚和感情是我现在所没有的。

    小说没有了真诚和感情,那一定不是好小说。

    《再见如初见》就是我在这个时候写的,我希望能像多年前那样写小说,能天真的像个孩子,但我深知,长久以来的阅读、语言惯性、生活经历让我很难再像多年前那样“不讲道理”,不过至少我找到了努力的方向。

    有时候我就想,也许回归本真,像孩子一样写作,才是每个写作者毕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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