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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

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

作者: 我是隐形的 | 来源:发表于2019-01-14 17:19 被阅读14次

    我一直怀疑过了二十岁之后我的记忆力就每天死去一点点,上大学之后在家住的日子越少,我越来越分不清图书馆的书和我家的书,以致我收拾书柜,发现了两本《金阁寺》,两本《无人生还》,两本《春琴抄》,以及不同版本的《人间词话》共五本。

    这些书啥时候囤的我毫无印象,依稀记得买第二本《金阁寺》的时候,我想的是图书馆的那本我已经还回去了,还是自己再买一本心里踏实,可是它连封皮都没拆开,安安静静和一堆过期杂志躺在一块,要不是我今天归置,可能就要被我妈打包送给楼下收废品的阿公。

    我其实不看三岛由纪夫很久了,我后来更喜欢伊坂幸太郎和山本文绪,比起《金阁寺》看到了底却看不到头的“我想我还是要活下去”,我更偏好《余生皆假期》里“人生最重要的就是距离感啊”这样,连说疏离的话都能那么平实利落的温柔。

    那些辛辣凌厉的故事,小时候看了强健体魄,长大之后心脏没那么扛造了再看,就容易伤筋动骨。

    所以我从那本破烂不堪的02年出版的《金阁寺》里抖搂出五月天演唱会的门票的时候,内心的感觉堪称奇幻:

    我的记忆告诉我这绝对是我去过的演唱会看过的书,可是当时为啥要费那么大劲去看一场演唱会,我现在还真的找不到原因了。

    大概十来年前,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五月天。就连初中毕业时候的同学录上,那时候追我的小男孩写的都是“我将来有了钱让五月天去你家给你唱”。我们小时候,追星比现在朴素的多,我做过最疯狂的事,也就是辗转拜托很多人帮我从台北买专辑,以及逃掉了高三第一次模拟考去看演唱会。

    那是我唯一一次看五月天的演唱会,我爸我妈替我打掩护和班主任说我重感冒下不了床,然后开了两百多公里车赶上了那一年他们巡演的最后一场。

    那天的细节我都记得特别清楚,我妈几乎扫荡了体育场门前所有的小摊贩,我家现在还时不常能从某个角落翻出夜光手环和米老鼠发卡,而当时我体重已经相当可观,为了配蓝色的大米老鼠耳朵,我拼尽全力把自己塞进了一条蓝色牛仔连体裤里,那条裤子比演唱会门票还贵我到现在都舍不得丢掉,只是估计得投回胎才能再一次穿上它了。

    那天我坐A区第六排,旁边是一个大学生小姐姐,来的嘉宾是任贤齐,阿信和他唱《对折》的时候还破了音。

    阿信每次在唱《温柔》的时候都说:

    “拨通电话打给你喜欢的人吧,我唱温柔给他听。”

    那天,我和那个小姐姐安静又尴尬的站在人群里,没有可以打给的人。不同的是,我告诉她我没带手机,她告诉我...她什么都没告诉我,她哭的小小声,抖成一只麻雀。

    那天超时很久,出来的时候深夜的天色莫名有种朦胧的暖,我睡了一路,梦到的竟然是理综生物考了二十分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喝茶。

    不过,那之后的下一次考试,我生物真的考了二十六分然后被老师叫去办公室...请了家长。

    说起来凑巧,后来,《温柔》这一首我不曾拨通电话的歌就像魔咒般渗入我的生活,成全了我一个又一故事。

    刚上大学的时候,有年生日正好不是周末,没有人有空陪我庆祝,好朋友虽然大都留在内蒙和我隔着一千多公里,却也都寄来了礼物送了祝福,室友熬夜给我做了视频当礼物,还一块在寝室里分了一巴掌大的蛋糕,说起来倒也不算冷清。

    只是人在他乡,这样的日子哪怕再热闹,心里也还是像丢了点什么。

    那天晚上八点多钟,李子打给我说到我们学校门口了,还没等我揭穿他,他又补了句“妈的不是说17度么老子穿着衬衫就来了”,我套了件羽绒服就往出跑,一边跑一边想惊喜这东西还是得以常识为基础,北方人估计一辈子都没法理解南方的冬天十七度到底是个啥感觉。

    李子算我发小,认识了大半辈子的好朋友。

    他那天穿个蒜皮一样的衬衫背个书包就杀来了武汉,冻得哆哆嗦嗦从包里掏出一盒我家乡的面皮,还有颗完全看不出鸡蛋形状的茶叶蛋。期末的大学生一个二个都忙的要死,他晚上到武汉,第三天一早就要再飞回去,三天两夜奔袭半个中国,因为我说武汉的蛋糕没有家里的好吃,因为他说小时候有一年,我的生日愿望是“好朋友永远在身边”。

    鬼知道这是我什么时候许过的愿。

    他回去前一天晚上我们去吃袁老四,那菜鸡怂不唧唧点了个鸳鸯锅,还从头到尾都没敢吃红油锅里一块肉,我被辣的五感懵逼的当下,他问我:

    “你走了这么远我都追过来了,明天我走,你送不送我?”

    锅子真的太辣了,我耳朵嗡嗡响,舌根也直发麻,大脑供血不足转不动,脱口而出就是不会拐弯的真话:

    “老娘大姨妈光顾还跟你逛了整天,你明天飞机那么早我真起不来...”,看着他光速暗下去的脸,我还不知死活的找补了一句:“你这么大个人了还能迷路是咋的?”

    后来,第二天他一个人上了飞机,发朋友圈说:

    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那之后直到今天,我们一共只见过两面,还有一次是我去他学校找朋友玩的时候碰上的,生疏的我连念他的名字都觉得磕磕绊绊难以启齿。现在让我闭上眼想他的样子,我只能记起一个模糊的人影。

    我记性太不好,怪不得一路走一路丢,珍贵的东西都被我挥霍的七零八落,所剩无几。

    我过了很久之后梦到那天的我们。

    从武大教三那个窗户经常掉下来的教室往外看,有一棵大的了不得的桂树,我中午经常坐在那吃外卖,我梦到我俩在那棵树底下歇脚,笑得像一对好朋友一样。

    再后来,《温柔》成了我在街边小店听到都要绕开走的歌,我大学四年买过的化妆品够开个小店,存下来的电影票票根厚过新华字典,跑遍了周边城市几乎所有音乐节,可是,五月天的演唱会,我再没去过。

    甚至如果你问我上一次听五月天是什么时候,我都已经记不起来了。

    《忽而今夏》里有一段台词,何洛说,她小时候爱吃西红柿,长大了,不爱吃就是不爱吃了,她妈告诉她,她没有错,西红柿也没有错,错的,是那些自以为是的一辈子。

    我在什么时候不再喜欢五月天了,我不知道。

    我在什么时候失去我的好朋友,我也许知道,可宁愿不知道。

    我什么时候开始害怕听《温柔》,这又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我们下次再讲。

    我知道的只有,我那些热血的沸腾的单纯的有酒有肉有朋友的青春年少,它实实在在是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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