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播越来越快,覆盖面越来越广,2C市场充分流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一切皆可卖。
就会出现这样一些人,分别是卖艺的、要饭的、开店的。
一、卖艺的:
1、出来在各个平台上讲课卖课程、出书卖书、打着知识共享的旗号做内容贩卖的各种形式的卖;
2、演艺圈歌手卖门票广告、演员卖脸再卖广告;
3、是各种有产品的公司,也算卖艺,有一技之长;
二、要饭的:
"要饭的",我把他们当作高级乞丐,因为"街上"的人很多,而且可以无限多下去。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大家都熟知的一个东西:打赏。某信公众号、直播、包括许多内容平台都引进了高级要饭功能。
三、开店的:
泛指一切卖别人东西的组织或个人。举个例子,像某辑思维、某马拉雅、某乎等众多内容贩卖平台本质就是开店的,只是商业感程度不同而已。
随便写的一点感想,这段时间准备考试,很久没有更新了,能写点东西,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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