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童书?简单来说,童书就是给儿童看的故事书。有两个关键词修饰“书”,一是“儿童”,二是“故事”。
先来明确“儿童”。魏老师说他说的是不分年龄分界,本质意义上的儿童。魏老师引用了美国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一书中的观点:儿童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发明的。魏老师从文化的角度给我们解释了这一观点。最初的时候,儿童和成人的生活世界是同步的,因为印刷术的普及以及文艺复兴的出现,成人的识字率大大提升,成人通过阅读来理解外部世界以及进行交流。由此,成人和儿童开始不完全生活在同一世界里。儿童要理解成人的精神世界乃至于生活世界,就需要经历漫长的训练,尤其是学校教育的训练。
成人与儿童的信息隔离,儿童逐渐脱离成人劳动,使得儿童开始拥有自己独特的生活、精神和内心世界。成人世界里的许多事情,对儿童逐渐成了禁忌,而学校的普及,加剧了这种隔离,儿童开始被当作儿童来看待,由此,儿童出现了,儿童被发明出来了。有了儿童,就有了适合儿童的读物,最重要的就是儿童文学。在中国,儿童的概念是五四运动开始出现的,这也是儿童文学的开端。
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儿童又是逐渐被发现的。皮亚杰把儿童分为了几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分界年龄分别是1—5岁,6—7岁,11—12岁。每个阶段的儿童,都有自己理解世界的方式。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年龄越小的儿童,越处在自我中心主义阶段,这是一种心理特征,是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围绕着他转的一个朴素认识。因此,在儿童早期,最晚在三年级以前,是没有成人世界所谓的道德问题的。
孩子们在上学前,会觉得自己的父母是无扎不能的,能帮他们解决一切问题。上学之后,才会明白他们和别的父母一样。但他们在自我中心主义阶段,父母于他们来说就是国王和王后,而他们就是公主和王子。这就是为什么童话故事里都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他们在读故事的时候会以公主或王子自居,会觉得这就是他们自己的故事,自己的经历。理解了这些心理学常识,我们就容易理解童话,就知道如何把童话带给孩子们。
综上所述,我们就能理解,从文化角度讲,儿童是被发明的;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儿童是被发现的。
再来说说“童书”,“童书”就是指“故事书”,为什么呢?
故事在儿童的成长中,起着核心的、独一无二的作用。儿童思维从动作思维向抽象思维过渡,不能仅仅依赖于抽象的语言来传达,而是借助动作。从故事的形式上来讲,情节性强的故事,就是动作性的,是儿童容易理解的;从故事的主题上讲,往往借助公主或王子,或者各种动物,这与儿童的生活高度相关,是儿童生活的象征化。因此儿童年龄越小,故事的虚构成分就越大,因为儿童年龄越小,他们的心灵世界就越主观,是一个“万物有灵”的世界,儿童越大,他们的心灵世界就越写实,越是一个充分社会化的世界。因此,故事就是儿童理解世界的方式,我们讲到“童书”的时候,就是指“故事书”,并且这个故事还要依据儿童的心理特征。
我们理解了童书的概念,在实际做阅读的过程中,就可以判断什么是好书,如何使用这些图书都是有好处的。
今天的我们正在经历着“童年的消逝”。因为电视、电影、网络、游戏、视频等原因,儿童可以轻易地接触到成人的内容,成人与儿童之间的分界又模糊了。到处充满了暴力与色情,这些直接影响到了儿童,甚至是小学生。在这个挑战面前,儿童阅读,就有着自己独特的使命,让我们一起为更好的童年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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