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悖论?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逻辑学词语概念, 通常是指这样一种命题,按一种方法去推算,可推导出两个对立的结论,形式为: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反之则推导出A。
除了这种说法,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之一威拉德·冯·范奥曼·蒯因 (1908年6月25日, – 2000年12月25日)将悖论分为了谬误悖论和真实性悖论。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逻辑和数学的基础受到悖论的影响,特别是许多的集合论中被发现有矛盾的现象。
现在的悖论一般分为自指类悖论,模糊类悖论和无限类悖论这三个大类。
自指类悖论
说明它们在理论上所带来的恶性循环自己都无法摆脱,而典型的例子有:
1.我在说谎
如果他在说谎,那么“我在说谎”就是一个谎,因此他说的是实话;但是如果这是实话,他又在说谎。
2.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
我们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我们并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绝对的真理”,如果这句话是“绝对的真理”,那么世界上是有“绝对的真理”;反之则这句话不是“绝对的真理”。
模糊类悖论
这种悖论并不算是真正的悖论,也不过多介绍。
无限类悖论
可区分为两种类别:
1.谬误悖论
2.真实性悖论:假设有一个拥有可数无限多个房间的旅馆,而每个房间能容纳无限多个人,且所有的房间均已客满。在这时,又来了一个人,并且ta也想住进旅馆,这时该怎么办呢?可以将原先在1号房间原有的客人安置到2号房间、2号房间原有的客人安置到3号房间,以此类推,这样就空出了一个房间留给那为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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