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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喜欢你——霍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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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也知道是本畅销全美的影响几代人的书,可就是没读,原因大把大把,现在读书并不意味着我们多么爱学习,我们是多么优秀的人,而恰恰地,我认为是我们以前读的太少了的缘故,就好比我们常常觉得某一领域的优秀者很牛一样,是因为我们懂得太少。
我很羡慕现在20几岁就开始这么拼命阅读的年轻人(说到这儿好像我多老似得)但的确是,我在20几岁确实工作和生活忙的焦头烂额,读书,是多么奢侈的事情,更别说每周跟读,这是相当难做到的,我信一个年龄段有一个年龄段的重点,而年轻的时期就是该努力拼搏的时期,就是该拥有恋爱季节的时期,就是该和伙伴们聚会看电影闲聊的时期,等过了而立之年,恐怕想玩都没有那心情了。精力在阅读上也会失去很多。
比如读《白鹿原》,我从第一章到三十章几乎一字不落的,整整半个月的时间,上班之余几乎都在阅读,最后搭上周日一整天的工夫,写读书笔记的时候,回忆兆海的种种,忍不住流泪,刚好接到一朋友电话,放下电话看见他微信问:你怎么了?情绪不对。我说看白鹿原看的。这情绪至少在周一持续了半天的时间,而当我晚上拿出这本双十一抢购的蓝色封皮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时,刚看了开头就忍俊不禁,不带这么开玩笑的,我中午刚调整完读书的情绪,晚上就要开怀大笑吗?
有人说这脏话连篇的小说……我到不这么认为,我甚至想把前几章里“混账”一词究竟有多少个想数出来,恐怕译者也未必知道自己翻译了多少个“混账”吧,如果我数出了个数,我是不是够变态的了,自己都想笑,而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反感,反而觉得十分有趣。看《斯坦福极简经济学》的时候我知道了好莱坞电影《毕业生》的大时代背景,这回终于对上号了,嗯,和这本书的背景大致相同。
我觉得有趣的原因大概是,首先,我特别爱看美国电影,收集了几乎所有在沈阳三好街能买到的美国影片,说到底有些到现在还没来得及看,有很多影片中的少年几乎都是这个样子,我现在才知道,一定是受了这个小说的影响,那种打扮那种玩世不恭,甚至有些恐怖片里的聚会,喝烈性酒,吸食大麻,男女混乱,这在我们国家是不可能的,我不是羡慕,只是知道了在地球的另一边,有一群曾经这么或者到现在依然这么活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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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小故事,有一次攒了三天的假去南京玩,双休加周一,周二正常上班,自己安排的挺好,没想到周日下午接到了领导的电话:“你在哪呢?周一上午开党组会,你发言。准备一下!”晴天霹雳了,因为我们休息原则上不许离开本市,离开了必须打报告申请,所以,我必须立刻动身,刻不容缓。赶上南京几年不遇的黄沙天气,机场关闭。我的天啊,订票的小姐倒是一直细声细语的帮助你想办法,去沈阳只有一个航班,还不确定是否能起飞,那么唯一的办法是飞北京,而最早的航班是18:30,飞机可以勉强起飞。然后就是到了北京紧跑着买上票又是一路的楼上楼下的跑,我觉得自己特别傻,喇叭里一直在播出我的名字……当我气喘吁吁地登上飞机,迎着飞机上几乎所有人的目光走向机尾处的时候,我做了个深呼吸,至少我安全了我想。
跑出汗了,我脱去外衣,不记得是几月份了,周围人大概都穿着毛衣之类的,我在过道处,我的临过道坐着一位穿短袖的老外,我甚至能看清楚他胳膊上金灿灿的汗毛。他低头看一本英文小说,似乎注意到我,而后笑着点一下头,我笑一下。餐点是那种简易的小面包,一小包的花生。那老外把小包花生打开,一仰头,全倒嘴里了,好别致的吃法啊,难道他的牙齿比我们多吗?能咀嚼的过来?我们应该是一粒一粒这么吃吧,好玩,我能感觉到来自他的目光,于是我做了个至今都无法解释的举动,我把自己那小包花生给了他,他依然象饮酒似得把花生倒进嘴里,我想大概是外国人长的“大”,需要的食物也多是吧,我又拿出包包里的巧克力递给他,他很惊讶但是接受了,并且吃掉。我觉得很有趣,他妈妈没有告诉他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吃吗?!我依然感受到来自他的目光,因为他不看书了,我看得出,他注意我包包上的两只可爱的小熊,一只银色的一只红色的,于是,我把红色的小熊摘下来递给他,是不是他们外国人都喜欢中国的小饰物对吧,他欣然接受,并且顺势放进短袖上衣的口袋里,我不再关注他了,因为我也没啥可以给他的了我想。
我没打算看书,因为北京飞沈阳的时间很短,大概58分钟,这时忽然看见那老外递给我一个纸条,写着:明天可以和你共进晚餐吗?我叫史蒂夫。还好我可以看懂,并且他的英文书写我觉得没有我写的漂亮。我回了一句,“对不起。”下飞机的时候他一直在我身后,并且我们有了简短的英文交流,大意知道他是来医大讲学的心脏科教授……外国人就是很单纯很热情很简单很有趣很令你吃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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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理解霍尔顿,我喜欢他,他真实,他随性,他敢于说“不”,我特别喜欢他用的夸张数字的表达,有趣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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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在这里我不想去评价什么问题青年,什么叛逆,什么逆反,他只是个很特别的孩子,非常有趣的孩子。
小说在美国热销后,愤怒的家长专门对小说里的粗口进行了统计:全书共有237个“Goddamn”(该死)、58个“bastard”(混账)、31个“Chrissake”(看在上帝的份上)和6个“fuck”(我X)总之都是一些在小说中“不该说的话”。1970年代,有数名美国高中教师因在课堂上教授《麦田里的守望者》而被迫辞职。一些大学图书馆还把这本书列为禁书,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本书的文学价值,社会文化地位开始凸显,所以这本书已经被广泛的认可了。(来自网络数据)
读书的时候我喜欢坐着,台灯下,我不想已经近视的眼睛雪上加霜,我也极想看到一处记录一处,看书的时候,或左手或右手玩弄一个不知道哪年得来的西门子的一个黄色高尔夫球纪念品,只是因为累了的时候或者遐想的时候,那个球放在书的中央,象一个立体书签,在台灯的光线映衬下,呈现一个心形,极好看的“心型”。
有些累了,再见,《麦田里的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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