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孩照着健身房的半身镜,然后侧过脸,看我。
我看到她在看我。
第一次我装傻。
第二次她又回过头看我。
然后我很温柔的说话了,我问她你在看我吗?
她很凶的坚定着自己的眼神,说没有,她在看自己的侧身。
我说好吧,我站过去一点,让你看得清楚点。
然后她也不笑,也不感谢。
我也没说什么。继续吹干我的头发。
我记得以前我的前任男友说,喜欢那种长得像小野猫一样的女孩。魅惑的眼睛,娃娃脸蛋,然后奶凶奶凶的表情。他说看着刺激。
那我呢?我有那种感觉吗?
我问他。
他说没有,你长得太温柔了。没有一点征服欲。不够野性。
然后我就不吭声了。
我突然发现谈恋爱时说的话就像写文章的伏笔一样。带着梗,带着火源,然后引发爆炸。
确实,我一开始就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然后,他遇到了真爱。那个小野猫琳达。琳达喜欢把睫毛嫁接到14厘米,喜欢涂Dior熏黑色五色眼影,喜欢喷烈的酒味香水。还喜欢穿豹纹紧身裙和十公分高跟鞋。
而我,只会穿着白t画着唇彩背着个Levis双肩包和他约会。
琳达带着一对大的像保龄球一样的耳环,手臂挽着我的前任男友笑着走到我面前。她说,好久不见。
我说那么巧,机场也能遇到。
她说是啊,有缘人在哪都能遇到。她说我们准备去美国注册结婚了。祝福我们吧!
我说恭喜。
她问我你呢?有对象了吗?
我说我去美国接夏令营回来的儿子,劳您费心了。
之后琳达的脸绿的像我平时买的小青柠。果绿果绿的。
我说我先去安检了。
她说拜拜。然后看着我的前任男友说,老公,我们几点进去安检。
前任男友笑了笑,没理她。然后也对我说了一句,拜拜!祝你顺顺利利快快乐乐!
我说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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