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到《三体》是很久之前,但直到近日才真正通读了一遍。科幻小说我以前很少接触,仅有的几次都不过是在《科幻世界》杂志上看的,所以对此可以说是连一知半解也不曾有。但是,对未来的幻想,对科幻的憧憬倒是从小便植根在我心中。科幻,顾名思义是科学的幻想。幻想本是天马行空,不拘束缚的,可科学又是一丝不苟,严格谨慎的。二者本风马牛不相及,但在突兀的结合中反倒诞生了一种异样的美,既现实,又虚幻,让人萌发出游离于天国与人间之界的漂浮感。而三体将这种特有科幻美彰显得尤为出色。
把一切硬科幻,软科幻,严谨呀!科学啊!统统舍去。《三体》也都算是讲了一个跌宕起伏的好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又让人猜不透下一步如何;剧情也是引人入胜,由小及大,把宏大辽阔的故事背景娓娓道来。只是当作一部推理剧情小说看待,《三体》都是达到了一个极高的水准,能成为中国最畅销的科幻小说也不无道理。尽管科幻小说向来受众有限,但《三体》却将科幻与现实结合,辅之以精彩绝伦的故事叙述,成功抓住了各类受众的兴趣点;又不落俗套,以严谨的硬科幻为主架构,凭借独特而惊世骇俗的关于未来社会的畅想,成功建构了一部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的科幻史诗。
一部优秀的作品其精神内涵必然同样优秀,《三体》也不外乎如此。
幸福与生存,孰重孰轻?早在两千年前就早已有争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说出了圣人们的答案。“舍生取义”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万古不变的一部分。中国人向来谈义,不论是市井草莽,还是达官贵人,无一不被这小小的“义”字所缚。“义薄云天”“义字当头”是对义的正面描写,“背信弃义”“见利忘义”则是反着讲。可“义”又与“幸福”有何关联呢?在我看来,其中关系可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呢!
幸福是什么?个人有个人的见解。但在忠孝节义,三纲五常为首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名誉,抑或说面子,足以说是衡量幸不幸福的标杆了。想起金庸大师的《倚天屠龙记》中的一个情节:昆仑派大侠在偷袭张无忌不成,反倒暴露了自己“暗箭伤人”的不义行径后,直感从此在江湖上再无颜面,遂欲自杀。当时颇为不解,尽管在武侠世界人命如草芥,但对于自己的命他们难道也如此毫不顾惜的吗?如今想来,面子——这一纠缠在历代中国人身上的黑犬,当初恐怕真有如此威力,让人舍生取“义”哩!可硬说来面子当真这么重要,没了它就没有幸福了吗?即便如此,难道因为不幸福,我们就要提剑往脖子上一抹,或是吊在绳上,两腿一蹬归西吗?照此推来,在好面子的中国人眼里,幸福可是比生存要大得多喽!
回到《三体》中看,幸福和生存又是被如何看待的呢?为了找寻全人类未来的生路,以求在四百年后不为三体人所灭亡,地球人开始压榨自身潜力,全力发展太空科技。最后导致了文明社会的全面倒退,大低谷时代随之到来。当读到这儿时,让我最受震动的是这样一句话,“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简单的一句话,却映射出了我们要讨论的这个问题的答案之一——幸福比起生存更为重要。幸福还是生存?我认为这是我们人类只要还存在就必须思考的终极问题之一,与“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我们从何而来?”“人类是什么?”相比不遑多让。
在《三体》中,人类最后选择幸福地活着,从之前的压迫中觉醒,不再因种族存亡的问题而困恼,珍惜当下,最后实现了科技突破,极大地推进了文明的发展。固然在三体文明面前,这点进步只是杯水车薪,但终究揭露了一个真相——为幸福而活的文明要比为生存而活的文明有希望得多。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自从达尔文揭示了自然世界的永恒法则之后,血腥而黑暗的丛林规则就褪去了道德的外衣,赤裸裸地展现在人类社会面前。其实黑暗森林法则从来都在,如进化论一般,只是在人类从原始兽性进化到文明理性的过程中逐渐被各种反概念所掩饰。而神的出现更是让这些反概念成为了“名门正统”,仿佛人生来就自带道德。然而事实上,人的兽性不过是被一层又一层的枷锁所禁锢,从未消失。而生存正是一切兽性的最终源流。动物并无思想感情,有的只是本能驱使,而所有本能的最终目的是——生存,繁衍,种族的延续。是否舒适,是否快乐,是否自在,对于豺狼虎豹而言远不如活着,交配,诞生下一代来得重要。我们尚不知道这种生存下去的本能基因从何而来,为何动物们的本能最终是为了生存,但以目前地球尚且生机勃勃的样态来看,如果动物们的本能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面子名誉”,它们是决计无法延续到今日的。为什么生物的本能是为了生存?为什么不是为了别的东西?这种本能是一开始就有,还是外在赋予的?如果是外在赋予的,那是谁赋予的呢?但地球上第一个生命体出现时,是什么驱使它选择延续生命,是某种应激反应,还是物化效应?冥冥中有一只无形的大手驱使生命去延续生命,这双手是“上帝”,或者是宇宙法则?我们虽然无法得知谁带给兽性生存的第一要义,但只要知道这个要义存在就好。那么由动物同理推论到人,是否也是相同的呢?
人也是动物,不过是高等动物。从这看来,人必然也是以生存为第一要义的了。当真如此吗?如果仅此而已的话,又哪来的人类社会延续千百年的道德法规呢?有人说,道德礼法不过就是为了规范人类社会秩序,从而增加集体存活下去的一种自救方法罢了。的确如此,但我终是不愿承认人的意识形态都是为了生存,可事实无可争辩。无论是霍布斯的《利维坦》,还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无一不指向一个事实——社会是由每一个人结成契约,以牺牲一部分自由的代价来换取更高的生存率的集合体。不管是道德,民约,法律,习俗,都只是牺牲掉的自由的演化体而已。人类蜷缩于这些框架内,不是因为天生有着责任感,荣誉感,道德感,而只是为契约付出代价。当然,最初的形式是很简单,很单纯的,但随着这个集合体不断发展壮大,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因为契约缘故而迅速解放,集合体内部的情况也开始变得错综复杂,不再像最初的那样简单地为了生存而结成契约。大家可以想象,这个契约发展了几千年,早已经不同往日,加上人类社会不平等的出现,更是让契约本身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在这之下所衍生出的耕种规章制度数不胜数,其中有些离最初的目的——生存——早已相去甚远,但因各种因素的影响,加之漫长的时间的洗刷,也被人当作理所应当了。正是由于各种“理所应当”的缘故,人类社会中有些规章制度的存在才会与最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反倒将人类往灭亡的方向引导。于是,一部分人开始觉醒,反应过来“好象这样对我们的生存并没有好处啊!”。当然,即便是农耕文明中最贫穷的黔首,其生存机会,生存条件也要远大于原始社会的首领。但一切存在都是要在对比中存在,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对于大众而言,生存率提高很重要,但你生存率比我高这么多一点也不公平,这更重要。不过,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很高的水平了,如果还用看待动物的眼光看待人类,结论恐怕并不妥当。
依据上文的推论,像狮群,狼群,甚至蚁群这些动物集合体不也是为了生存而签订契约了吗?难道人类和动物毫无区别吗?按这种对比而言,原始人类貌似也是为了生存而本能去聚拢抱团,难道连最初的契约签订也是本能无意识的?我不知道,但我相信,最终影响人类,使之从万千生物中脱颖而出,攀登到生物链顶端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些因素也必然使人类的集合体不同于其他物种的集合体。我相信这些不同也让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律不只是单纯的为了生存,而是为了某些更高一层的东西,这些东西或许与我们最终要讨论的“幸福”“文明”有关。
《三体》是值得一看的好故事。它真正吸引人的地方不在于严谨的硬科幻,也不在于恢弘大气的宇宙背景,更不在于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而是关于人,关于人类社会的终极思考。这些发人深省的思想才是它的精华所在。
宇宙很大,生活更大,也许以后还有缘相见。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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