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虽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但若不是贾玲的小品,估计谁也不知道还有一个煞有介事的“木兰文化研究会”。当然,中国有众多各类背景复杂的研究会,有的和“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一样无厘头,但像“木兰文化研究会”这样能抓住机会跳上台前的,可不太多。
国人一向含蓄。所以我们在木兰文化研究会的谴责信中,不能指望看到他们真实的逻辑。要看到他们真实的逻辑,就要拨开“民族英雄”、“传统文化”这些虚无缥缈的大词所编织的迷雾,就跟分析人士从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的“官话”中探寻某些信号一般。毕竟,花木兰只是多个原型杂糅而成的文学人物。因为恶搞花木兰而受指摘,就和恶搞猪八戒而被人逼着道歉一样冤枉。至于其中代父从军、保家卫国的女性主义元素和英雄元素,在中国历史中也并不稀缺——就算花木兰的事迹是真实的,她也只能说是“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的战争幸存者,而很难与岳飞一类拥有赫赫战功的人物相提并论。
中国历史故事众多。这堪称我国文化产业的核心资源,多少编剧、导演靠消费几千年的历史而存活,多少地方仗着几处似是而非的历史遗迹、历史人物掌故靠山吃山——他们发自内心地热爱真伪难辨的历史,这是他们不可丢弃的饭碗。木兰文化研究会、各种木兰故里,便是花木兰的消费者。贾玲也是花木兰的消费者,只是贾玲的消费方式剥去了花木兰的庄严外衣,这样一来,花木兰“正统”的消费价值便受到了挑战。而这,是木兰文化研究会一干人等所不能容忍的,这意味着他们的存在意义都受到了挑战,他们的饭碗受到了嘲讽。
他们的痛心疾首的真正源头正是在此,而非谴责信里的那些言不由衷的大词。正如湖南“转生人”村,一个荒诞至极的营销噱头已经形成了村民、地方政府、背书专家、地方媒体这样一张利益网,任何想要寻找真相的努力,都将被这张利益网视为威胁,必除之而后快。很显然,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品,贾玲的解构难成气候。若不是木兰文化研究会的强硬表态,大多数人可能还不知道这个小品的存在,它的颠覆性、“破坏”性都极为有限,然而对于木兰文化研究会、花木兰故里,戏说仍然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必须尽早出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性”,根本是维护他们对“花木兰资源”的垄断性,也就是唯一的解释权、消费权——经济的逻辑,总是会更接近人类行为的真相。
而作为普通民众,则应该认真审视自己对于历史文化的“印随效应”。刚破壳而出的小鸡会把看到的第一个生物视为母亲,而我们则容易把首先接触的知识视为不可颠覆的信仰。久而久之,这些已经戴上光环的知识成为我们三观的基础,否定它们就意味着否定我们自身。那些把儿时学过的《木兰辞》视为圣经的人,因此成为了木兰文化研究会的坚定同盟者。但是,贾玲的花木兰无需对你的花木兰负责,你可以讨厌那个胖胖的贪吃的花木兰,但你没有办法改变她,毕竟,多样的阐释才使历史更具魅力,贾玲的吃鸡腿的花木兰、迪斯尼的对“三从四德”毫无兴趣的花木兰,才使花木兰的符号在这个时代变得更加鲜活。与其玻璃心地大加挞伐,不如一笑而过各回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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