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深处是芬芳
因为巧飞的示范课织毛衣事件,我的班长职务被撤销了。我期期艾艾收起了花名册,垂头丧气交出了小棍子,一想起以后不需要收作业、发作业,每天点名,每堂课喊起立,每节自习拿小棍子兢兢业业敲遍每个说话的学生的小脑袋,我觉得如释重负又怅然若失。我的继任者,是熊芬芳。
熊芬芳和我,就是“既生瑜何生亮”的迷你版本。论成绩,我和熊芬芳不相上下,几乎轮流占据光荣榜一二名。论才情,我是作文小能手,她是奥数小神童;论名声,我多次参加征文比赛,斩获荣誉,她数次征战奥数大赛,战绩辉煌。论长相,她比我高了足足半个头,是健美强壮的身材,蜜色肌肤,一双忽闪闪的大杏核眼,眼珠子乌溜溜,长睫毛像小扇子一样,虽然嘴巴微微凸出点,但瑕不掩瑜,依然是个俏皮灵动的小美人。我呢,胜在皮肤白点,轮廓五官也算顺眼,再加上能说会道,如果不露出我那两个中间能跑一匹马的大门牙,扎两个小辫,也能勉强充充清秀佳人。
我们势均力敌,只除了一点,芬芳是个孤儿。
据说,芬芳的父亲是个羸弱的读书人,因为消瘦矮小,体弱多病,家里也穷的叮当响,年龄很大了娶不到媳妇。有天村里流浪来了个年轻的疯女人,村人多事,硬是搓弄着给他俩成了亲,一间小土坯屋里,他们生下了芬芳。
芬芳三岁,疯女人又给她添了个小弟弟,但是好端端的小孩子生下来没几天就夭折了,有人说是先天不足生病死了,有人传言,是疯女人疯病犯了,把孩子掐死了,更有惊骇版本,说是疯女人把孩子吃了。总之,从那以后,疯女人不见了,生死不知,踪影全无。没几个月,那个病怏怏的男人也咽了气。
族人帮衬着把丧事办了,关于芬芳的去向,大家却争执不下。有人主张送孤儿院,有人建议放到教堂门口,有人张罗着送给有钱人家当养女,甚至有人主张卖到外地去,逼仄的土坯屋里声浪一阵高过一阵,大家争吵得脸红脖子粗,却没有一个人在意,在墙角,四个油漆桶撑起来一块门板摇摇欲坠的“床”上,一堆破烂棉絮里不敢放声大哭的芬芳。那年,她四岁。
后来,族中公推出来一个生了俩儿子的远房堂婶收养芬芳,每年从族中公产中匀出来一部分供芬芳吃穿和上学。她渐渐长大,没有像她父亲那样羸弱多病,更没有像族人担心的那样,遗传她母亲的疯病,她完美契合了她那个文绉绉的父亲留给她的唯一一样东西——名字,美丽,伶俐,聪明绝顶,像她婶养的那满院子的花花草草,葳蕤,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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