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二三月天气还有些许寒意的话,那么时晴时雨的四月便是再舒适不过的了。无论是平日里下了班,还是周末,饱餐后,满足地躺在窗下的沙发上,捧一本书,伴着窗外吹来微凉的风,实在是一种享受。最近在读村上春树的书《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有一种找到共鸣的感觉。
我对村上春树了解不多,看过这本书才知道,他并非少时成名的职业作家和天生的跑步健将。他大学毕业后,以经营一家饮食店为生,勤勉、耐劳、不惜体力,每日从清晨一直干到深夜。在即将迎来三十岁的时候,才萌生了写小说的念头。于是,利用每日歇业后的一点点时光,坐在厨房的餐桌前,从春天写到秋天,才完成了一部二百来页、每页四百字的作品。跑步,也是在三十多岁,为了健康,才开始的。坚持到人生的四十年代后半期,才迎来了作为跑步者的巅峰。这让我不禁想到了微博上被很多人转载的哈佛大学的一个著名理论:人的差别在于每晚8点到10点之间,每晚抽出两小时来阅读、进修或思考,坚持数年,人生会发生质的改变。
还记得月中,把参加武汉半程马拉松比赛并顺利完赛的照片发到微信同学群里时的情景。一个初中男同学佩服地说,你以前跑800米都很艰难,现在居然去跑马拉松啊,太不可思议了!的确,以前我最讨厌的一项体育运动就是跑步。中学时,无论是讲求爆发力的短跑还是考验耐力的长跑,我都只能勉强及格。可去年底,在跑步机上开始以减肥为目的跑步。一次两次三次……跑的时间越来越久,距离越来越长,渐渐就喜欢上了跑步。跑步的过程固然是辛苦,甚至难受的。但就像村上春树在书中谈到的“可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那样,那种大汗淋漓、脑内啡充溢的感觉,只有跑过的人才会感受得到。
跑步,确切地说是长跑,不仅仅让我的身体得到了锻炼。心态、个性上也有不小的影响。当家庭聚会,亲戚们都认为我不可能完成,劝我放弃的时候,我倔强地想,你们不信我偏要证明给你们看哦。于是,就这么完成了。当周末想要赖床,不去晨跑的时候,脑海里会有个碎碎念的小人不停地说,大好的天气和时光不要浪费了啊,别睡了,再晚就会很晒又很热了哦(无限循环……)。于是,睡意全无,索性爬起来,晨跑也就这么完成了。当在山上路跑,爬坡爬到感觉腿像灌了铅似的时候,心里默念,有上坡肯定就会有下坡,再坚持一下。于是,也就坚持到了最后。日复一日,跑步这件事就这么持续进行着。跑的距离也由一开始的几百米,增长到了上万米,对跑步的信心也越来越强。不知不觉地,遇到其他很多事情时,也会以这样坚韧的心态来面对。
作者在书中还谈到,跑过二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特别重要。如果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者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其实,不仅是跑步,干其他事也是如此。不一味地追求超越他人,而是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或者能够接受的方法去追求,才能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或达成某个目标。
在书的后记《在世界各地的路上》中,作者写到,这本书是在做其他工作的间隙,抽空一滴一点地写下的。我的这篇随笔也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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