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夜之光

作者: summer_景 | 来源:发表于2020-10-18 22:08 被阅读0次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农村的夜来得总是一贯的任性。

    几分钟前的一次抬眼,还能见着一团昏黄的圆日,可等再次抬眼,那圆日已如从悬崖滚落,丝毫不见踪迹,于是看人看物便像是隔了一层黑纱,隐约间模糊浑浊。

    到了此刻,眼睛便理所当然地懈怠起来,从日子这艘轮船的舵盘前向后退去,让鼻子、或是耳朵掌舵去。

    老孙才走到村口,耳朵便告诉他,自己的婆娘已经生了。

    当然,又是一个丫头。别问其中的根据,老孙确凿无疑地肯定着自己的判断。

    在一片灰茫茫的昏暗中,老孙操起两只手,狠命地揉搓着自己的耳朵,耳朵顿时火辣辣地疼起来,但心底却好受了些。

    老孙站住了,踌躇着,突然不想回家去。这是第一个丫头了?

    第六个了。

    书凤书英书琴书画书梅,现在这是第六个丫头,这六丫头该唤做书什么呢?

    他一时还没主意。但不着急的。村里的小人,起名造册,总透着一股粗粗糙糙。

    老孙折过身,抬起眼,那土路、那野树、那庄稼,仿佛整个世界都将被溶解般,失去了最初的完整和真实。

    一如他这半辈子。

    今早上,他披上厚棉袄,又要出门。

    他婆娘,桂秀,在他身后淡淡地说,“三哥,恐怕今儿个会落地。”

    他转过头去,看了看桂秀。桂秀的手里捧着已喝完粥的空碗,也望着他,眼里有不舍,有紧张,有害怕。

    他当然明白她眼里的话。

    他缓缓地说,“该来的总是要来。今天乡里的大会很重要,估计很晚才能回来。”

    突然地,老孙心里也浮上丝丝的紧张。这让他觉得有些可笑。

    他顿了顿,又说道:“秀啊,你别胡思乱想。我们能合一块过日子,也不容易。你自己多加注意,我会嘱咐好娘,还有老二家的,让她们都仔细着。”说完,他便出了门。

    老孙没说假话,今天乡里的大会确实也重要,他是队长,无论如何,不能缺席。可他也说了假话,大会只开了半日,他午后便从乡里回了。

    这一日的日头分外地暖,是三月里难得的晴好。老孙走到离村口还有二里远时,脚步稍稍犹豫下,便改了方向,离开了大路。这大概也是他早就在心里计划好的,想去坟头上看看。

    坟头掩在一小片树林子后面,大大小小如馒头状的坟头约有几十个。那是村里这几十年来,断断续续死去的人全都埋葬于此。

    老孙寻到自家先祖的坟头,上面又冒出了些新的小杂草。

    等到清明节时再来清理清理吧。老孙这么想时,便蹲下身去。眼睛定定地看着那拢起的土堆,努力回忆着自己父亲的样子。

    有些模糊,记不清了,也不知是不是自己年龄大的缘故。

    如今的老孙,若依照古话,已是黄土埋至半截身子的人了。但他又要做父亲了。

    老孙想要个儿子。老孙非常地想要个儿子。老孙非常地想要个自己的儿子。

    可,生儿子这件事,真的是命中注定吗?孙家的先祖先辈们,你们在天有灵,保佑我老三家也能留个香火吧。老孙心里反反复复,颠来倒去,诚恳到全身的血脉凝固不动。

    当桂秀发现自己又一次怀孕时,竟哭了整整一夜,两只大眼睛肿得核桃似的,净白的脸颊也浮肿着,落在又一次怀揣着希冀的老孙眼里,也有些愧疚。

    老孙的话音不高,但也掷地有声,说,“最后一次,管他娘的男女。”

    桂秀默默无言,双手抚在依旧平坦的小肚子上,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老孙觉得是自己让桂秀受了委屈。

    这个女人,老孙自小就怜着她。

    他们一个村住着,他们各自的娘又处得好似姐妹。桂秀小老孙两岁多,自小便“三哥哥、三哥哥”地唤着。

    他们各自的娘见这两孩子年龄相仿,也不避讳了这两人,说笑着干脆结成亲家,亲上加亲。

    那时,桂秀的娘便拉了扎着两根小辫的桂秀,问老孙,“老三,桂秀给你做老婆,好不好?”

    老孙咧着缺了门牙的嘴,喊道,“好,我要秀妹妹给我生儿子。我一生都只疼秀妹妹。”

    于是,逗得两个做娘的笑出了眼泪。

    但老孙没想到,现实才是生活的主宰者,而不是管着吃喝拉撒的母亲。

    等到老孙长到二十岁那年,准备让娘去桂秀家提亲时。

    娘却叹了口气,说,“老三,那都是笑话,怎可以当真?自从你爹十来年前死了,家里的光景你不是不知道,这些破家当如何给你讨媳妇?我都听村里人说了,邻村那个小队长向秀家提亲了,秀他爹答应了。”

    “我怎一点都没听说?”老孙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娘说,“你整日地跑乡里瞎混,这种事,秀也没法告诉你。你也别怪秀,一个女孩子,做不了自己的主。”

    老孙自然知道那邻村的小队长。有时候,队里集体劳动,或是去乡里,他都能遇着那小队长,是个能干肯吃苦的小伙子。他们彼此也都相识,也聚到一起抽过几回烟。

    说老实话,老孙心里也服着这小伙,可也不甘,这不甘是“他可做队长,我为何不行”的恼羞,现如今,这不甘又添上“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抢了媳妇的愤恨,倒激怒着他,也想做个队长。

    自此,他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如何当上队长。他往乡里跑得更勤,也开始往老队长家里跑。

    对于上门说亲的,都借口家里穷,恐委屈了女方,一一回绝掉。

    如此三四年后,老队长正式让位于他,他也终成了队长。

    直到此时,他才发觉,自己已经好久好遇到邻村的那小队长了,也不知道桂秀嫁给他,过得好不好。

    他稍稍一问,才知,这小队长去年得了急症,很快便去世了,留下桂秀,还有个三岁不到的儿子。

    老孙决定娶桂秀。这是他对桂秀的约定。

    桂秀流着眼泪,说,“三哥哥,我有个拖油瓶了。”

    老孙用厚实的掌心擦去桂秀腮边的泪珠,嗔道,“都当娃娘了,还这么爱哭。三哥是怎样一个人,秀妹你心里没有数?”

    一切都是稳妥的。

    成亲一年后,桂秀怀孕了,是老孙的孩子。渐渐地,那肚子前隆起的浑圆,村里的老人都说,肯定是个男娃。

    “你这拖油瓶,你娘马上又要生新爹的儿子,就不要你了。”

    村里人见着那四五岁的男孩子说。

    “新爹爹不是你真的爹,是假的爹。傻瓜蛋。”

    “等你娘肚子里的小弟弟生下来,就没人喜欢你了,你是个拖油瓶。你娘也要讨厌你。”

    “小拖油瓶,偷偷告诉你,只有你娘肚子里的弟弟没有了,你才有娘。”

    ……

    这些话,像鞭子一下下抽在他稚嫩且不分好歹的胸口,他的胸口在疼,他难受得哭不出来,他只得讨厌,无比地讨厌他娘的肚子。

    终于,一个午后,在这些闲言碎语的鞭子又一次抽在他血淋淋的胸口时,他聚足了气力,埋下头,狠命地撞在娘的肚子上,娘大叫一声,立刻倒了下去,脸上冒出的汗比冬天的雨还要冷。

    桂秀流产了,一个未成形的男胎。

    而这男孩被送回了奶奶身边,母子俩也再无法日日相处。

    这难道就是他老孙的命运吗?明明他是有儿子的命,可是,如今,一切又都没了。

    六丫头的名字就叫书珍吧,无论如何,也要珍贵珍惜着。这是他对桂秀的约定。

    回家去吧!

    老孙缓缓地又往家走去。

    “爹,我娘让我来巷口等着你回家,娘生啦,是个弟弟。”大丫头书凤脆脆的声音将沉重的黑暗砸碎,透过裂缝,老孙竟又看到了那轮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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