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社会上流通的货币不仅是天然的金银或者价值符号,还包括银行创造的由对乙的债权衍生出来的“债权货币”,于是流通的货币总量既包括原有的货币,也包括“债权货币”。假设经济中原有1000元价值符号在流通,现在就变成(1000+95+5=)1100元在流通了。而且在乙的债权到期以前,这95元的“债权货币”会一直流通下去。换句话说,秋收以前一直是1100元,乙偿还100元贷款后回到1000元。为了区别与新创造出来的“债权货币”,我们把原先的1000元价值符号称为基础货币,银行创造得由对乙的债权衍生出来的100元称为“债权货币”或者“信用货币”,两者合计1100元称为广义货币。
新创造出来100元“债权货币”与原先的1000元基础货币一样流通。比如甲把银行贴现获得的95元交给丙,丙就可以用这95元去购买商品,或者存进银行。乙的债务与丙没有任何关系。丙可以把这些钱购买丁的商品或者劳动,甚至赠与丁。丁的账户上多了95元,某丙的账户减少95元。但是对全社会来讲,这95元还是存在于银行账户上的。也就是说,丁完全可以用这95元买东西。银行的5元利润也可一样流通。
对银行来说,只要不出现同时提现,就可以不断向外借钱。反正借出去的现金,很快也会存回来。用支票的话,现金连金库都不必出。在这个例子里面,把这95元的记账从乙倒到甲,再从甲倒到丙,从丙倒到丁。95元的流动,不过就是账本上面来回冲销。现金的唯一用处,就是应对临时提现的要求。
由于贷款业务,银行负债(也就是存款总量)往往远远高于库存现金,两者的差额就是贷款余额。这种情况起源银行券时代。可以认为银行券是不记名的可转让活期存单,银行给储户记账与发行银行券大同小异。如果有一两银子就发行一两银票,这样的银行券是百分之百储备的银行券。正常情况下,没有银行百分之百储备发行。超发的部分多由于贷款产生。如果一家银行有1万两库存白银(学名准备金),5000两贷款余额,就会发行1.5万两银票。
如果每一笔贷款都顺利收回,那么一笔贷款放出去,对应的银票进入流通,贷款到期收回银票,对应的银票退出流通。随着一笔笔贷款不断被放出去,收回来,不断有银票投入流通,也不断有银票退出流通。如果没有人聚敛财富,每个持有人都是过手财神,银票经过环环接力最终回到银行。超发的5000两银票虽然多,但是在滚动之中,不会惹出麻烦。个别储户提现,银行是不在乎的。个别储户提出来的银子,很快也会辗转再存回来。很难想象持有银票的储户集体停下手中的交易,去银行提现白银。相比白银,银票有种种优势,在巨额交易之中,这种优势更加明显。就算付款人要到银行提现白银,然后用白银付款,收款人还未必要呢——谁知道这些白银掺不掺假,足不足额?再说收下以后,自己还要雇运钞车送银行。收款人会要求付款人把这些白银先送银行,然后拿银票来付账。所以,除非储户信不过银行,并停止全部巨额交易,否则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但是,如果贷款成了坏账,对应的银票不能顺利回流,这就麻烦了。这些银票回不来就意味着,持有人并没有付款或偿还贷款的压力。他们可能持币观望,也可能用这些银票提现。不良贷款越积越多,无法顺利回收的银票不断增加,银行的风险就越来越大。
只要库里有压库现金就可以不断放债。没有现金也不必惊慌,可以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比如国债)也行,土地也行,甚至盐也行,只要有压库的财物就行。只要有这些东西压库,银行就能保持信用,企业就会乐于接受银行的支票或银行券(其实就是接受银行的借据),也会乐于把钱借给银行(就是去银行存款)。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相信——银行有这么多财产不会不承认自己对外的债务。我相信银行,我就把钱借给银行,我也敢收银行的借据。这部分压库的现金,就是银行的准备金。没有央行以前,全部存在各个银行的金库里,有了央行以后,要把其中的大部分存在央行的金库里。央行会要求各个银行按照存款总量和一个比率把大部分现金存在自己的金库里,这就是法定准备金。余下的现金可以存在商业银行自己的金库中应对随时小规模的提现,也可以存在央行的金库中吃利息。如果存在在央行金库中,就是超额准备金。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社会稳定,银行会把绝大部分库存现金存放在央行的金库中,只留下极少部分在自己的金库中准备应对提现。毕竟,只有极少数储户才去银行提现,绝大多数的商品流通都不需要现金,巨额交易只是各个大企业账户余额之间的此消彼长。
如果甲、乙、丙不在同一家银行开户,那么事情会稍微复杂一些。比如乙向A银行申请100元贷款,甲在B银行开户。乙把A银行的100元的支票给甲,甲把这张支票存入自己在B银行的账户,那么就会出现资金跨行流动。A银行要为B银行提供100元现金,也就是100元的准备金。没有央行的时代,A银行要用运钞车给B银行送去100元(在贵金属时代就是送去若干金银),否则B银行就不会承认A银行的支票,乙就不能用A银行贷款偿付甲的货款。在央行时代,就变成A银行在央行的账户中减少100元,B银行在央行的账户中增加100元。如果丙在A银行开户,甲购买丙的面包的话,那么这100元的准备金还会从B银行流回来。企业之间的彼此冲销、轧平债务的行为,推动银行之间冲销、轧平债务。如果这些货币不能流回来,A银行在央行的账户上的存款低于法定准备金甚至出现亏空,只能向B银行借准备金,也就是同业拆借。现金流动不畅时,同业之间的拆借行为必然激增,直接后果就是同业拆借利率暴涨。这是金融危机的一个信号。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今天你在A那里存入的1000镑,明天又会付出,在B那里存入。后天又由B付出,在C那里存入,依此类推,以至无穷。这样,同一个1000镑货币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转手,成倍地增长为一个绝对无法确定的存款总额。因此,联合王国全部存款的9/10,除了记在银行家的账簿上,由他们进行结算外,很可能根本不存在。……例如苏格兰的情形就是这样,在那里,货币流通额从来不超过300万镑,但存款却有2700万镑。如果不发生向银行提取存款的风潮,只要同一个1000镑反复流回,就能够同样容易地抵销一个同样无法确定的金额。因为同一个1000镑今天由某人用来抵销他对某个零售商人的债务,明天由这个零售商人用来抵销他对某批发商人的债务,后天由这个批发商人用来抵销他对银行的债务,依此类推,以至无穷;所以,同一个1000镑可以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抵销任何一个可以想象的存款额。”[1]
银行向外贷款越多,存款就越多,来自利息差额的利润就越丰厚。银行不但可以贷款给乙,还可以贷款给甲,贷款给乙赚5元,贷款给甲也赚5元。于是,银行利润、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同步增长。另一方面,银行准备金固定,银行向外贷款越多,存款就越多,资金大规模流动跨行的几率越大。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客户开出的支票能被同行接受,就要越来越依赖于同业拆借。一旦银行不能从同行那里拆借到现金,银行的支票就不能被同行认可。不良贷款的几率也就越大。这样的银行必然面临挤兑。储户会纷纷提现,转存其它银行或者自己的保险柜。只要有贷款业务,银行的准备金必然低于存款总量。一旦挤兑,准备金很快就会告罄。剩下的就是来晚的客户欲哭无泪,银行倒闭破产。所以,银行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无限放贷款。鲍鱼龙虾好吃但是吃多了也会撑死人。银行必须让贷款和库存准备金的量保持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关系。超过这个比例关系就有危险了。
银行的存款来自两个渠道,一个是外来的现金,一个是自己发放的贷款衍生的存款。外来存款增加准备金,贷款衍生的存款则不增加。甲跨行存入银行100元,银行增加准备金100元,储户存款100元。乙贷款100元,银行准备金还是100元,拥有贷款100元,存款余额变成200元。丙贷款100元,银行准备金依然是100元,拥有贷款200元,存款余额变成300元。依此类推,随着银行发放贷款的增加,银行存款会不断增加,如果没有外来存款的话,准备金相对存款的比率会不断下降。银行会结合准备金的总量调节贷款总量,如果库存现金总量下降或者贷款增长太快,就要下调贷款规模。如果贷款总量短期内不容易缩减(比如有大量长期贷款),就要增加准备金的总量,也就是增加外来的现金。比如,丁跨行存入100元现金,银行就可以从其它银行调入100元现金,准备金变成200元,存款余额变成400元,于是银行的风险就会大大下降。所以,银行职员常有拉存款的任务,一方面存款多贷款就多利润就丰厚,另一方面贷款多而准备金太少就有被挤兑的风险。
从前面分析中可以看出,银行利用债权创造“债权货币”的过程,相对独立于国家发行货币的过程。显然,国家不能让这样的过程游离出自己的控制范围。国家通过规定利息率、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影响银行发行“债权货币”的总量:央行把利率高了,比如前文中的利率从5%提高到10%,乙可能觉得贷款不合算,于是就不贷款了。央行通过规定存款准备金率,也可以限制贷款的数量。如此就可以限制流通中的由债权转化出来的货币的总量。假设银行在央行存款200元,存款准备金比率20%,那么银行存款总量的上限就是1000元,银行放贷款的上限是(1000-200=)800元。如果准备金率提高到40%,那么银行存款的上限就是500元,银行能放贷款的上限是(500-200=)300元。这就是提升准备金控制流动性进而控制物价的理论依据。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想法,实践中控制准备金必然导致某些人能贷款而某些人不能,如果发展生产的人贷不到款,而能够贷到款的人用贷款去囤积居奇,那么这样的控制流动性的结果与控制物价的目标必然是南辕北辙。再说,下降准备金,银行未必增加放贷;提高准备金,银行放出的贷款总量也许仍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市场操作就是央行发行债券,银行觉得买央行债券的利息和和风险相比乙贷款更合算,于是就用库存现金买央行债券,同时减少贷款了(准备金下降,自然要减少放贷量)。
[1]《资本论》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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