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大多时候都会觉得一直陪伴在身边的那位是最后离开的。——题记
我一直不能忘记那个深秋的黄昏。整整一天锋利而又倔强的太阳,忽然之间像是被谁掠去了光芒似的,慢慢地宛如天河里坠落的一弯金色的月亮,不再耀人眼目,而是十分柔和明亮,像个俏丽的少女一样温存、恬静,衬托着渐深的暮色,带着秋日的凉意,那光如此温柔地射入我的心田,令我不禁痴迷于其中。从炊烟袅袅的村子里,不时地传来几声狗吠鸡鸣,仿佛是一个遥远朦胧的梦,在那梦里我听到那个略带粗糙而生涩的声音:“你来不来都一样,竟感觉每朵莲都像你,尤其隔着黄昏,隔着这样的细雨……”
我们那个时候,时髦的男中青年总会学一两句诗歌辞赋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有的人学的像东施效颦,惹得大家都捧腹大笑,每每有人提及,总会成为茶余笑谈;有的人则学的有模有样,深情款款,引得女孩子脸红心跳,最后甚至也能演绎成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而有的人却像舞台剧上的演员,端端正正,读给喜欢的每个人听,让人感动,而我曾经认识的那个人就是。
他总能第一个被人注意,当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英俊,而是因为九十年代,在我们那个村子里,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厘米的男人还真是没能找到几个。他长的并不帅气,眼睛类似于现在依然风头十足的周杰伦,单眼皮而且还小,尤其是笑起来,和没有眼睛的区别大概是一条缝吧。脸型还算好,正正方方国字脸,我听老人们说过国字脸的男人为人很仗义,永远都是一身正气,这也正是让我觉得最符合他性情的一个说法。而他最吸引人的地方应该是那一口整整齐齐的牙齿,尤其是笑起来让人觉得格外赏心悦目,像是在看一场模特大秀,又像是某位大师精心雕琢的杰作,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一点点的瑕疵,这也是他为我们周边人人所称道的。
在认识他之前,或者说是结婚之前我都觉得自己的命是很不好的。上学时期应该是我最得意的时候,因为嗓子音色好,普通话也比较标准,一直担任学校广播员的职务,所以我一直深得老师喜爱。当时认识广播台负责人的陈老师也一直竭力推荐我到广播台甚至各个电视台考试面试,显而易见的,因为足够努力,足够自信,初试相当顺利,我的心那时候乐的都要往外跳了,这份喜悦我甚至想分享给自己家里的“黑蛋”听,但是那时候黑蛋是怎么也不会听到了。黑蛋是一条狗,它的命不长,我还在镇上念初中的时候它就去世了,听我妈说它死的那天嘴里叼着一只老鼠,家里人那会都说是应了一句话: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黑蛋死的时候我哭成了泪人。母亲说,我对哪个人都没对一只狗亲。可是我是不喜欢母亲这样称呼黑蛋,我总用“一个狗”来形容它。因为在黑蛋去世后的每个噩梦里,我惊恐不安时,它总是迅速地出现,然后伸出手来轻抚我的脸蛋和头发,并不住地安慰我,它在梦里是真的发出声音说出话来的,那声音充满着母性的柔情,让我着迷,让我忘乎所以,就是那一个瞬间,我便忘却了一切恐惧,在梦里,我家的黑蛋是真的成了一个人来帮助我。
在去复试的路上,经过两边的道路,我都能听到邻里之间的赞美声、祝福声和鼓励声,阳光和风结伴扑面而来,侧耳细听,仿佛可以听见它们在我的毛衣的纤维间嬉戏穿梭的窸窣声,毛衣就像摆在烘干机上一样,好像渐渐的鼓胀起来,热气球一样,暖暖地裹住我,仿佛要带着我飞起来,让我的脚步越来越轻快,心也轻轻地飘起来,化成最温柔的风,仿佛飞向了那电视台的中央,这美丽的梦也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梦就是梦,总是不经意的就会醒来,那会儿,我在关键时候掉了链子,哑嗓的情况莫名其妙地发生在自己身上,面对考官的蹙眉撇嘴,我知道了自己的失败,不禁悲痛从中而来,我不知道自己那一刻是不是真的像个满身伤痕的斗败公鸡一样,我也没脸抬起头去看那个倒映在经过的河水、墙壁上的影子,那个样子我想一定垂头丧气的让人绝望。尤其是回到家里,老师父母不停地说着惋惜的话语,陀螺一般的我把自己卷入了自卑的漩涡,无法自拔,而那个难捱的夜晚,家里的黑蛋却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知道这一次再也没有人能给我真正的帮助了,最终我也选择了放弃继续报考。
直到今天我也知道自己是喜欢朗诵播音的,我能感觉到自己有时候依然像个初尝鲜果的年轻女孩,总是不知遮掩地带着艳羡的目光看着电视台里资质颇高的主持人落落大方的谈笑风生,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但是那时候,生活总归是生活,大多数人的一生终归是平淡的人生,我也按部就班的过着自己的生活,一边不知所云的工作一边听从父母的安排给自己物色着合适的结婚对象,更为好笑的是,直到结婚的前一天,我都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和一个人惺惺相惜是什么感觉。那个年代,女孩子们都羞于谈论爱情,羞于大大方方告白自己喜欢的人,大家也只是看看《庐山恋》,想象自己是电影里的女主角,想象自己的另一半也能像男主角一样温柔浪漫、成熟帅气又有学识,曾经我也沉浸在这样的想象之中。
1992年,我22岁,在这一年我结婚了。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22岁是个还很小的岁数,当时我也试着想过自己这个年纪是不是应该就得结婚,是不是非得结婚。冥思苦想的同时,我竟然懵懵懂懂的就把自己交给了一个男人,我现在的丈夫。以前他从来都不是我心里边想象的男主角,个子不高,肚子像个收不住的布袋在那直楞楞的吊着,狂虐的总想从那似乎要漏风的衣服里往外钻。虽然他长得算是浓眉大眼,算是说话做事规规矩矩,但是我就是总觉得哪里别扭,而且我最讨厌的是他永远不知道收敛自己那看起来特别“虚伪”的笑容。后来我真正长大了,见过了外面的各种形形色色,才终于知道那种笑容其实是发自肺腑的,丈夫是如此深爱着家里的每一个人,从不遮掩也绝不掺假。
当然那个时候,因为年轻,我觉得自己就是不自在的,像被遗忘在别人家里的垃圾,总觉得是要被丢掉,即便丈夫是那么的呵护我、包容我,即便他总会对我笑。日子总在行走,它从不大发慈悲地因为我无法面对未知的恐惧就只对我一个人等待。也许是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成熟了,也许是因为一年之后我孕育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我的大女儿在1993年出生了,我摸着她白皙柔软的小脸蛋,看着她清澈可爱的大眼睛,第一次感觉自己已经是个真正的母亲,是这个家里真正的女主人,我对孩子的责任义务也将意义深重。女儿的出生或者说是1993年这一年,真正让我感到了春天来临,晴空万里。
我永远记得1993年3月7日,那一天我女儿满月,我也见到了带给我春天的那个人。他是我丈夫的朋友,比丈夫小一岁,我也就知道了他属鸡。在我们这里有个很没有道理的道理:鸡犬不宁。因为我自己属狗,那个时候见到陌生人还很拘谨的自己竟然和他开玩笑的说咱俩肯定不能做朋友,他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具有吸引力,所以后来我们做了一辈子的朋友,而且是永远也忘不了的那一种。
他跟我丈夫是发小,从小关系就特别好,那个时候农村的家里都是炕,每天下午没事的时候,我总能听到他那轻快的说话声远远的传到我们的耳朵,传到我们的屋子,他总是说没事就得到家里坐坐,看看哥、嫂子,舒坦。过去我是比较懒的,再加上身体总是各种毛病,炕上经常是孩子的各种衣服堆得乱七八糟,但是他倒好,一进来就开始一边捞起衣服悠哉游哉的叠着,一边和我们嬉戏说笑。说到这个我想起他第一次来我家串门,家里的门梁低,他因为一着急进门的瞬间脑门就突噜起一块大疙瘩,我那时候还拿着个鸡蛋给他揉了好半天,他就像是个孩子,那么天真,那么可爱,一直到现在。就这样一来二去的我也就慢慢和他熟络起来,因为他的阳光开朗,我们的家里变得异常的热闹,我的心也慢慢的也暖了起来。丈夫觉得这样也挺好,我们也就经常坐在饭桌上聊天,慢慢地也就说起了我学生时期一些比较有趣的事,还谈到了我避之不及的最为遗憾的播音梦,他也觉得颇感惋惜。那个时候我听到别人说他是村子里唯一考上大学的,也是丈夫的朋友里边唯一考上大学的,毕业之后年纪轻轻的就直接就被分配到很好的单位,我觉得自己的命运和他的命运差距是那么的大,有时候我们聊天我发现自己甚至带着嫉妒的心情,那时候我的心眼是那么的小。而他又是真真太好的实在人,笑容是那么阳光,说话是那么真诚,做事是那么实在,除了外表不像传统的美男子,别的什么都让人着实喜欢。理所当然的喜欢他的人很多很多,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怎么说呢,如果老天说话,如果草木成精,我想他们也都会深深地吻上他的脸。我想我也是喜欢他的,但是我宁愿相信我是把他当成亲人那样的喜欢,从心里觉得他就像是自己家里的一个不能缺少的某一个成员。
他一直未婚,直到现在。
那时候我们村里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村附近某个局里局长的女儿对他追的很紧,他也是第一次被人追到无可奈何,而且那个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他开始时常眉头紧蹙,天天跑到我们家里跟我们一个劲地抱怨:我不喜欢她,我看见她就心堵,我想要的不是这样的。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太像个孩子了,我总以为他在和我们开玩笑。再加上后来他的抱怨越来越少了,我也听起别人说他和局长家女儿真的处对象了,因为他那个时间还穿了一件当时时兴的风衣来给我们看,那件风衣是那个姑娘花了很大的心思买给他的,他看起来是那么帅气,那么的阳光依旧,我们是为他真的欣慰,真的开心。只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和丈夫能认真的细心的去看他的眼睛,我想所有的后来应该是完全不一样的,或者说是肯定不一样的。
那个时候,各种文艺工作者的爱情诗歌传遍大街小巷,好多人天天都在书摊津津有味地翻看着,他有稳定的工作,也找到个很有身份的姑娘,于是就经常买来各种诗歌书籍给我们送过来,他还像从前一样依然和我们开着各种玩笑,说着各种趣事,还多了一个爱好,给我们全家读诗歌。他最喜欢的就是余秋雨的那首《等你,在雨中》:
“等你,在雨中,
在造虹的雨中,
蝉声沉落,蛙声升起
一池的红莲如红焰,在雨中
永恒,刹那,刹那,永恒
等你,在时间之外
在时间之外,等你
在刹那,在永恒
………………
这只手应该摇一柄桂浆,在木兰舟中
一颗星悬在科学馆的飞檐,耳坠子一般的悬着
………………”
他读这个诗歌的时候,是那么深情并茂,完全没有往日的嘻嘻哈哈,我们都情不自禁地望着他出神,包括我的女儿。我永远记得他第一次为我们读这首词,黄昏的光柔柔的洒在他的身上,温暖舒心,就像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衣裳,他的声音略带生涩但又真诚,我不知道天使是什么样子的,但那个时候的他应该就是个天使,带给我们家里温暖、幸福的天使。
1997年2月19日,“总设计师”邓小平逝世,那天天气异常的冷,举国哀思,狂风不断地肆虐在村子里,一遍遍地打破村子里的安静祥和。夜幕早早地就铺开来,虽然在黑色的夜空里偶尔一闪而过的星星点点的光芒,显得如此的美好,但是人人心里却都染上了一抹忧伤。
1997年距离2017年整整二十年,而2月20日是我和丈夫永远不能忘怀的一天。在1997年的2月20日,“总设计师”邓小平逝世的第二天,我们也得到了关于他的噩耗,他被枪杀了!就是在现在,在2017年,枪杀也依然让人震撼,让人后怕。人人都在议论这件事情,我们当时听到的最多的大概是因为他反悔和局长家女儿谈对象了,最后提出分手,局长的女儿恼羞成怒了,找了黑道上的人把他给解决了。那时候我们什么样的故事版本都听过,每一个都精彩绝伦,但是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真正的事实,就是他真的死了,再也不可能出现了。他才27啊,我觉得自己的灵魂每天都像飘了出去又钻进来,丈夫也一直说着不可能,一直说着要去找凶手。我的脑海里闪过电视剧、电影里的各种情节,我以为自己会哭的泣不成声,自己会崩溃,自己会悲伤过度,但我觉得其实就是四肢很痛,很痛的那种感觉,这种感觉让我并不舒服,但是我又一直想体会,不想它消失。
我们永远都不知道生命的流逝竟如飞驹一般那么的着急,直到此刻我也没能从那个像故事一样的事实中清醒过来。后来的日子里,我们也绝口不提这件事,绝口不提我们这个曾经的朋友,绝口不提孩子口中一直念念不忘的叔叔,就像是从来没有这个人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已经忘了这个永远年轻的男孩,当我终于能够心平气和的讲这个事情给孩子们听时,我才知道我、我的家人生命的余光里他已经成为人生的一个缩影,一个不可或缺的留存足迹。现在我珍惜并感谢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直到永远。
我记得,有一回我们去到曾经生活过的村子时,远远地看到散发着温柔光芒的黄昏升腾在山树之间,若隐若现,河水浮光跃金,好似一颗颗钻石闪闪发光。傍晚时分的风儿轻拂在脸上,朦胧之间,我仿佛看到了一排排白色的小木屋渐渐的浮现,像童话一般精致,又像梦一样美丽,又听到一支支狗尾草摇响着动人的抒情曲,紧接着一个美丽的女孩和他信步走进一个静谧的山谷,各种花就那么竞相开放在他们的身边,一片片的花瓣,洋洋洒洒,组成了漫山的神来之笔,让人目眩神迷。而远处他的朋友都在欢呼雀跃,他是那么的年轻、阳光、灿烂。
我依然记得他盘着长长瘦瘦的腿,手里捧着那本《余光中诗集选》,给我们读余光中的那首诗《<等你,在雨中>,那么兴致勃勃,那么深情并茂。
“等你,在雨中
在造虹的雨中
蝉声沉落,蛙声升起
一池的红莲如红焰,在雨中
永恒,刹那,刹那,永恒
等你,在时间之外,在时间之外,等你,
在刹那,在永恒
如果你的手在我的手里
此刻如果你的清芬在我的鼻孔
我会说,小情人,诺,这只手应该采莲,在吴宫。
这只手应该摇一柄桂浆,在木兰舟中
一颗星悬在科学馆的飞檐,耳坠子一般的悬着
瑞士表说都七点了
忽然你走来,步雨后的红莲,翩翩
你走来像一首小令
从一则爱情的典故里你走来
从姜白石的词里,有韵地,你走来。”
那个黄昏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此文为纪念我已经忘却的叔叔和父母曾经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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