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对世俗世界的反叛

作者: 提升学习社 | 来源:发表于2014-12-04 22:58 被阅读381次

    “你读这些书有什么用?”我想这是热爱阅读者最反感的问题之一,因为发问者以明显功利化的思维将书籍看做功利工具,而真正的阅读者恰恰是非功利化的,因此,再争论下去只能鸡同鸭讲,价值观念的分野造成的鸿沟难以跨越,阅读者也只能无言以对。

    帕斯卡说:“人类必然会疯癫到这种地步,即不疯癫也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曾写道:“人们不能用禁闭自己的邻人来确认自己神志健全。”疯癫是世俗环境的产物,疯癫本身一种易己感,古往今来的个性张扬者都被视为某种程度的疯癫。我们都还记得经典电影《飞越疯人院》中,男主角因被视为“疯癫”强制治疗,那是一种可怖场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今浮躁环境下的阅读者往往是一种“疯癫”,而实际上,这种行为本身也确实被很多人视为一种不正常——即某种程度的疯癫。这种行为与周遭环境如此格格不入,因此,热爱阅读者往往被贴上“书呆子”的标签。在功利思维非常盛行的环境中,阅读者不敢在公共场合谈论书籍,不敢谈论公共话题,只能“夹起尾巴”做人,谈论相关话题将会被孤立,大众一般也对此了无兴趣。

    然而,阅读在当下中国作为一种疯癫形式,终究还是有意义的。在一定程度上,多一个人阅读,便多一份对世俗世界的反叛力量,这群体力量在压迫我们,这舆论环境在影响我们,这主流价值在排斥我们,阅读者却不想向这世界投降,阅读作为一种异端犹如一颗小种子,一旦在内心深处扎根,便拥有了一种别样的看待世界的眼光,阅读者越多,思想意识的萌动越剧烈,独立思考便越多,真正的阅读本质上是对人生存境地的探讨,是对世界的拷问。因此,热爱阅读者拥有一颗丰富高贵的内心世界,然却不足为外人道哉。关于阅读,我最喜欢的就是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中所说的,“凡是没有读书癖好的人,就时间而言,和空间简直是等于幽囚在周遭的环境里边。他的一生完全落于日常例行公事的圈禁中。他只有和少数几个朋友或熟人接触谈天的机会,他只能看见眼前的景物,他没有逃出这所牢狱的法子。但在他拿起一本书时,他已立刻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如若所拿的又是一部好书,则他便已得到了一个和一位最善谈者接触的机会。这位善谈者引领他走进另外一个国界,或另外一个时代,或向他倾吐自己胸中的不平,或和他讨论一个他从来不知道的生活问题。”

    阅读的世界也是一个广阔的世界,这种行为本身不仅仅在于引导你思索各种问题,而且还对一个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是碰到一本好书之时,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卡尔维诺在谈到经典之时,认为它们要么本身以难忘的方式给我们的想象力打下印记,要么乔装成个人或集体无意识隐藏在深层记忆中。书籍对人的影响不可谓不深,如若一个人在青少年时代阅读了大量的经典好书,那么他就容易养成良好的阅读品味,具有分辨烂书的审美鉴赏能力,一个人的价值观念就基本确立了,而且这种影响往往特别深,不会轻易动摇。我至今依旧非常怀念大学在读书馆中的日子,也无法忘记当年曾阅读过的加缪、帕斯卡、陀思妥耶夫斯基等经典作家作品,大学时代的阅读习惯影响至深,每天阅读的习惯一直保持至今,这也是我最珍贵的精神财产。

    不管周遭环境对待阅读(严肃意义上的阅读。看报,网络小说,武侠玄幻小说不在此列)的态度如何,孤独者严肃阅读的存在打开了一个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口子,阅读的在场创造了一种真实,迥然于现实世界,给阅读者带来了极大的快乐。当然,这里还涉及到阅读审美的问题。人们经常会问:快乐有层次之分吗?阅读经典、阅读武侠小说或者看一部搞笑的电影、电视剧带来的快乐有层次之分吗?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有巨大的主观性,哲学家们也都曾探索过。我的看法是,快乐是有层次之分的。诚然,看一部鬼故事与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可能都能给读者带来快乐,有些人认为两者的快乐是没有分别的,也有可能他在价值观念上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十分伟大,有一种敬畏感,但确认为鬼故事带来的快乐大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他在审美上倾向于鬼故事,在价值上倾向于经典作品,这当然不是说阅读鬼故事是一种低级趣味。实际上人在审美层次上的不同,自然会在情感上本能地做出某种选择,对此,桑德尔教授有一句话倒是深得我心,“约翰密尔在一段令人难忘的话中表明了这一点:‘做一个得不到满足的人要好过做一头满足的猪,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要好过做一个满足的蠢货。如果这个蠢货,或那头猪拥有一种不同观点,那也是因为他们仅仅知道自己那方面的问题。’我们之所以将《哈姆雷特》看做是伟大的艺术,并不是因为较之于低级的娱乐,我们更喜欢它,而是因为它运用了我们的最高级的能力,并使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完备的人。”这段话可能充满争议,我认为,经典作品让人在精神上成为更完备的人,在于经典对人性灵魂深处的开掘力度,比如金庸的小说在这一点上永远不能跟陀氏的作品相比。另外,之所以我更倾向于伟大作品带来的快乐大于普通作品,是因为一旦人在形成一定的审美趣味之后,拥有了某种鉴别能力,这是一种比较级。在未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之前,我觉得金庸的武侠小说很吸引人,但读完陀氏之后,差距立显。也有人说,“我不觉得陀氏写得比金庸好好哇。”但若是让他再经历岁月的洗礼、经历的沉淀,再去读经典的话,他或许不会这么说。为什么这种快乐是一种更持久、更有力度的快乐乃在于通过真正的阅读比较后,得出来的结果。经典之所以为经典,是因为他承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带给人的强烈灵魂震撼。

    阅读(严肃意义上的阅读)本质上是对庸俗世界的反叛,读书这么好的事值得人人去做,“唯读书可改变气质”,虽然这话有点绝对,但我欣赏其态度,做个真正的阅读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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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梓萱迩:阅读更接近想象,与现实有些距离感
      • 易江禾:快乐确实是有层次之分的。很赞同。
      • taoyh:读书的关键在于想象。
      • 凱稜: @愉悦的Gil 也不是全部,因为认识的人多数都是做体力活的,对他们来说,会挣钱比较重要。
      • 愉悦的Gil:@宝丽龙 马来西亚这么功利呀。。好恐怖。。
      • 凱稜: @简叔 这里的网络写作圈子不大,都到处跑XD
      • MJGA:@宝丽龙 哇!马来西亚的朋友也来简书了!
      • 提升学习社:@宝丽龙 马来西亚的朋友你好,幸会。
      • 凱稜:单看文章开头的第一段,我就点下了喜欢。
        你好,我是来自马来西亚的,我不知道阅读是这么疯癫的,但我看到的情况就是,大家会觉得看书是一种最没意义的消遣,除非你看的是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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