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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的,会相逢

相逢的,会相逢

作者: 荒梁 | 来源:发表于2014-07-19 14:04 被阅读48次

    S问我,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喜欢女孩是什么时候嘛?

    “靠,怎么听起来这问题还可以反过来问:‘你第一次喜欢男孩是什么时候?’”

    “哎呀,别扯远了,快说!”S笑了。

    “记得啊,怎么会不记得?”

    “你还记得她名字嘛?”

    “记得啊,怎么会不记得?”

    “来!快给我讲讲!”

    “……”

     

    都过去20年了。

     

    1.

    他们都说,男生的发育比女生更晚,包括情感。

     于是当小学六年级,我们班的班花潘丽琴跟我们班最帅的支君伟暗地里好上时,这在我看来,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并且刺激感十足。导致我最后稀里糊涂成为了某种帮凶。

     慢着,为毛我会知道他们好上了?

     其实是他们好得太不够“暗地里”了。而最关键的是,我家里拥有当时单位里唯一一台直接能打外线的程控电话。那是一包工头作为一个大礼死活要送给我家的,老爸拒绝了3次装电话的工人破门而入,最后还是无奈屈服了。

     而后来,潘丽琴直接跑到我家,用那台牛逼哄哄的程控电话,悄悄给支君伟家里打电话。而她还将我暂时“哄”出家,以免听到她说的肉麻的情话。天啊,要是被我爸知道了我竟然干这事,还花的是家里的电话费,偶会遭到何种痛打?

     老爸没有发现电话费的问题,谢天谢地。但是我人生里邂逅的第一对金童玉女,却因为过于招摇,一下就被老师给发现了。见家长是无疑的,所有舆论和心理教育都苦口婆心指向一点:都就要进行毕业升学考试了,竟然还敢早恋!你看你们成绩都下降啦!

     哐当一声,金童玉女被棒打了。而我却仿佛在当帮凶和偷“窥”这段早恋的过程中,获得了某种微弱的成熟——至少我知道了,噢,早恋是这么个悲催法。

     2.

    我以全班最高的分数考完小升初的统考,但依旧以2分之差没有考上市重点一中。而为了帮我争取一个保送的名额,父母找到市教委的亲戚帮忙,最后好不容易弄来给我的保送名额却被公司的副总经理的儿子夺走了。

     于是父亲愤然下海,成为公司第一个打破铁饭碗的高管。他和妈妈去了珠三角地区,帮私人老板打工,留下我暂时在原地,读完初一才过去与他们汇合。失落的重点中学,和生活的重大变动,那是一个由泪水填满的暑假。

     之后我进入了师范附中,正式开始初一的生涯。初一有四个班。二班、四班是所谓的快班,班上学生的入学成绩较高;而一班和三班则是相对的慢班。除了我在四班外,还有一位小学同学郑振宇(外号小不点)也跟我同一学校,被分配到了二班。而我和他还一同在学校宿舍寄宿,因此大部分时间我俩都是形影不离的小伙伴。

     每周五放学,我都会跟小不点一同去2路车的公交总站,搭车返回接近十公里外的家里,我们正好顺路。虽然父母已经从公司离职,但因为有部分手续还没办,因此公司分配给我们的房子依旧保留着。多数周末我都会回去屋子里住,并且轮流去父母的死党家里吃饭,有时是干姑妈家,有时是苏阿姨家。

     有一次,我和小不点刚上2路公交车坐下,在车开动的一刹那,有一位穿着我们校服的女生气喘吁吁冲上来,上车后一个踉跄,冲着我就倒过来,吓我一跳,情急之下一伸手将她扶住。她忙不迭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而小不点则在我旁边喊了一句,“咦,罗卓敏你也坐这路车啊?”

     这位小不点的同班同学因为刚才的踉跄而十分害羞,头一直没敢抬起来,简单回答了小不点一句“嗯”就跑到后面去找座位了。我唯一记得的是:哪有女生的头发那样散开像爆炸头似的啊!而我根本没看清她的面孔。

     这第一印象,我只能说相当……一般。

     3.

    第二次看到罗卓敏,是在我们初中楼里。我在上楼梯时差点和她撞个满怀,但是我一点也没有认出她来,要不是小不点又在我旁边喊出她的名字,我实在无法将她跟第一次公车上遇见的那个她联系起来。这次她头发扎了起来,一个小马尾清清爽爽绑在脑后。可我还是没看清她的面容,只是隐约记得那一瞬间,好像有一双长长睫毛弯成月牙般的眼睛在我眼前闪过,带着羞涩的笑意。我没看清她的面容细节,我甚至也没看清她的眼睛,可是我能感受到她散发的气息,是我所喜欢的。

     从那之后,我开始下意识地在经过二班教室的时候搜索她的位置。甚至下课放学时故意主动去等待小不点,以求寻得机会看到她。要知道以前可能都是小不点来我们教室等我的。而无独有偶,我还发现她原来跟我们班上我的几个闺蜜十分熟络,她们小学同一所学校。我自然不敢明目张胆跟闺蜜们打听她的信息,只是会在她们聊天时偷偷将耳朵凑过去一点……

     慢慢我意识到,这份时时刻刻期待见到对方的想法,可能就是别人说的情窦初开。而这一次,我的情窦,在暗恋中慢慢绽放。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喜欢一个人的滋味。

     于是我会在日记里写下对她的所有想法,好多的话。我会在年级一起出去做课间操的时候,特意寻找远处二班队伍里她的身影,如果感觉她也看着我这边的方向,会赶紧低下头,脸颊一阵火烫。

     我有一把神奇的弹子锁的钥匙,那是以前姐夫宿舍的铁门钥匙。它能打开80%的弹子锁,所以我会在中午放学后,偷偷打开二班的教室,并且打开她的书桌,翻看她的小东西。她的书桌内壁竟然写满了好多男生表白的话,看来大家都当她是女神。这一方面让我有微微的吃醋,但更多还是高兴,觉得自己暗恋的人真的好厉害啊。

     我知道了她平时住在师范学院的亲戚家里,放学会从东到西穿越校园回家。于是每晚放学,我都以夜跑锻炼的名义,拉着小不点一起夜跑,实则是为了在她回家的路上,制造一个个意外的邂逅。那时校园广播台每天都在播放张学友的《每天爱你多一些》,我总感觉听着那歌,在每日奔跑着跟随她、邂逅她的时间里,暗恋也在慢慢膨胀。由于她认识小不点,所以常常会跟跑步中的小不点打招呼。而我纯粹只是希望利用小不点来让她知道我的存在。而不瞒你说,我坚持了整整一年的夜跑,纯粹是出自青春期这朦胧的暗恋感,只是可怜了被我利用的小不点。(后来初二我就跟随父母去了远方的陌生城市,但我却曾因为某次校运会上的长跑而被田径队教练看中,招我去练习中长跑……这多少跟当年的夜跑有关啊)

     我相信她知道我的存在。我相信以我犯二的功力和我当时不标准的粤语口音,我闺蜜早就在闲聊中将我的轶事报给她听。我相信在茫茫的人群中遥远邂逅时,她总能感觉到我炽热的目光。我相信我们是有缘分的所以才会在后来好多次楼梯上邂逅时,她几乎每一次都要跟我撞个满怀,或许我就是因为这种巧合才会强化了我对她的眷恋。

     不过,你相信吗,我如此暗恋着这个人,却在初一结束我离开那座城市时,依旧没有正面、认真、仔细地端详过她的模样。我只是记得那美丽但又神秘到极致的眼睛,一直一闪一闪出现在我的记忆里,一笑起来总是弯弯的,像初月。可是我却从未留下她面容的清晰印记。

     这真的是太TMD诡异了。

     那是1993年。

     4.

    我甚至没有跟初一的同学们正式告别,就在那个暑假跟父亲离开了,抵达全新的城市,全新的学校,开始全新的生活。

     说我完全忘记了罗卓敏,是假的。人生中第一个暗恋的对象,这个意义对自己来说太大了。只不过思念已经变成了偶尔想起。会傻笑,笑那时候的自己。不过在初三的某一天,我心血来潮,觉得想写封信给她。于是我真的写了。具体内容已经全然忘记,我想我只是在轻描淡写地讲述,我曾与她的那些邂逅。

     然后我按照以前学校的地址,写上了初三(四)班,寄出给她。我不知道她是否收到了那封信。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感觉将自己的心声,第一次能掏出来。因为遥远的距离,她即便收到信,也看不到我的脸红,那没有关系。

     而到下一次再写信给她,已经是在国外读研时了。那时候大家流行玩chinaren中国人的校友录,我也藉此找到了初一的小伙伴们,但无意中却看到了隔壁班的名单里,有她的名字赫然在列。要说对她还有什么感觉,那肯定不可能,只是那份美好一直留存在心里,从未被破坏过,所以我想联系上她,看看她过得如何,仅此而已。

     我特意申请了加入他们班,以求获得她的联系方式。结果竟然被批准了,我也顺利窃取到她的email地址,并且义无反顾地写了一封很正常的email给她。内容我还是忘记了,只是感觉跟初三时的差不多,就是描述过去的美好回忆。

     这一次,她回邮件了。兴奋了一下下,然后赶紧继续回复她,并且按她所要求的,我附了一张自己的近照。不过不知道为何,很快我们的邮件交流就停止了。好像是她没有回复我。Well,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或者我什么都没有想吧,就这么过去了。

     然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人,就此消失在我生命里。就如一阵轻快的风,穿过我的十指,一瞬间就又溜走了。我对她所有的印象,还是留在了初一时候那个扎着小马尾、眨着神秘眼睛的她。我早就理解,自己和身边的人不过是彼此生命的过客,邂逅,拥抱,分离,最终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仿佛从未认识。

     那是2003年。

     5.

    S听完我的讲述,托着下巴在微笑。而我更觉得,那像是淫笑。我也没说话,沉浸在回忆里,拾掇着那一颗颗青葱岁月留下的珍珠。

    “你想过找到她,看看她现在是啥样子,过得如何吗?”S扭头看着我。

    “我想没这个可能吧。彼此都10年杳无音讯了。何况人家可能都不记得我是谁了,哈哈。“

    “不会吧,我觉得要是我,我就会记得那些当年喜欢自己的人。“

    “我想,有的人是注定流浪的。而有的人是注定待在原地的。我们都有各自的命运。”

    “只是未到终点时,你无法判断人生。”S拍了拍我。

     6.

    2013年11月某天,刚参加完一位朋友主持的颁奖典礼,拍了好几张跟朋友的合影,发到微博。第二天起来,发现手机发出微博信息的提示音。我翻开一看,是一个陌生人的私信。内容是:“请问你是梁雄俊吗?”

     嗯,这是谁,竟然可以直呼我名字?我看了看对方的微博资料和微博内容,找不出任何一丝我可能会认识对方的可能性。唯一得知的信息是,对方是女性,其他蛛丝马迹就实在没有了。于是我回复,你是哪位?

     到了晚上,这位陌生人回复了,“哈哈!我居然没认错人!罗卓敏这个名字还记得吗?”

     这三个字,就像一颗子弹,再度击穿了记忆的闸门。我有点不太相信,“……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是你的粉丝啦!我也不记得是怎样发现你的微博,然后很喜欢你拍的片子,就一直有关注了。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人会是我认识的啊!看到你发的大头照,然后就认出来了。”

     我去!!!竟然有这种事!!!!

     她说,“你真的没怎么变啊!笑容依旧天真!”

     想起S对我说过的话,我大笑起来。

    是的,你和ta错过的路口,再也回不去。于是只能满怀忐忑地往前走,希望在下一个路口,ta会继续出现,如同你们从未谋面般,斗转星移,微笑依旧。

    -The End-

    文/老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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