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子过得好快,转眼之间“冬日随笔”就到了第一百篇。这一百篇“冬日随笔”,是在东北澳的冬天写下的,因为阳光之城四季如春的温润,所以并没有冷冽难熬的意味深长。反倒是觉得如果常年气候都一如冬季,那该有多么让人愉悦舒心的呀,当然这是特指布里斯班的当地地域,也只是个人的独自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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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简书百篇日更已经三年有多,文字积累也有近百万。如此笔耕不缀意义在哪里?这个问题以前也都谈起过,现在也还没有停止继续思索。不就是有这么一个怪癖么,小的时候就有了写作日记的朦胧,到了中青年时期便把写日记当成了喜好,而且一写就是10来年。后来发现这天天写,有点让自己的思维形成定势,无形中又造成一种思想束缚,在几番纠结之后便停顿了下来。可很快发觉笔耕的日记没写了,写作日记的思维习惯却停不下来,观察、思考、提炼、凝结,几乎就影响着后半生的精神生活。这样的兴趣爱好有意思吗?至少在我老伴那里,她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有那么多不用劳神费心的选择,为何偏去选择这个,至少她是不会去选的。老伴嘴里这么说,心底里却没嫌弃我的书呆子气,多年来她用无怨无悔的家务承担,表达了对于我的兴趣爱好的支持。如果要说军功章里有她的一半,这话一点也没虚言,关键是我喜欢的这活,无名无利又哪来啥军功章呀,纯粹就是跟着我瞎忙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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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写作这事呀,当下的人都有相当的文化程度,文通句顺、文采飞扬,哪个都有几把刷子。以前的人吧,把写作的东西能够发表出来,哪怕是单位的墙报、机关的小报,刊上豆腐块大的位置,都要喜上眉梢、都会被众人羡慕好一阵。可进入网络时代之后,要想写上百字千文,要想随时随地在媒体发表,要想把发表的文字迅速传递到四面八方,那都是轻易而举的事情。当然在这里我还是想说,写作于我并无功利欲求,只是一种几十年下来形成的习惯而已。这习惯的益处在于,把每天经历的那些个人和事,在大脑中梳理一遍,便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还有一种令我十分珍惜的功用,就是远离家国、远离亲朋好友之后,通过简书这种方式,能够与自己不舍的故旧,依然保持心灵的沟通,保留着人间真情的温润。
(下一个百篇题目为“春天简书”,俗了点好记。诚请喜欢我的读者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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