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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意

第一章 生意

作者: 陈轻絮_ | 来源:发表于2018-12-19 11:39 被阅读0次

“如果你想自杀,就来这里找我。”

我是一个人,一个有魂器加持的人。我可以和生魂来往,也可以和死灵交流。我也是个生意人,不过我做的是生死的买卖。

如果你想摆脱这个肉身的束缚,想解脱。就来找我吧。这个地点可以是地铁站、天桥底下、公交站点…任何地方都可以,然后我会带着可以任意来去的戒指找一个随便哪儿的门,把你带到我的客栈。

签个契约吧,约定——

将你的肉身全权交于我处理,我帮助你脱离肉身。

我只做魂脱身的工作,至于之后灵魂状态的你何去何从,我概不负责。

但是啊,总有死灵来找我的麻烦。他们忍受不了死灵的寂寞孤独,觉得我骗了他的身体,积怨深重便化为厉鬼,整日来找我麻烦。

所以我虽然没这个义务,但还是要提醒你,魂灵状态下,你可以自由来去,可以听和看到生人世界的所有,但是你得不到任何回应。大街上可能充斥着死灵,甚至你也许会与一个新魂迎面相遇然后从彼此的身体里穿行而过,因为每一个魂灵都是在一个完全独立的平行世界,你们都是一样的,但你们感知不到彼此的存在。天上地下只你一个而已,这种可怕的永世孤独你能承受么?若不能,便不要签这个契约;若签了,日后若来找我麻烦,便请不要抗拒我把你送入轮回。

是的,放弃生命的魂灵可以上天入地自由来去,但是不能入轮回。因为不珍惜生的价值的你们,没有资格再一次获得生命。但是我可以让你们再入轮回,不过入轮回隧道,你必将遭受鞭笞,走过轮回路,你的灵魂将不再完整,残破的灵魂入了胚胎,胎儿父母的基因重组一部分灵魂,自此灵魂补全,一个新的人魂诞生。这也就是为什么自轮回成立以来,几千年前的人与现在的人截然不同的原因。总不能累世经年的,灵魂还是当初的那些吧,那这个世界也太乏味了。

进退都有路,听上去很人性化是不是?

所以决定了要签这个契约?

那么来吧。

你说报酬?  你的肉身就是啊。

有求死的,必然就有求生的。你将肉身交给我,我助你脱离苦海,这是我们之间的交易;他日若有求生者来找我,他便要付给我我想要的报酬,以换得我助他生。

还有疑问么?可以安心赴死了么?

“我的身体你拿去给别人用了,我的家人朋友,他会不会…”

会不会变成你混迹于你的交际圈子?

怎么会!

你写好遗书,我会给你做一个复制的身体,然后抛出去,告诉世人你已经死了。所以后来再出现的另一个“你”,就不再是你了。何况,借你肉身重生的那个人也没那么好运。

“什么意思?”

唔,你想啊,一个垂垂老矣的魂儿借了你这年轻的身子重生,他便又得了百八十年的寿命么?等这个肉身也将死的时候再来交换一个年轻的身子继续长生不死下去?你觉得可能么?       

我与求生者的交易可就不是换个躯体移个灵魂这么简单的了——一定的报酬换得等价的寿命和部分健全的身体。

“四方魂灵,应我召唤!”

我需要一个发现“死者”的目击者,那个人造的假体不能在水里泡太久。

你最多只有三个时辰的附身时间,规矩你知道吧?

若对宿主造成不可逆的影响,你会是什么下场?

——“。。。消失”

不是恶鬼却有恶鬼的下场,太不值了,所以记得规矩。

去吧。

——河边。路过的大叔。

大叔刚跟人吵架败下阵来,正火气大的回家叫人,一路风驰电掣的狂奔,突然在河边来了个急刹车,大叔有点纳闷儿“他娘的,停下来干啥!”然后,脑袋诡异的扭到了一边儿。惊恐的大叔还没来得及叫唤,就看到了河面上漂着的…尸体。然后就没有知觉了。被附身的大叔呼喊来了更多的人,打了报警电话,在警察到现场之前离开了。

一切很完美,神不知鬼不觉。 如果不是那个闲得无聊的小民警,我的生意可以更顺风顺水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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