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写过诗,后来很长时间没有写。我对于诗只有一点很简单的
想法。一个是希望能吸收中国传统诗歌的影响(新诗本是外来形式,自然要
吸收外国的,——西方的影响)。
一个是最好要讲一点韵律。诗的语言总要有一点音乐性,这样才便于
记诵,不能和散文完全一样。
我的散文大都是记叙文。间发议论,也是夹叙夹议。我写不了像伏尔
泰、叔本华那样闪烁着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而优美的谈论人
生哲理的长篇散文。我也很少写纯粹的抒情散文。我觉得散文的感情要适当
克制。感情过于洋溢,就像老年人写情书一样,自己有点不好意思。我读了
一些散文,觉得有点感伤主义。我的散文大概继承了一点明清散文和五四散
文的传统。有些篇可以看出张岱和龚定庵的痕迹。
我只写短篇小说,因为我只会写短篇小说。或者说,我只熟悉这样一
种对生活的思维方式。我没有写过长篇,因为我不知道长篇小说为何物。长
篇小说当然不是篇幅很长的小说,也不是说它有繁复的人和事,有纵深感,
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的长卷??这些等等。我觉得长篇小说是另外一种东西。
什么时候我摸得着长篇小说是什么东西,我也许会试试,我没有写过中篇(外
国没有“中篇”这个概念)。我的小说最长的一篇大约是一万七千字。有人
说,我的某些小说,比如《大淖记事》,稍为抻一抻就是一个中篇。我很奇
怪:为什么要抻一抻呢?抻一抻,就会失去原来的完整,原来的匀称,就不
是原来那个东西了。我以为一篇小说未产生前,即已有此小说的天生的形式
在,好像宋儒所说的未有此事物,先有此事物的“天理”。我以为一篇小说
是不能随便抻长或缩短的。就像一个苹果,既不能把它压小一点,也不能把
它泡得更大一点。压小了,泡大了,都不成其为一个苹果。宋玉说东邻之处
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施朱则太赤,敷粉则太白,说的虽
然绝对了一些,但是每个作者都应当希望自己的作品修短相宜,浓淡适度。
当他写出了一个作品,自己觉得:嘿,这正是我希望写成的那样,他就可以
觉得无憾。一个作家能得到的最大的快感,无非是这点无憾,如庄子所说:
“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躇踌满志”。否则,一个作家当作家,当个什
么劲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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