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并不能淡化一切。事实上,一个曾经占据过你生活的人不是别的,她是你的蓝天,你的阳光,你的空气,一旦失去,没有什么可以取代,可以弥补。她将覆盖你的生命,直到永远。
——《半生为人》
天色沉闷着,厚重的云层中央是乌青色的,颜色越往两边延伸越单薄,边缘的云层泛着柔软的白色,像是一尘不染的天鹅绒。
高架桥,计程车,大楼边角处挂着的闪烁明亮光芒的led灯……城市里的一切变换着,交错着,一晃而过,编织出了上海这个城市寂静而又落寞的样子。既迷人又乏味,像一张令人无法逃离的网,巨大的网笼罩住了偌大的天空。挣扎着的灵魂、陈旧的生命都在这里呼吸着,呼吸着浑浊的空气。大地闷沉沉的。盛夏未临,谈不上有多热,但这样的天气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我坐在山丘咖啡厅里紧挨着落地窗的一个位置。这家咖啡厅开在商场顶楼,目光透过窗户可以将整个城市的风景尽收眼底。山丘白天是咖啡厅,晚上是酒吧。我在这里变成酒吧时开始工作,现在是下午八点半。咖啡厅十点半打佯,我的上班时间从十一点开始。
我很喜欢提前来这里,因为这段时间的山丘总是很安静,像一个文静的处女。我眺望着城市,不一会,路灯亮了。
我不太喜欢路灯,因为几乎所有城市的路灯都是一个样,这总能让我想到过去。记忆像汹涌的洪水,淹的人喘不过气,仿佛下一秒就要窒息。
我低着头,目光穿过交错纵横的高架桥,穿过冷冰冰的地面。我喜欢向下看,我很享受目光坠落的感觉,就像跌进了一面湖,水花溅起,晶莹的光珠中倒影这着来往行人各色各样的脸,或窘迫或焦虑没有人是快乐的,也许会有几个打打闹闹的孩子跑过去,我看到他们脸上的笑,转瞬即逝,融入湖水。
平静的湖水荡漾着,片片波光闪烁粼离,一层橙黄色的光笼罩其上,让周围一切都化为一场梦。
我讨厌梦,因为梦里我总能见到他们,以及她。
光怪陆离的梦境里总存在着这样一位少女,她温柔又活泼,可爱且善良,有时候很笨有时候会耍小聪明。她笑起来那么好看,让人欲罢不能。
“陈霸道。”
梦里她叫住我,周围没有高架桥也没有计程车,有的只是这片偌大的金紫荆广场,低飞着的鸽子,花坛里娇艳的花朵以及面前这个笑起来露着两只小酒窝的可爱姑娘。
“我们回家吧!”
她撑着伞对我说。
伞,是一把白底铺有蓝色碎花的伞。我想起来有一次她独自出门没有带,让我来金紫荆广场给她送伞,我带给她的就是这一把,这不是我们家的伞,我那天也没在家,怕她淋雨就在回家的路上半道买了一把匆匆给她送过去,后来她为此数落了我一个星期,说我浪费钱,明明可以回家取,却偏要买。
那个时候我没钱,穷的叮当响,她本来可以离开我,回到她的温室过更好的生活。她家里不算富裕,但比起我要好得多,至少吃穿不愁,偶尔还能逛街买衣服看电影,而我只有每天三顿的馒头和咸菜。
可她仍不离不弃,她说今生只爱我,不论如何都不会离开。
她一直很想养猫,但我们的经济实力负担自己都困难别说再加一只猫了。她有一次在广场内的花丛中捡到一直流浪猫,是只蓝猫,不过品种不是很纯正。它毛色偏黑,有白斑,只泛着一点微弱的蓝色,它的主人应该在培想办法培育纯种的蓝猫,它明显是个失败的杰作,应此被他的主人无情抛弃。
她将蓝猫带进门的那一刻,坐在沙发上的我抬起头来,我手里的烟寂静的燃着,白色的烟雾缓缓扩散,向上延伸飘向天花板。
我与那猫四目相对,沉寂了两秒我说——
“出去。”
我不喜欢猫,无论是蓝猫还是白猫。我那段时间脾气很差!洪兴龙头身体出了问题,随时都有可能死掉。龙头的位置一旦空缺出来,各方势力坑定分纷纷争抢谁都不让。目前形势比较紧,条子那边严打我们这些古惑仔的不正当交易活动。我因为之前欠了高利贷,急着弄钱,没办法,情急之下只能顶着这风口浪尖的高风险走一批货,结果因为疏忽被条子逮了。我找人托了关系,人虽然没给关进去,但货肯定得缴了。
这一缴,几乎断了我走私的这条路,我只能先躲起来避风头。赚钱的路子肯定是没有了,只能天天在家祈祷,希望还能有口西北风喝。
我觉得那是我人生的低谷,我每天都酗酒,抽烟,昏昏沉沉,我的脾气也应此变得暴躁。但她却总能默默忍受我的荒淫无度。沉默着为我善后。
我看得出来她很想养猫。但最后还是因为我而放弃了它。
压抑的情绪爆发在有一个绚烂夺目的午后,那天她哭着跟我说,
“请你振作起来吧,求求你了,我有你的孩子了。”
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一个巨大的声音在我心底呐喊,我听不清喊了些什么,但那个声音久久不散,像萦绕在山谷见空灵的回音。我曾以为,再也没有什么能将我从虚无与悲悯中拉出来,直到她这句话的出现。
因为这句话我确实振作了起来,我开始争取从洪兴高层手里接管新的走私货物。
我成功了,拿到了货,达成了交易还把之前欠的高利贷全部还上了。
接她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码头。堆在码头货船里的是一批很重要的货,运往台湾。台湾人都很精,他们要求我亲自出面。
电话里她的声音听起来很虚弱。
“霸道……你快回来吧……我肚子疼,我流血了,你快回来,我害怕……”
听起来她快要哭出来了。那个时候的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我觉得男人就应该把事业放在第一位,认真打拼。而她,被我藏在了所有事业的后面,她被排在了我心中的末置位。我跟她说:
“我忙着呢,你自己去一下医院吧。”
那天交易结束后,我们两边的负责人喝酒应酬,我很晚才回去。我到家时她还没睡,她什么都没有说,但她憔悴的样子已然告诉我,她的肚子里已经空空如也。
我看着她,酒精蒸发的味道和消毒水味相互碰撞,融合,贴着天花板蔓延,直到填满整个房间。
我俯身呕吐,食物的残渣伴随着酒精从我的胃里涌出来,挤压感拧着我的五脏六腑。
那时候我以为她会离开我的,但她没有。即便我如此过分她依旧坚持留在我的身边。
十点了,山丘咖啡厅快要打佯了,将取而代之的是山丘酒吧。
我依旧盯着窗外,被子里的咖啡还剩下一半,拉花早就被揉成了一团。
天已经完全黑了,夜幕笼罩着城市,荒淫而又虚无,夜幕的黑像无数种颜色混杂在一起,这些颜色被揉成团挤在一起,惨烈的,发不出任何声音,最终只化成一团黑色,黑色静默的在天空中流淌,如一条不屈的河。
路灯屹立着,光倾泄而下,或是在冲刷着地面的冰冷,或是为地面镀上了一层虚无缥缈的霜。
我一直觉得路灯的光里有另一个世界,我能从这光里看到过去的我自己。那些想遗忘的,想抛之脑后的都在光里浮现这着,进行着,像是在对我说,无论我走多远都无法完全逃离。我讨厌这光,但我却有不得不面对他们,我不可能不看到他们,就像我不可能做到遗忘。
那应该是第二次见她,第一次见她在图书馆,第二次在霓虹灯闪烁着的雨夜,香港的无人的街头。细细的雨丝连成无数条线击碎空气,湿漉漉的气息弥漫着,朦胧中,我看到了被骨哥绑起来拎到我面前充当人质的她。
骨哥的算是我的仇家,也算是洪兴的对家。骨哥是合盛会的人,他们合盛会在新界很有名。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他们和我们洪兴屡次交锋,仇挺深的。这算是帮派间的隔阂,骨哥与我个人间也有一道无法抹去的仇恨——他的亲生哥哥是我杀的。
我杀的人都是威胁到洪兴的杂碎,该杀。那时我年少,血气方刚总这么认为。
雨挺大的,“哗啦哗啦”冲洗着万物,被击碎的静谧不满的飘荡,荡啊荡,荡啊荡,不知会荡到何处去。
骨哥只想要我,她只是骨哥用来交换我的筹码,我当然义不容辞挺身而出。我知道骨哥的为人,骨哥阴狠毒辣,如果我不跟他走,他百分百会当着我的面杀了这个我仅仅见过两面的女孩。骨哥也讲诚信,他说会放了她,就会放了她。
这一段,其实没什么好说的,活脱脱就是英雄救美的戏码!她站在雨中,泪眼婆娑的看着被带走的我。而我,就像一个真正的英雄。
骨哥不会杀我,因为我的手里有一份写有他,以及他哥走私非法物品的证据。
道上人人都不是好东西,我们做事讲究干脆利落,不留痕迹。反正人人都一样,谁握着把柄,谁攥着证据,谁就是爷。
我也知道,骨哥不会轻易放过我,但没想到他们那么狠。他们把我绑在椅子上,先是拳打脚踢,后是棍棒相加,最后干脆动了的刀子,他们不伤我要害,只在我的胳膊腿上,到处拉口子,我感觉浑身都火辣辣的疼。
我这个人嘴巴硬,不论他们怎么折磨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证据在哪。后来他们没了兴趣,干脆割开我的手腕,滚烫的血液一点点离开我的身体,我盯着地面,椅子腿旁鲜红一片。后来我被我道上的大哥b哥救了出去。b哥是湾仔话事人,在洪兴举足轻重,有很高的地位。他一直都对我很好,也很看重我。我曾经舍身救过他,之后他便当我是亲兄弟。
我被救出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呆在医院里。她或许是觉得我因为救了她所以受重伤而感到愧疚。这段时间她每日都来照顾我。一来二去的,我竟有点喜欢她。
或许吧,这是她欠我的一条命,其实也不算欠我的,骨哥本来就是冲着我来的,他只是碰巧看见那日在图书馆我与她搭话,以为我们熟识便绑了她。说到底其实是我欠她的。按理说一面之缘我当时完全可以选择让骨哥杀掉她,但我没有。这不是因为什么特殊原因,我之前说过,我认为我杀得人都是该杀的人,而她是无辜的,我不能让她因我而死。
十点半,山丘咖啡厅要打样了。但我可以继续在这坐着,等他们完全收拾完再起身接替工作。
咖啡店值班的年轻小伙子关掉了室内的灯,只留下后厨一扇散发着微弱光芒的白色小灯。我所坐的位置顿时陷入黑暗。
黑暗中,那路灯散发出的光亮更浓郁了。微黄色的光照亮了我身侧的透明玻璃,我盯着玻璃中自己的脸,竟想象不出我何时已变得如此沧桑,像一块失去了光泽的玉石,被扔在时光的角落里。
我盯着玻璃上的光,光似乎也在盯着我。我又看到了,看到了梦,那是我最不想做的梦。
外在的伤口是可以愈合的,刀子划过皮肤留下的痛也只不过是一时的罢了,总会好起来,真正无法痊愈的伤,是存在记忆力的,像不灭烛的火焰,无休止的燃烧着。
光,带我回到了她死的那一天,尘埃飞扬在地下车库里,我握紧手中的刀子。
她必须死,必须死在我手里。上一任龙头去世后,我大哥b哥接手了他龙头的位置,时光一晃眼过去好几年,b哥也要正式宣布退位了。龙头的位置交在了我手里,这对我来说是天大的喜事,我在洪兴风风雨雨,拼死拼活了那么久,就是有朝一日当这个龙头,把吃过的苦头都还回去。
这些年里,道上传我杀人如麻,心狠手辣。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只杀恶人,我开始注重利益,我开始变得和我所唾弃的那些恶心之人一样,我变得面目全非。我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会舍身救无辜之人的英雄,我的手里,握着不下十条无辜之人的命。
说到底,利欲熏心。
她是我女朋友,但却与我手下私会通奸,我收到了他们夜晚缠绵的视频。其实我知道她不会背叛我,这一切是有人从中作梗给她们下了药。
但视频已经传开了,有人煽风点火要我杀了这对狗男女,不杀就证明我懦弱,我担不起洪兴的责任,别的帮派也会瞧不起洪兴,瞧不起洪兴新任龙头陈霸道的。
倒是时候,舆论四起,我处在风口浪尖的话,龙头的位置b哥肯定会让贤他人。
闪着银光的刀锋被我捏在手心里。b哥算帮了我一把,他提前将她迷晕绑了起来方便我下手。
刀锋捅进她柔软身体时的感觉麻痹了我的大脑。她的心脏停止跳动的瞬间,我感受到巨大的悲悯,一切都在坠落,在变迁,在化作灰烬与尘埃匆匆忙忙随风而去,人间化作炼狱,所有人都变成了恶魔,包括我自己。光怪陆离的世界开始瓦解,支离破碎。
十一点,我开始准备调酒的道具、酒水,以及将门口山丘酒吧的广告牌通上电,广告牌上,“山丘酒吧”四个字不停变换着颜色在夜幕中闪烁。不止这四个字,城市里到处都在闪烁,闪烁的光芒交错着,勾勒出霓虹绚烂的夜景。
我拿起装伏特加的酒瓶,手心捏住瓶颈的瞬间,心脏猛地颤动,我的手心里再一次传来刀子捅进她柔软身体里时的触感。
酒瓶掉在地上,碎裂的玻璃“哗啦”一声四散而去,酒水洒了一地,透明的液体顺着地板间的缝隙缓缓流淌,酒精蒸发的气味弥漫在空气里,谈不上好闻,也谈不上不好闻。
我楞楞的盯着潺潺流动的酒水,恍惚间,我竟连她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从认识她起我就叫她靓妹。她真正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我仔细的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想起来。
在寂静,悲悯,无声无息降临却又不知哪一刻会悄然而逝的夜里,谁能把她唤回家?只有知晓她名字的人才能。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我是她的家,可蓦然回首,我连她的姓名都遗忘了,我原来是这世界上最不配带她回家的人。我渴求着时间带走我记忆里她名字的同时也带走一切的悲伤。
只可惜时间只会让那些悲痛的记忆越来越深刻。这些深刻的记忆像一只巨大的车轱辘,每日每夜都在碾压我的心脏。或许这就是她送给我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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