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博看到一个网友说:她和丈夫婚前各有一套房屋,男方房屋用于自住,女方房屋用于出租,双方现决定要二胎,打算换大房子,计划将自住房屋变卖后还需向男方父母借款40万元,男方给其父母打了220万的欠条(除了单独借款40万元还将那套房屋的价钱180万元也包含在内),4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没错,为何要把180万元俨变成婚后夫妻债务,这就有点说不过去。
我觉得应该先行沟通,搞清楚男方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恶意隐瞒等情形,如果不存在此类问题,就当下事双方应该表明态度积极沟通,婚前财产多半都是父母购置,男方心疼父母也是自然,但是既然是婚前财产,理应不该由女方去共同承担(女方愿意的除外),于情于理都不可行,如果男方执意如此,我觉得应该认真考虑双方的夫妻关系,说明二个人的观念已经存在冲突,并且已经为未来的生活埋入了导火线,随时可能爆发,倘若女方不论为了何种原因选择妥协,面临的就是高额的贷款压力以及愤愤不平的心理状态,而这些很大可能会引发“蝴蝶效应”,最终变成悲剧。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和更好的生活,但是为了这个目标引发了更多的矛盾,会不会得不偿失,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杜绝生二胎,不换大房子。女生决定生二胎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双方要有足够的信任、足够的底气、足够的陪伴、足够的沟通,而不是头脑发热、情不自禁。为了孩子为了爱人去付出,多半不会幸福,因为生活是自己的,任何时候都要听从自己的内心,任何时候都不要过多为了他人投入,任何时候都要留足够的时间给自己,学着自私点,学着坦然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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