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还有来生,我要重新改写人生轨迹。十四岁以前感觉还行,有挺美好的童年记忆,似乎没有可修改的地方。要大动干戈的应该是十五岁以后的青年时代:不要太害羞、太内向,至少应该绽放出青春的光芒。
青年蹉跎,中年坎坷,要重新塑造这段经历并不容易。弄成个腐败官员?风险太大。那就做个大款?没有这方面体验,角色不好扮演。也许流浪艺人更合适:提着一把吉他,穿一条裤裆拖到脚踝的登巴裤,头顶簪一个道士一样的发髻,或者干脆披一头嬉皮士般的长发。我坐在某大都市的繁华马路边,眼前放一个盘子,扔进去几张零散钞票,然后拉开架势开始弹唱。有那么多的美丽姑娘从旁边走过,竟然没有一个人向盘子里扔钱。“穷鬼,都是穷鬼!”我忿忿不平地说。这时候走过来一个老大娘,她刚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有人喊,“城管来啦!”.......
今天就编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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