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性尊重永远都不是性别平等的前提

作者: 张二梦 | 来源:发表于2017-08-22 13:46 被阅读43次

    最近,已婚男士利用分娩阵痛模拟仪体验产妇分娩阵痛的新闻被各媒体争相报道,并引发关注。参加体验的男子,在体验后,纷纷表示要更加疼爱自己的母亲和妻子。我们尝试反向思考,当那位人妻并未生育,或者说并没有生育能力,她是否还能得到男子的更加疼爱,甚至,她还能否得到男子以往的疼爱?所以,通过体验分娩阵痛来改善男子对妻子和母亲的态度和行为,无疑是一种功利性尊重行为。

    在我们提高女性地位,构建男女平等根基的过程中,有太多太过功利性尊重被注入其中,因此,我们今天所体验到的性别平等太容易崩坍,太容易被摧毁。女人要生孩子休产假,公司规定不招;女人丧失了生育能力,男人要离婚;女人不能当男人用,公司规定也不招。那什么时候平等的大厦又拔地而起了呢?公司男女比例失衡导致男职员找不到女朋友,公司开始招聘一批女员工;女人生了孩子,男人说要更爱她。因此,男女平等就是在这种功利性尊重的基础上建立又坍塌,坍塌又建立。如同“在利益面前,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一样,“在功利性尊重面前,没有永远的平等,也没有永远的不平等”。所以,当女性地位的改善,需要依靠彰显自己的贡献,尤其是生育贡献,最重要的是,这种欣慰上升为一种社会行为的时候,这种对女性的尊重,这种对女性地位提高的呼吁,已经成为一种功利性尊重和呼吁。

    之所以在性别平等的基础成分中,功利性尊重所占比例巨大,更多的是因为,我们是在一个男权社会的大环境当中去追求性别平等。这就导致追求平等的女性以及一部分支持提高女性地位的男性所形成的力量非常弱小,因此,在他们想要尽快地实现女性地位提高的过程中,会很容易被快捷、便利的方式所吸引。而利用女性特有的生育功能,来宣传女性对社会、对人类发展的贡献,是最能快速的获得男性的认同,从而改善女性的地位的方式。

    然而,以生命的某种独特的生理特征,去争取此种生命形式较高社会地位的行为,却是对生命最糟糕的侮辱,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背道而驰的做法,尤其是在提高女性地位方面。从女性地位发展历史来看,社会努力推动女性参加社会劳动的原因,不应该是社会需要由女性创造的成果,而应该是女性有创造劳动的权利,无论社会需不需要。功利性的一切都不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要条件,只能作为社会文明发展充分条件。当以功利性尊重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基础中的功利性因素消失,一切关乎于生命的犯罪将层出不穷,比如杀人、强奸。

    真正的男女平等不应该是建立在对女性为社会、为男性的贡献程度的衡量之上,而应该建立在对生命的无差别对待观念的基础之上。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应再关注女性的贡献和付出,而是说,在倡导性别平等的时候,不应该将女性的贡献和付出,尤其是女性的生育贡献作为其获得男性和社会尊重与关爱的必要理由与必要条件,甚至将其作为首要前提。只希望我们在未来建立起来的女性地位和性别平等,是以对生命的无差别对待观念为前提,而不是以对女性的功利性尊重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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