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有很多时候, 需要的不仅仅是执着, 更应该有回眸一笑的洒脱。
生活在城市中,有时感到它的自由文明,但有时也感到文明带来的拘谨、自由带来的放任自私,还是得自己不断调整。
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01
“我要讲的故事,是一位爱酒的南方女子,当时,我在西西弗里书店买书,书店旁边有个朋克酒吧。我刚走出书店,她用粤语向我问路,问朋克酒吧怎么走,我告诉该她如何走。
然后,她冲我笑了笑说,嗨,你拿的那本《离开拉斯维加斯》我读了好多遍,很耐人寻味。我当时愣愣的站在那里,没有言语,因为我很少读这种书。只不过是心血来潮想换个阅读方式罢了。
然后,我们俩一路前行。边走边聊。她说,嗨,你喜欢酒吗?我说,还好。然后,她滔滔不绝的跟我谈关于酒的故事。
她说,“酒”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只需轻摇,酒杯里的“爱侣园”那曼妙而甜美的香气便喷涌而出,只需抿上一口,便沉醉在那清新精致又变化无穷的通透琼液中。
那一天她与我谈论些什么,我全然已经忘却了,但是,我却记得,她对酒的喜爱和迷恋。她说她和前男友是因酒而结缘。
那一年,桃花盛开。她晃晃悠悠的行走在林荫小道中,对面一个骑着单车的男孩疾驰而过,她来不及躲开,摔倒在地,两个人就这样相识,男孩请女孩喝自家酿的桃花酒,后来的后来她们成了男女朋友。
男孩去北方读书,女孩留在南方。那时的日色很慢,车,马,邮件也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两个人都很期待寒暑假,买不到座票的时候,男孩就买站票,二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男孩从未言过辛苦,也从未有过抱怨。
男孩说,我们再坚持一段时间,大学毕业后你的名字一定会出现在我的户口本上。女孩傻呼呼呼的笑着,缄口不语。
累的时候,两个人就去海边,蓝天,白云,海风,一瓶酒。空气中都弥漫着幸福的味道。无奈酒香也未能,温存这片刻画面,曾经的诺言支离破碎,徒留回忆,别无其它。男孩,后来选择澳洲,从此再无音讯。
伤不起桃花雨的落碎痕,拾不起躲不过,夜风的威猛失意,在白昼交替中,日复一日的自转。数年后,女孩开车回家,再次路过这条林荫小道,所有的回忆纷至沓来。一杯酒的欢愉或许,伤痕的深与浅,尽数化为泪水。
女孩说,雪樱,你知道?我可以忘记我们第一次相识的地方,甚至连往昔他的声音和面庞都已经在记忆中模糊,但那杯桃花酒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味觉冲击。
却还深深印刻在我脑海中的某处,让我一直回味。喝一口,嗯,这般百转千回的味道,难道不像两个人一开始相爱时的感觉吗?这支酒本来是想和…”
讲到这里她突然不说了,酒吧的光线昏暗,也看不清她眼眶红了没有。“这酒现在差不多也到了可以喝的时候,我们一起为失恋举杯吧。”
一时间,我不知该放如何,酒不醉人人自醉。
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02
寂静在喧嚣里低头不语,沉默在黑夜里与目光结交,于是,我们看错了世界,却说世界欺骗了我们。
我第一次见Z小姐的时候,就知道Z小姐是个有故事的女人,一个永远美丽得体的单身女人,一个笑容温浅目光深埋举止优雅的女人。
二十五岁,却常常像十七岁一样糊涂单纯的女人,一个穿着马靴独自出现在拉萨,光看背影就让人哀伤,但看到表情却让人莫名其妙就很喜欢的女人。
她的眼睛晶莹闪亮的像最美丽的钻石,神采飞扬的想要冲到天上去,那么美,那么神气,这种神气从她单薄的身体里喷涌欲出,沸腾着周围的空气。
Z小姐在花团簇锦的港大读书,热爱艺术,热爱旅游,热爱绘画。经常泡在港大的图书馆中,废寝忘食的不知所终,一杯红酒便可解决一切,日子过的甚为简洁。
然而,有这样一个男孩,在不经意间走进她的生活,让紧紧相随的孤独,渐行渐远。男孩,在港大的图书馆男孩对女孩说
“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她自己”。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愿为你,温一杯红酒。
她们有着相同的宿命论,价值观,相信前世今生,相信姻缘际遇。两个人,有时候为了消磨光阴。她们经常一起作画,一个勾图,另一个上色,可谓珠联璧合。
女孩说我要在温哥华穿上婚纱,在神圣的教堂中,与你缔结下一生的情缘,偏安一隅,陪你看往后的每一处风景。
也许理想就是理想,它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欺骗性,或者强大的鼓动性和标的性。
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男孩的母亲嫌女孩太过于静好,不食人间烟火。女孩的母亲嫌男孩家境不好,不能给予女孩幸福,双方父母硬生生拆散了这对姻缘。
我从未见过这样失态的Z小姐,或者不能说是失态。她红着脸高举酒瓶大声唱歌,跳到沙发上尖叫,分手快乐。又哭又闹像个天真可爱的孩子咕哝着一些听不懂的话。
香港分别后,女孩独自一人去了西藏,随后去了温哥华。而后,天涯离散,几经浮沉,亦有过重逢。
只是春水东流,秋月残缺,多少温情故事都会被榨干。岁月给得起旺盛的记忆,也同样可以掏空一切。
时过境迁,彼时年少,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THE END
我是雪樱,一个些许慵懒些许文艺的90后,喜欢我的文字的话可以关注我或者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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