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的图书馆,灯火通明。一张张青涩或成熟的面孔,偶然抬头,深深地或浅浅地,对视一眼,依然低下头去,看桌上的书,做书上的题。
想起高一时生物课傅老师说过,学习中真正的全神贯注,应该是做题做到忘我。我记得,那年他走到教室中央,推了推眼镜,说:“有一次,我正做题,做了好久好久,突然之间,完全忘记了周遭忘记了自己,彻彻底底的忘记。”
他说这话的时候,透过四四方方的镜片,眼里漫出光来。
那个时候,我觉得,这场景真美。
于是梦寐以求这种“忘我”的状态,在许许多个满月或残月低垂的深夜,我伏案做着一张张的数学试卷、文综试卷、英语试卷,想忘掉周遭忘掉自己,可怎么也忘不掉湖南冬夜的寒冷和酷暑的闷热。
这些年来,有时会去想:所谓“忘我”,到底是什么?
曾一度以为“忘我”是一种全身心投入的状态。可以是对某件事的狂热爱恋,也可以是对某个人的极度痴迷,进入到那种情绪以后,你甚至都忘了自己。至于结果,有好有坏吧,并不能一概而论。
这只是一种通常意义上的理解。
这两天读蒋勋谈文学,重提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他说,武陵人因为忘记路程远近,才得以看到落英缤纷的桃林,生命里最美好的事物,常常出现在你茫然不知的时刻,你忘掉目的性之后,才会碰到美景。
读及这句时,我笑了,觉得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一直觉得阅读大于写作,明明这么简单的一句记述,偏偏挖掘这么深,牵强的说教励志意味。(惭愧,我好像就经常干这种勾当……)
蒋勋继续往下写,说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刻,常常是你把现实的东西暂时忘掉的时刻。我们平常总是要记住很多事情,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各种密码,那些东西慢慢构成一个假设出来的“我”,生命就被那些东西牵绊住。
我想那一刻我脸上的笑一定凝固了,匆匆提笔,记下他这段话。
长久以来关于“忘我”的疑问,突然就得到了解答。——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有些句子,明明质朴无华,却偏偏像个温柔的拳头,轻轻敲打你的心扉。这是共鸣,更是拓展。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个体有三个层面:自我,自己意识的存在和觉醒;本我,原始欲望的自然表现;超我:社会行为准则及形成的禁忌。本我追求愉悦,超我追求完美,而自我则追求现实。
惭愧我对哲学,了解寥寥,悟性又差,并没有特别理解这三个层面的深意,以上也只是生搬硬套。我只是联想到蒋勋的那段话,好像明白了什么。
生而为人,我们一生不过几十年,却扮演了多重角色,而且随着年岁渐长,这些角色会一层层地叠加,最后也许变成超负荷的负累,当然,多数情况下,也是种种甜蜜的负担。
在家庭,我们是儿女是父母是妻子丈夫是舅舅舅妈等等;在社会,我们是职员是老板是男友女友是路人甲乙丙丁等等。这么多个的“我”,都是“我”,却又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世俗意义上加了重重亲情义务、爱情义务、社会义务的“我”,就像蒋勋先生说的:“那些东西慢慢构成一个假设出来的‘我' ”。
蒋先生还说:“生命就被那些东西牵绊住”。我不知道,他这里的“牵绊”,是个褒义词贬义词还是中性词,可是我更愿意把它解读为中性词。
我曾说过,生而为人,本就要经历七情六欲,既然选择拥抱玫瑰,就不要嫌弃它恼人的刺。
如果人活着赤条条没有牵绊,大概也没什么意思了吧。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去想,“忘我”,忘记这些世俗意义上的“我”,哪怕只有短短几秒钟,为那个生命深处最本质最纯粹的“我”而活,哪怕只有几秒,会是怎样一种感觉?
这种“忘我”,很玄妙,原谅我能力有限,很难用文字去实化这种有点形而上学的抽象意象。
想不要脸地把它称之为“微弱的个体自我意识不安分的苏醒”。
这和当年生物老师说的“学到忘我”不是一个概念。这种“忘我”,是连眼前的痴恋都完全忘却,忘掉所有外界的“我”,最后只一清如水地剩一个自己,一个“我”,单单作为生命个体而存在的不带有任何情感义务的“我”。
这种“忘我”,不是逃避情债。
有时候,还挺喜欢人情往来的:你眼中的“我”,我用人情世故,去附和甚至迁就;我想象中的“我”,我用自我努力,去靠近甚至实现。
但是,我突然很想卸掉这些伪装,作为一个人而存在,就那么短短一会儿,一会儿就好。
也不是出世和入世之分。不是说,你非得逃到深山老林,才能寻到自己作为纯粹生命个体的那个存在,毕竟这更多的是心态层面的东西,而且,作为群居动物,生活中的各类角色联系盘根错节,很难挣脱。我只是想在闹市中在纷芜的尘世中,留一点点的时间,去看看那个“我”,不带任何情感态度,不依据任何价值体系,“我”就是”我”,因上帝吹一口气而活的一团泥土而已。
周四那天中午大太阳,我坐在窗边的小沙发上,阳光洒在脚边,清冷的空气瞬间有了温度,我歪着头眯了一会儿,迷迷糊糊间第一次感觉自己的生命存在——那种感觉,说来滑稽,我从未有过,很难形容,反正就是那种:“啊,这一刻,我就活着啊,单纯地活着,我就是我,别无其他。”
我想,在那小憩的几分钟里,我完成了一次“忘我”。醒来时看到妈走过来帮我披件棉衣,于是瞬间回到现实生活中的那个“我”:大四学生,母亲的女儿,同龄人的同学……我起身,跟妈说:“好啦,该出门了。”
回头看看沙发上那缕阳光,突然有一点点怀念,几秒前什么都不是的自己。可是,我也知道,那样的自己,除了生命,一点意义也没有。但是啊,很多时候,生命就是最大的意义。人生真是充满了悖论。
写这篇文,是在图书馆有感而发,可能有点抽象,我说不清。很欢迎有感触的朋友后台交流。我想,人类际遇、情感体验都有一定的共通性、普适性,自我、本我、超我相互纷争,精力有限,有时真的会累,我们会疲劳于奔波在各种各样的社会角色扮演里,却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最纯粹的存在。别忘记她/ 他,偶尔想起,去看看她/ 他,然后继续负重前行吧。
很喜欢这首今天才听到的《玫瑰》,任贰佰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嘶吼:不要欺骗自己/ 你只是隐藏得比较深而已/ 逃避现实和过去/ 逃避一个最不真实的你/ 一个人的路上只是在找寻
偶尔忘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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