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的我们,因为尚未成长,所以不懂那些自身自带光芒的人有多闪亮。
后来有一天,当我们发现那个人的光芒,才发现,相距已是天涯的距离。
该怎么形容你?
安先生?校友?老同学?老同桌?还是曾经喜欢的人?
我不知道。庆幸没有再遇见你可惜我们再也没有相遇的可能性。
身边好多人听过你的名字,因为我心心念了很多很多年啊。
你这个人呀,让我的人生走向了另一个方向,却又给我点了一盏灯。
01
——再好的爱情,也要势均力敌——
我们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什么呢?
大概都是因为细节,可能他穿了一件白衬衫,可能他是第一个跟你讲话的人,可能他在黑板上写字的模样很好看。而你开始在意他,你想知道他什么时候经过,你想知道他喜欢什么。然后某天夜晚,你发现睡觉前脑海里总浮现他的脸。
于是你懂了,喜欢是细节的衍生。
有人以前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红色。
什么时候喜欢的呢?
大概是我喜欢上那个人的时候,因为当时的他的样子像温暖的阳光
所以我想,大概我也想成为那种人群中会发光的人吧。所以,喜欢上了红色
因为,温暖的人,一眼就能看到啊。那天的天空那么蓝。
02
—— ——
很久以后,有人突然问我:“你有没有做过一些事情,别人看来毫无意义,甚至你自己都知道没有什么意义,你却毅然决然地去做,绝不回头?”
我说,有的吧,一直喜欢红色。一直不敢去北京。
还有一直留着他写给我的签名,那个我和他名字的缩写。
也会未来的某一天我的年纪不能再穿红色,也许有一天我会主动把红色的衣服锁进回忆的柜子里
我想我一直在告别,缓慢地跟自己告别,跟记忆里的自己告别。于是我才明白,我一直想念的不是那个她,而是那时候喜欢他的自己。我们心心念念,满怀心事,翻山越岭,其实压根没有看到新的故事。
我们拼命想摆脱某个人的影子,却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因为她养成的。才明白我们一路往前走,并不是非要等什么人回来,也不是非要遇到一个新的人不可。而是我们必须步步回头,却步步向前走。必须往前走,才能不被往事淹没。然后在某一天的夜里,你突然发觉,你终于习惯自己的身边没有她了。
我们要等的,从来都是跟过去的自己和解。那我想,从07年到17年,该给故事画个结尾。那么,等到过几年,去看看那座名叫北京的城。只不过不再是因为放不下,而是因为想去看看。就像那些因为某个人养成的习惯,必须要丢掉吗?我想,不必丢掉的。
不必丢掉的,只要你能把回忆妥善安置在某个地方。不必丢掉的,只要那些习惯你现在自己还喜欢着。就像那个最喜欢的颜色,早就不再是为你穿的了。而是因为自己喜欢。
你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你也成为过别人的力量最后的最后,我想说,希望你遇到这样一个人:在你被所有人误解的时候,她告诉你,我理解你;
在你被生活打击的时候,他给你一个肩膀,说有我在;
在你最颠沛流离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她告诉你不管前头是刀山还是火海我也陪你去。
这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而你们是彼此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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