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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际人物Ⅱ张缙彦——明清官僚、《宁古塔山水记》作者

明清之际人物Ⅱ张缙彦——明清官僚、《宁古塔山水记》作者

作者: 饮酒扬波 | 来源:发表于2022-10-08 00:50 被阅读0次

    1、生平

    2、评述

    3、年表


    1、生平

    张缙彦(1600-1672年),字濂源,号坦公,又号外方子,别号大隐,河南新乡人,明末清初大臣,明兵部尚书,后降清。著作《宁古塔山水记》《域外集》。

    少年时即聪颖过人,十岁时即能作文。读书必定寻根究柢。 明朝天启元年(1621年),乡试中举人,明崇祯四年(1631年),中进士,授清涧知县,不久调三原知县。 任陕西省延安府清涧县令时,该县已为李自成的农民军领地。张为保全明廷县署,向农民军宣扬忠义之道,使2000余名农民解甲归田。张调任三原县令后,又率乡旅镇压农民军,从农民军中抢出翰林程正揆之子。明崇祯十年(1637年),迁户部主事。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历任编修、兵科都给事中,曾上书弹劾杨嗣昌。崇祯十六年(1643年),兵部尚书冯元飙见大势已去,称病辞职,推荐李邦华、史可法代替自己,崇祯不听,擢升张缙彦为兵部尚书。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李自成逼近京师,张缙彦拒绝采纳急招士卒固守、号召天下勤王入援的正确建议,并且隐匿军情不报。三月,李自成攻陷京师,张缙彦和大学士魏藻德率百官表贺迎接,司礼太监王德化怒斥其误国。四月,清军入关,张缙彦逃归故里,闻福王据江宁,骗说自聚义军,受封总督河北、山西、河南军务。及多铎率清军平定河南、江南,张缙彦逃匿于六安州商麻山中。

    清顺治三年(1646年),总兵黄鼎领洪承畴命令入山招降张缙彦,张缙彦降清,因投诚在江南平定之后,清廷不用。

    清朝顺治十年二月(1653年)始以河南巡抚吴景道等人之荐,授山东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次年改授浙江左布政使。十五年二月为工部右侍郎。

    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充满了尖锐的矛盾与斗争,朝内有南、北党之争。南党以秘书院大学士陈名夏等为首,北党以文华殿大学士刘正宗等为魁。他们结党营私,并各依满人以自固。顺治十七年刘正宗以罪革职,坦公由于党附刘正宗,亦为言官所劾。顺治十七年六月,因“文字狱”被捕下狱;他曾为文华殿大学士刘正宗《逋斋诗二集》作序,序中有“将明之才”之语。“将明”二字被解释为“恢复明朝栋梁”的意思。皇帝立命刘正宗、张缙彦回奏,但张已将原稿销毁灭迹。是年八月湖广道监察御史肖震劾坦公官浙江时,“刻有《无声戏》二集一书,诡称为不死英雄,以煽惑人心”。皇帝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审议具奏。审讯时,张缙彦承认为刘正宗诗作过序,序中“将明之才”乃出自《诗经》。十一月以“诡词惑众”、“巧辩欺饰”等罪名,刘正宗从宽免死,籍没家产,一半归入旗下,不许回籍。张缙彦亦从宽免死,被没收家产,流徙宁古塔。

    顺治十八年二月初二日(1661年3 月2 日),张缙彦携大量图书并歌姬10人出关。四月十三日(5 月11日)至宁古塔旧城(今黑龙江海林)。至戍所后,张缙彦与吴兆骞、方拱乾等人“朝夕相对,欢若一家”,诗酒唱和,过从甚密。同年闰七月,游东京城(即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他通过实地考察,撰写了《东京》一文,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康熙四年(1665年)夏,张缙彦邀集同为被流放人士姚其章、钱威、吴兆骞、钱虞仲、钱方叔、钱丹季等六人,发起“七子诗会”、是黑龙江省第一个诗社,每月集会一次,分派题目,限定韵律,作诗唱和。

    张缙彦教习当地的农人耕种庄稼,并将还将中原的蔬菜、花卉种子带到了这里,被尊为 “五谷神”。他死之后,整个宁古塔城的居民为之流泪送行。他的前半生,在战乱纷飞中宛如小丑,他的后半生,却在没有战争的宁古塔放出耀眼的光芒。

    1672年(清康熙十一年),张缙彦逝世于宁古塔。

    2、评述

    张缙彦性喜山水,遍访当地风景——名山大川自然是没有的,但小山小水还是颇可登临,其中多数连名字也没有,他便一一给取上名字,记载下来,写成黑龙江第一部山水记与地名学专著《宁古塔山水记》。并且具有开创之功,价值重大;其中,《东京》一文写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情况;《泼雪泉》一文写宁古塔名泉;《杂记》一文最长,记述了宁古塔的特产和风俗民情。他写的散文集《域外集》是黑龙江第一部散文集。《域外集》共22篇,是一部散文集,文笔优美,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其中《苍头街移镇记》,是一篇关于中俄关系最早的著述,文中提到的黑龙江口石碣,是对永宁寺碑的最早记录;还曾补辑前人所撰《岱史》及《天下名山胜概记》。

    名诗人吴兆骞说张缙彦虽是“河朔英灵(张是河南新乡人),而有江左风味”。他(以及流人杨越)的另一件功德之事是教授当地土人以中原的耕种之术。在这些活动中,意外地展现出一种享受生活的独立姿态。——之所以说意外,因为这些性格,在从前的张缙彦身上,简直是找不到。

    在到宁古塔之前,他的大半生可以用“游移”二字概括。在《清史列传》中,他是入贰臣传的。先是,李自成兵临城下时,他从兵给事中给超擢为兵部尚书。此时此职,乃是俗话所谓的“别人偷驴你拔橛”。转眼间大顺军进城,他便投降,后来又逃走,到家乡治兵,和南京的福王搭上关系,仍得授原官。顺治三年,走投无路的张缙彦又向洪承畴投降,从此改做大清的官。最后因党争和文字狱的缘故,流徙宁古塔。这样的人,气节二字是绝谈不上的。但明末士人的遭遇,实在凄苦。不唯政局早已崩溃,政治信仰也发生危机。贰臣如此之多,而坚守大义的那一班人的抗争又如此激烈,都说明着一些情况。生死事大,不能以责人。只好说儒家建立的两大评价体系,一曰忠信,一曰仁义,内在便是冲突的。至于低贱的戍卒或土人,自己还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不然张缙彦死后,宁古塔不会满城皆哭。

    张缙彦给自己做过不少辩解,今日读来无趣。他晚年在宁古塔时,不知心里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但我们看到的是,徙宁的士人,有各种立场,各种身份,有顺民,有遗民,有曾当政的大员,有民间的反对派,都相处得极好。在宁古塔,政治消失了,生活并没随之破碎,反倒恢复了些自治,甚至——虽然身为罪人——比关内的人更自由。

    3、年表

    张缙彦(约1600-1672)*,字坦公,原字濂源,自号外方子,又号大隐、“筏喻道人、蒹居先生。河南新乡人。

    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约生于是年。

    明天启二年(1622)约二十三岁,是年中举人。(张永祺《偶然遂纪略》云:“〔张缙彦系〕余辛酉会试同年,壬戌进士。”按:诸书均云缙彦系崇祯四年进士。因此,此处之会试应作乡试,进士应作举人。此处之小异,盖张永祺追忆之误。)

    明崇祯四年(1631)约三十二岁,是年中进士。寻历清涧、三原知县。《《贰臣传》卷12等)

    明崇祯十年(1637)约三十八岁,自知县行取入京师候考选。

    明崇祯十一年(1638)约三十九岁,是年初迁户部主事。再改授编修。

    明崇祯十二年(1639) 约四十岁,正月改为兵科都给事中。(藏笠等《怀陵说寇始终录》卷12页2)

    明崇祯十六年(1643)约四十四岁,十月二十九日擢为兵部尚书。(佚名《崇祯长编》》

    清顺治元年(1644)约四十五岁,二月二十四日明帝命缙彦以兵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崇祺长编》)

    三月大顺军入北京,缙彦为李自成所俘,自成败走后,逃归乡里。寻闻弘光帝立于南京,驰疏,自言:“集义勇,擒‘伪’官,收复列城。”十月弘光帝命复其原官,总督河北、山西、河南北军务,便宜行事。(《圣安本纪》及《贰臣传》卷12)

    先是,是年九月清都统叶臣等征山西,过河北,缙彦诣军门纳,巡抚罗繍锦促其赴京,缙彦佯称足疾,旋赴河南,匿六安州商麻山中。至是,罗繍锦闻其已受弘光三省总督之职,籍其新乡家产以闻,并言其“拥兵河上,观望游移,人心惊惑”,“阴是阳非,捉摩不定”。清廷命豫亲王多铎擒缙彦,“治以军法”。(《贰臣传》卷12、《清世祖实录》卷11页)

    清顺治三年(1646)约四十七岁,二月赴江宁洪承畴军前降清。五月赴京师。

    清顺治四年(1647)约四十八岁,八月吏部议以缙彦投诚在江南大定后,“逡巡来归,不应录用”,诏从之。(《清世祖实录》卷33页)

    清顺治九年(1652)约五十三岁,以河南巡抚吴景道等人之荐,下吏部考核,拟酌用。

    清顺治十年(1653)约五十四岁,二月以之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布政使,禁绝私铸。(《清世祖录》卷72页,乾隆《新乡县志》卷33)

    清顺治十一年(1654)约五十五岁,是年迁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清理国储三百余万。

    清顺治十五年(1658)约五十九岁二月为工部侍郎。(《清世祖实说》卷115页,乾隆《新乡县志》卷33)

    清顺治十七年(1660)约六十岁二月以“不能实心任事”,降补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分巡徽宁道。六月左都御史魏裔介劾缙彦“心叵测”,且为大学士刘正宗之党。八月湖广道监察御吏肖震劾缙彦官浙江时,“刻有《无声戏》二集一书,诡称为不死英雄,以感人心”。十一月以“巧辩欺饰”、“情罪重大”拟斩,诏从宽免死,著革职,籍没家产,流徙宁古塔。(以上见《清世祖实录》卷132、136、139、142等)

    清顺治十八年(1661)约六十二岁,二月初二日出关。(《啬庵随笔》卷3页7)

    四月十三日至宁古塔。

    秋,桐城方拱乾全家有赦还之信,缙彦为其三子方与三撰《其旋草序》。

    清康熙三年(1664) 约六十五岁,是年撰《西来庵新建观音阁记》。

    清康熙四年(1665年)约六十六岁,其夏,缙彦集秣陵姚其章,苕中钱虞仲、钱方叔、钱丹季,吴江钱威、吴兆骞,为“七子之会”。分题角韵,月凡三集。吴兆骞誉之为“河朔英灵,而有江左风味”。(吴兆骞《秋笳集》卷8)

    是年撰《募造关帝神象疏》。

    清康熙八年(1669)约七十岁,是年撰《西来庵新开莲花池记》。

    是年前后,“东京城”内丈六古佛,忽堕其首,鼻端微损,缙彦“琢而小之”,仅余九尺。并撰《重安佛顶缘起疏》,以记其事。

    清康熙十年(1671)约七十二岁,是年“年七十余”,于戍所结茅为屋,名外方庵,焚笔砚,弃诗文,将终身焉。是年撰《外方庵记》、《游宁古台记》。

    清康熙十一年(1672)约七十三岁,约卒于是年。卒后不久,张贲赋诗《忆新乡公同杨大友声二首》,有句云:“斯人竟寂寞,吾辈合蹉跎。”即指缙彦而言。缙彦于塞外,写有大量诗文,卒后其子刘欲昌与私淑者刘孽樗分别编辑为《宁古塔山水记》、《域外集》。缙彦其它可考知的著述十种,详前,兹从略。

    *张缙彦准确生卒无考,但其卒年,据其友人张贲之诗可约略考知。张贲流徒宁古塔在康熙九年冬,居宁古婚三年,约在十二年夏,又转徙乌拉(今吉林市)。在转徙乌拉之前,曾赋有《忆新乡公同杨大友声二首》(见《白云集》卷14页),诗中有云“斯人竟寂寞,吾辈合蹉跎”、“白发催时易,青山返骨难”,点明张缙彦(即新乡公)是时已卒。此诗又云:“十载悲迁客,惊魂梦未安。”则点明缙彦系于居宁古塔十年左右去世的。考张缙彦出嘉为顺治十八年(1661),顺推十年,为康熙十年(1671),可见,缙彦之卒,必在康熙十年至十二年初之间。

    另外,张缙彦亦曾自言,顺治十八年初迁塞外,其年重九与方拱乾等十八人游宁古台,并云:“此事已十年矣,而历历若前日事。”(《域外集》之“游宁古台记”)既然缙彦于康熙十年尚存,而十二年初,又系张贲同友人杨友声赋诗追挽缙彦之时,因此缙彦之卒,以十一年(1672)之可能性为大。

    缙彦又曾自言,出塞后“居十年,年七中尔”(《城外集·外方庵记》)。既然康熙十年,其年七十余,如定为七十三岁,则其生年当在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左右。

    以上是我们将其生卒年暂为“1600-1672”之原因。

    (摘自李兴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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