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时候买过一双鞋子,黑色,平底,柔软,顶端一簇珠子,好看又合脚,特别喜欢,刚买的时候,几乎天天穿。第二年拿出来,还是挺满意,也经常穿。但到了第三年,再看着它的时候,忽然不想穿了,似乎听到一个声音:这鞋都穿了三年了,还穿?厌烦之心一生,顿感其面目可憎,怎么看都不顺眼。后来这鞋子就找不到了。(估计是被处理了。)
扔东西只需一刹那,后悔——得等一年。当春季又至,我发现自己缺少一双合适的鞋子时,才想起那双旧鞋是多么百搭,多么舒服,多么好看,甚至在买了新的之后,还是忍不住去想,要是那双旧的没扔……
问题是我当时怎么就那么决绝地扔掉了呢?不是它不能穿了,而是我犯了病——“喜新厌旧”的病。仅仅因为它是旧的,便失去了爱惜呵护之心,甚至失去了要继续占有它的欲望,选择了断舍离。
首先要承认,喜新厌旧是人类前进的动力。看看苹果销售店前的长队就知道了。无论更新频率多高,更新之处多么细微,只要新款一出,排队便是定势。多么狂热的“喜新厌旧”!对此人们习以为常,追随者理所当然,无此爱好者也没什么意见。
可是,一旦到了爱情与婚姻这儿,人们对喜新厌旧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虽然社会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失恋与离婚这两个词,似乎怎么都不能带给人正面的联想。当然,还有一个更不能直视的“出轨”。(其实很多状况中,失恋、离婚都是和出轨或者背叛有关的。)但是,随着时代进步了,女人强大了,看不惯老公,离婚;男人看到女人自立了,离婚的负罪感大大降低了,看老婆也不顺眼了,离婚。盖个章,几分钟的事儿!断舍离,就是这么痛快!
可是,一定要离婚吗?
很多离婚的人都会把责任推到对方头上,说“是他(她)(他)变了。”女人当然会变。当走进婚姻的殿堂(坟墓),她要洗去铅华,操持家务(针对全职女性,问题是就算上班族,可能还是要负责大部分家务),在婆媳的矛盾、育儿的辛劳、家事的繁琐中渐渐失去昔日的非凡光彩和温柔耐心,当生活的压力袭来,看到其他的女人过着优渥富足的日子,再看看老公上交的有限的工资,她也会后悔:“这是我当初看上的那个他吗?”就像六六曾经写到的,当年就爱老公口若悬河,看老公指点江山都怕他闪了腰(此处与原话略有出入,不求精确)。可是当结婚之后,房子漏了,孩子哭了,收费的还在等着,老公却依旧大爷一样(或者说呆若木鸡),女人所有内务一把抓(甚至还要挣钱)时,终于怒了:“要么挣钱,要么滚!”六六自己都说,不是男人变了,是女人的要求变了。女人既要浪漫,又要现实。如果客观地看,女人的要求是变了,那是现实生活的需要。男人的需要没有变,还是希望另一半年轻貌美、光彩非凡又温柔可爱。可是,如果男人忽视女人在生活面前的各种狼狈,还要她用当年无牵无挂时的精力去把自己捯饬地整整齐齐,不也是在变相地提高要求吗?而且这个难度,比女人对男人的要求来的高多了!
当各种琐事日渐消磨着本来就有效的爱情储备,有朝一日储备耗完,爱情不再,责任不强,当然只能变得木然,再变得厌烦,就有了徐志摩所说的“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人说不是他的诗,考虑到这位浪漫诗人经历了失恋、出轨和离婚,不管是不是他写的,都先算到他头上)或者如歌词里改编的:“两个人厌了,心里怨了,路的尽头不见了,步子乱了。”
当恨憎恶之心生出,内心便蠢蠢欲动。金星在节目中说过:“当一个人在婚姻里是满足的,他的信号(各种诱惑)接收器就是关闭的,当他不满足时,接收器就会打开”。一旦接受成功,就有了很多的故事(事故)。
然而,如果正视自己的内心,有哪一个人敢说自己是绝对拒绝接收信号的呢?一旦有合适的机会,很多人都会去选择试一试。而且会给自己找出各种理由: “她(他)已经变了,跟原来一点都不一样了” “我已经不再爱她(他)了/我对她(他)没有感觉了”“我现在遇到的这个才是真爱”(天晓得是不是真爱)。当一切变得无法挽回,很多人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看看今天的离婚率有多高,便知道人们断舍离的魄力有多大。
不过,还是那句话:一定要离婚吗?或者再加一句:“在恨憎恶和断舍离之前,你做到爱敬惜了吗?”
各位男性朋友,当你的她忙得团团转时,你有搭把手吗?当她没有价值感时,你有肯定她的付出与重要性吗?当她有自己作为人的各种需要时,你有尊重、满足她吗?
亲爱的女性朋友,当抱怨你的他挣钱少时,你是否看到了他的努力?当他需要释放一些精神压力时,你是否抽出时间来倾听?当他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对自己有所帮助时,你又是否以家庭为由拒绝自己的成长?
对于夫妻而言,当未曾预料到的问题纷至沓来,当各种矛盾层出不穷时,两个人是竭尽全力、一起解决?还是一味回避,任由另一方去痛苦?或者以自我中心,最终选择逃离来换取新的人生?
婚姻之中,在恨憎恶产生之前,先做到爱敬惜,实在无法,再去断舍离。毕竟,人的一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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