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还不识人生之味。
那时还随风飘荡。
大风吹来了。
我想回头望,把故事重头讲。
时光迟暮不返,幸好你在。
01.
在晚上十点以后。我算准了毛毛下晚自习回到家的时间。
我说,“唉,我手机丢了,怎么办?”
毛毛说,你以前老丢钱,现在丢手机,以后得丢男朋友了。
我一阵沉默。
我能想到他会轻轻的说,我能拿你有什么办法呢?
我说,毛毛,我想家了。
“我想你了。”毛毛煽情的说。
我的眼泪一下掉下来。
原来我们已经分离这么久了。
亲爱的你,可还好?
02.
毛毛是我在十一岁就认识的男生。我们小学初中都在一个学校,五年级报名的时候他就坐我后面跟一阵男生胡侃。
我当时听见有人说,“谁现在还看奥特曼啊,我喜欢的是李小龙。”
我转过身去看。
到现在,我还没忘记他说那些话时的语调表情。
直到后来我们成为好友。
03.
我和毛毛把各自的秘密心事交给对方。
冬日里怂恿他跑去街对面买热奶茶,冻了手就插进他的兜。
雪覆了四季的景,留下一片白。
校园广播里喜欢放《同桌的你》。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的太慢。"
是啊。
总喜欢一起去爬山去看日落下树木的样子,远离人群。
那个时候,我趴在课桌上对毛毛说,我要写书,我要把我喜欢的男孩子写在里面,顺带把你写进去,你肯定是个逗比的角色。
而现在,觉得他是最温柔的角色,最应该被爱着的人。
04.
想起那段高三除了学习就是学习的日子里,我也会在周末下午,飞快地去敲他家的门。
这件事变成了我每天的期待。
我们隔着两条街。
风向远方,我向北,他向南,两个不同的学校,没有机会趴在桌子上梦明天,没有机会每天早起说早安,中午说再见。
人啊,并不需要虚无缥缈的飘着的东西,那飘忽不定的远方,总需要有人陪着你。
我还怀着欣喜。
去见他。
一起看一下午的书,一起骑车去兜风,一起泡在奶茶店里看电影。
他说,“我有写日记呢,等将来你嫁人时送给你。”
其实毛毛给我最好的东西,就是他成为了我的朋友。我从此有了一个可以随便哭随便笑的地方。
如今的人们都喜欢快餐式的感情,以无比快的速度爱着恨着憧憬着。不适应的同时很感谢这份感情在细长的时光河流中被孕育被扶持,一直陪我从一个懵懂的小孩走向一个逐渐成熟的人。
洪流向前,时光都变成风,最欢喜的事便是,你在。
就像你总会遇到和你最契合的人,在漫长的时光里给你所有的快乐,使你的心灵不再孤独,甚至后来,那个人会变成亲人一样的存在,在你们许久不见之后,还能想到彼此,互相微笑着走向对方,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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